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保险公司税制制度的若干

点赞:5371 浏览:1865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壮大,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国家对保险公司的相关税收制度也随之制定和建立起来.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使得我国对保险公司的税制制度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和缺陷.本文就保险公司税制制度的影响因素以及其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提高保险公司税制制度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合理性,促进和推动我国保险行业的不断健康发展.

完善保险公司税制制度的若干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论文范文素材 大学生适用: 高校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51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技巧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结论 职称论文适用: 职称评定、高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技巧 论文题目推荐度: 免费选题

【关 键 词 】 保险公司 税制制度 问题 措施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市场开放度的提高,极大的促进了我国保险行业的迅速崛起和壮大.与此同时,国家对保险公司的相关税收制度也随之制定和建立起来.由于我国的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再加上不断快速变化的市场经济形式,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对保险公司的税制制度和体系依旧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因此,我国及相关的政府部门要根据实际的行业情况,积极的完善保险公司税的制制度.本文就保险公司税制制度的影响因素以及其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提高保险公司税制制度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合理性,促进和推动我国保险行业的不断健康发展.

1. 影响保险公司税制制度制定的因素

对我国保险公司税制制度的制定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

1.1我国保险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

我国的保险行业起步较晚,虽然在近些年的发展一直呈迅速上升的趋势,有些险种(如人寿保险)的比重甚至是达到了发达国家的保险业水平,但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的保险行业仍然落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其各项保险险种的指标仍处于世界水平的后列,与世界上保险行业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水平还十分的低下.因此,国家在对保险公司税制制度进行制定时,一定要首先考虑全国和各地的保险行业的实际发展水平,并适当的给予政策上的扶植和优惠.

1.2政策目的

国家征收税费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以及实现社会目标,而国家和政府对保险公司征收税款的政策目的则是综合了这三项目的.由于保险行业的经济收入较大,并与许多行业存在资金保险关系,且在经济市场中的地位相对较高,对其他行业的发展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再加上保险行业所具有的经济赔偿、安定社会等特殊作用,因此,国家在制定其行业的税制制度时,要予以税收政策的扶持和保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一定程度的减让其税收的数额,以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

1.3最终纳税人

在制定保险公司的税制制定时,准确的区分其税款的征收对象与最终纳税人是至关重要的.税款的征收对象主要指的是税款的应缴纳人,而最终纳税人则指的是最终的税款负担者.保险公司是保费税或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但其最终纳税人则是在经济上最终负担这部分税金的保单持有人.通常情况下,消费者的税收与保险公司的怎么写作或产品的需求弹性成反比,因此,保单需求的弹性越大,消费者的税金负担也就越大,反之,保单的需求弹性越小,消费者的税金负担也就越小.

1.4税收原则

无论哪种税收,在制定其税制制度时都要遵循一定的税收原则,具体体现在:

1.4.1公平原则.公平性是税收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它又被人们称为纵向平等性原则,主要是要求对各类纳税人所征收的税额要公平合理.因此,国家在制定保险公司的税制制度时,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确定公平、合理、科学的纳税额.目前,大部分的国家所采用的税额计算方法都是根据其支付能力来确定所要缴纳税费金额的方法,其突出特点就是纳税人的支付能力越强所要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多.

1.4.2简明原则.税收的简明原则主要指的是收税的成本较低,在税收的体制管理上简单明了,使纳税人资源缴纳税款,不易逃税的法律体制.然而,这一原则往往与其他两项原则相矛盾,因此,政府在制定保险公司的税制制度时,要根据我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和环境,优化现行的保险税制体系,加强政府的导向作用,从而提高其税制制度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4.3中立原则.税收的中立原则又被称为横向平等原则,主要指的是政府同等的对经济上相等的怎么写作、产品和实体进行征税,减少对企业、个人以及其他纳税实体在经济决策上的干预.因此,政府在制定保险公司的税制制度时应降低对保险公司在生产要素和产出选择上的影响,保证各个保险公司在税收上的平等性,同时避免造成其他行业的经济损失和影响.

2. 保险公司现行税制制度的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税制在实际的运行操作过程中,其体现出的制度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

2.1营业税加重了企业的财政负担

在我国现行的保险行业的税制制度中是包含保险公司的营业税的,然而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都没有对保险公司征收营业税的规定,这就在税收上加重了我国保险公司的财务负担.虽然对保险公司征收营业税可以起到宏观调控作用和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但却降低了我国保险公司在同世界上其他保险公司之间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没有对出口型的保险公司实行税收的零税率,更是进一步的削弱了我国保险公司在世界同行业之间的国际竞争力,阻碍了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2.2对不同类型的保险公司征收的所得税不同

目前,我国的对中、外资的保险公司在所得税的征收税法税制上有明显的不同.例如,在有些地区,政府为了吸收、引进外资,对外资的保险公司在所得税的征收上予以一定的优惠政策,并适当的放宽其税基的计算,而同时对中资的保险公司在税收制度上要明显的苛刻一些,使得税收制度和政策失去了其公平性和公正性.在城建税的征收上,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免征其税金,而中资保险公司则要定时定额的缴纳城建税.此外,中、外保险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在利息支出、计税工资、捐赠支出、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等方面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2.3缺乏准确的巨灾准备金税法 目前,在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上,明确的规定着保险公司必须要提取相关的巨灾准备金.例如,在英国,规定保险公司最高可以提取相当于当年保费两倍的巨灾准备金,这就为避免保险公司陷于财务危机,提高其偿付能力奠定了有利的基础和保障.但是,目前在我国的现行税收法律和财务制度中,还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提取巨灾准备金的法律条文,这就造成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国外的跨国保险公司能够凭借充足的巨灾准备金迅速的占领我国的保险市场,给我们的民族保险行业造成巨大的冲击.

3. 完善保险公司税制制度的措施

针对我国现行保险公司的税制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陷,国家和政府在完善保险公司税制制度时,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加强和优化对保险公司的税制制度.

3.1降低保险公司营业税的税率

国家要根据我国当前保险行业的实际发展情况,适当的减少和降低其营业税的税率,以便于我国保险行业蓄养税源,积累资本.要加大对保险公司在税收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减少因营业税的税收而带来的保险公司的财政负担,加强对税收的征管,逐步取消对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的优惠,建立公平、平等的营业税税制制度,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3.2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相关税制制度的完善和统一

针对中、外保险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政策上的不一致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公平的保险公司企业所得税制度,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基计算的规范和约束,从而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计税工资限额,统一对各个资产、项目和财务等方面的处理方法.逐步的平衡中、外资保险企业在政策上的待遇,取消外资保险公司的超优惠待遇,规范税收政策,做到保险税收制度的公平、合理性.

3.3加强保险公司巨灾准备金的建立

国家要加强我国保险公司在巨灾准备金方面的准备和建设,根据我国保险行业的自身特点,制定巨灾准备金的相应限额和提取比例,以便于保险公司及时的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巨灾损失.

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其保险行业和公司也不断的向着现代化、国际化的方向迅速壮大.因此,国家和政府要根据我国保险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的建立和完善保险公司的税制制度,提高我国保险行业和公司的国际竞争力,从而更好的推动和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