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构建中的政府责任

点赞:28749 浏览:13168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为了有效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然而,目前农村社会养老却存在较多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则是政府责任定位不清.因此,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对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制度至关重要.

【关 键 词 】农村;社会养老;政府责任

中图分类号:F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013-01

在我国,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虽然已经构筑了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但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却大大滞后,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基本限于停滞状态.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在这一领域的责任缺失.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明确政府责任,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家庭内部养老功能削弱,加之农村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先后进行了一些试点和探索.但由于方向不明确,政策又多变,导致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农村社会养老停滞不前,从根本上说是政府没有确定一个稳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没有明确应采取何种社会政策模式,政府应承担何种责任.

二、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构建中的责任缺失

(一)政府的“错位”

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与改革的目标定位出现偏差,这是政府的“错位”.政府对家庭和土地在农村养老中的地位和作用估计过高,对于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建立与改革的目标不明确,进而出现“五龙治水水不治”的局面,未能形成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整体和统一的框架,也没有提出渐进或一步到位的建设和改革策略.

(二)政府的“缺位”

在农村社会养老制度试点中,政府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财政与管理责任,这是政府的“缺位”.政府没有提供一个可行的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框架,政府是农村社会养老的责任主体,在社会养老制度构建中承担着主要责任,负责提供立法、筹资、管理、提供财政支持等.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绝大多数参保农民的保险金,都基本或完全是由农民自己承担,政府在制度中几乎不承担任何财政上的责任,只是给予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政策扶持.

(三)政府的“越位”

政府与市场争农村业务,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商业保险的形式来经营,这是政府的“越位”.目前,很多试点地区采取的都是商业养老保险的方式来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还从农民缴的保费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而在一段时间内也正是这块管理费的存在推动了该项业务的规模.此外,在管理上,政府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宏观指导,统筹的层次仅仅停留在县级,在制度上表现出非常规性和很大的随意性.


三、完善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中的责任

(一)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构建中的首要责任是提供制度安排

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制度保证,这一社会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必然成为制度构建和实施的主体.因此,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构建中,其首要作用就是提供制度框架,保障社会养老市场运行的规则性和秩序性.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完善社会养老制度.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养老的对象、费用的收集与分担,以及与此相配套的措施.第二,完善与养老制度相匹配的结构体系及政策.养老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公共选择的结果,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应起着“安全网”的作用,因此政府应采取包括商业养老在内的多种形式合理解决全体农民的养老经济风险问题.

(二)政府介入农村社会养老制度需把握好“度”

政府介入农村社会养老制度构建应该有一个合理的限度.这个“度”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强制的方式直接向农民提供养老保险的广度和深度.广度是指社会养老所覆盖的人群范围,从理论上说农村社会养老应该覆盖全体农村适龄居民.深度是指社会养老的保障水平.无论是广度,还是广度,都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会、文化、制度改革相适宜.当前,我国尚不具备同时向全体农民提供社会养老的条件,因此政府应现实地将其介入农村社会养老制度的广度界定为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村地区,并逐步将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全体农民;深度界定为提供基本养老保障,而不是更高层次的“补充养老保险”.

(三)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政府在承担责任的同时,要防止责任的扩大化和腐化.当前,受部门利益的诱导,一些官员追求利益和权力最大化,没能从全局、整体的角度通盘考虑养老制度的构建和运行;一些地方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水平、范围、缴费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举办本应该属于市场的补充保险,部分地方甚至出现挪用、贪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现象.因此,政府需要善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保障社会养老制度供给标准统一,覆盖范围面向全社会等这些保障公平性的问题落到实处;将社会养老的保障水平、缴费标准等涉及效率的问题回归市场机制,由市场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