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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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我国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中国体制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难题共同导致的需求.关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发展情况,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对国内外典型地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模式的介绍与评述,总结出对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的启示,进而对我国的发展趋势做出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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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模式;评述;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0003302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劳动者跨地区、跨身份、跨体系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也对应地从一个缴费地转到另一个缴费地,或从一种保险体系转到另一种保险体系,涉及保险费的转移、缴费年限的计算、待遇领取的处置等核心问题.我国流动劳动者人数众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成为我国社保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2009年12月颁布《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后,我国各省市加快制度的完善.由于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目前存在统筹层次低、立法不完善、信息系统不全面等问题,养老保险关系转续不是很顺利.因此,整合国内外典型地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模式有利于为我国转续不成功或发展欠缺的城市总结经验,提供指导,进而弥补我国“社保漏洞”.

1.国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模式

自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出现以来,我国各省市都重视其发展,尤其是我国流动人口多的经济发达城市,基本上都在总方针的指导下结合各省的特殊情况进行探究,我国发展得比较好的主要有广东模式、上海模式、宁波模式、成都模式和其他模式.

1.1 广东模式

广东省致力于解决省内工作和流动的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续问题.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在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参保人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计算,由各参保地分别承担,这样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也不会因转移而增加或减少.另外,为了简化转移接续的操作,广东省通过发放社保卡的方式,广东省大部分地级以上市都发行了社保卡,并朝着“一卡多用、全省通用”目标提高统筹层次.

1.2 上海模式

2010年,上海市制定了本市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切实保障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

上海市的办法和其他省市相比,更加全面,流动范围的规定突破了省内的界限,对于跨省流动的处理办法也随即出炉,不仅解决由省内流入省外人员的转移接续问题,也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解决办法.在流动人口群体的分类更加明细,农民工、公务员、军官、文职等都囊括在内.上海市办法有5项主要政策:“跨省转移”、“转移基金”、“一地领取”、“权益累计”、“同样待遇”.“跨省转移”是为了解决全面实现省级统筹后跨省转移难的主要矛盾.“转移基金”是指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一地领取”是指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明确在一个地方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权益累计”强调的是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养老权益必须累计计算,即在不同地方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同样待遇”是指农民工在城镇流动就业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可以同城镇参保职工享受同样规则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1.3 宁波模式

宁波市颁发《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不仅方便解决宁波市转移接续问题,而且为宁波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量身打造了一份实惠的“社保套餐”,该办法是对务工人员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的处理.

外来务工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在本市同一统筹区域内流动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续接,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在本市不同统筹区域之间流动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包括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并转移.外来务工人员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行政区域时,要求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本市行政区域的,经本人申请、转入地同意,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予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暂不具备转移条件,本人愿意保留个人账户的,由养老保险机构保留其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关系不具备转移条件,本人又不愿意保留个人账户,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养老保险机构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宁波市的“社保跟人走”的人性化管理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有关,但更多的需要市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的指导.

1.4 成都模式

2010年8月,成都、德阳、绵阳、资阳、眉山、雅安、遂宁、乐山八市签订《成都经济区劳动保障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八市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实施达成协议,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八市“同城化”,在养老保险缴费、缴费年限计算、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养老金支付等政策逐步趋同,适时转轨.近两年来,四川八市正努力向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同城化”转变,转续业务经办信息系统正在完善.劳动者在八市之间的随时流动都不会为养老保险关系带来阻碍,不存在转移接续难的问题.

1.5 其他模式

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比较有优势的省市还有黑龙江省和重庆市.黑龙江省第一个在全国实现了省级社保的大数据库集中,特别是全省统一的社保信息网络实现了对人员异地社保关系转移、异地领取养老金的技术支持.由于实现了社保省级统筹,参保企业及各类人员基础数据全部进入省中心数据库,以及社会保障卡实行终身制,人们即使在省内调动工作也无须换卡,只需通过业务前台作调转业务,做一下变更即可. 重庆市在2006年率先在渝中、北磅两区发放50万张社保一卡通,持卡人不但能实现社会保险市内及异地缴费、领取,还能全面查询本人就业、失业及市场求职、技能鉴定等信息.

2.国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模式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我国特定国情的特殊需求,国外相关的现象不广泛,相应的研究并不多.与中国的转移接续比较类似且有借鉴意义的国际模式主要有美国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欧盟各国跨国工作时的转移接续.

2.1 美国公务员模式

首先,美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与我国类似的方面,他们的优势在于美国的制度具有良好的基础,全美国联网的社会保障号查询系统,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提供了技术支持,而且社会保障号一人终身不变,庞大的信息库简化了顺利转接.

其次,美国公务员内部不同养老模式有明确的转移接续办法,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1984年为界,之前成为政府雇员的都参与CSRS计划,之后的政府雇员参与FERS计划.其中,雇员达到CSRS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申领养老金,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直到雇员死亡为止;FERS计划设计了社会养老保险计划、基本福利计划和节俭储蓄计划.正是在FERS计划的帮助下,实现了公务员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的完全对接,顺利解决了公务员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间的转移接续问题,人员可以在不同部门自由进出.

2.2 欧盟跨国模式


欧盟20多个成员国的经济贸易往来频繁,各国公民跨国工作是合法常见的,因此养老保险关系跨国转移接续是欧盟需要解决的问题.经过探索,欧盟摸索出一条很有创新性的设计思路,欧盟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即尊重各成员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允许自行安排各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保障对象、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等,只是在劳动者的支付方式上有所巧妙变通、衔接.这样既照顾到了相关成员国的国家利益,又让参保人的养老金所得损失不多,甚至不存在便携性损害.既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又促进劳动力的流动,加快各国经济的发展.

3.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未来发展趋势

虽然我国有些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比较有效,几种典型模式各有特色.广东省与宁波市转续方案详细,转续程序清楚;上海市转续办法新颖,养老金核算思路清晰;成都市的“同城化”路径便捷,不同城市转续无障碍;重庆市与黑龙江省的转续技术高,转续过程便利.然而各模式只有单一方面的优势,我国各省市转续又存在地方财政“分灶”吃饭、缺乏立法基础等社会阻力和统筹层次低、资金精算不清、信息系统建立难等技术困难,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应该整合各典型省市与国家的优势.

3.1 转移接续原则规范化

欧盟能够成功贯彻落实分段计算法是各成员国共同协商的结果,各参与主体在养老金支付方法出台前进行规范化协商,在实施原则上达成共识,各成员国必须坚持不歧视原则、单一国家原则、聚集原则、可输出原则,即参保人无论在哪个国家工作都应该承认缴费年限且可以累积计算.虽然这些原则不是法律文件,它的约束力却很强.正是因为遵循这些原则,分段计算的方法在实施过程中不会有争议,这种言出必行的规范性值得我国借鉴.

3.2 转移接续制度全面化

我国各省市并不缺乏典例,而单一化问题突出,基本都是转移接续某一方面有优势,综合各省市的特色可以整合出一套完善的转移接续办法:沿用上海市的20字方针,学习成都省内实现“同城化”的同时实现跨省转移,借鉴广东与宁波的转续程序,提高转续过程中信息统计技术.转续的实施程序、缴费年限统计、参保人信息管理、待遇领取手段各方面都有规定,通过全方位的学习订立全面化的转续方法.

3.3 转移接续法规完善化

法律法规最具权威性,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制度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与保护,对于不遵守转续办法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与规制,即使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侵犯了劳动者的权利也没办法弥补.因此应该完善相应法规的制定,明确行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3.4 转移接续技术信息化

我国转移接续难的一个重要的阻碍是流动劳动者的参保信息难以统计,参保信息并不能随着劳动者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建立所有参保人的联网信息系统至关重要,同时为每一位参保人配置一张社保卡,社保卡与联网信息系统的个人相联系,而每个人终身对应一个社会保障号.个人参保信息库的建立简化了转续的程序,提高效率与正确率.

由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2012年11月三大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颁布,接续的顺利进行更是备受瞩目,借鉴实施效果好的省市与国家的经验才能有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