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

点赞:5083 浏览:1812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失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在暂时失去工作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而设置的一项专项基金,是实施失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和保证.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严禁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开支范围.

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社会保险类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专升本毕业论文、高校大学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66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前言 职称论文适用: 核心期刊、职称评中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失业保险基金是一项公共资金,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牢固树立基金安全第一的意识,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本文就如何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重点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和加强基金账户管理、建立会计对账制度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加强重点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明确重点环节,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1.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的管理

按照“分工协作、有限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在重点环节实行权限控制,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经办人员对失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只能从系统中调出,不允许、也不可能人为添加.系统操作人员只能根据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记录自动计算出其享受待遇的期限,并且市、区、街、社居委都有权限查询每一位进入系统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从而避免了许多人为因素,加强了相互监督,提高了基础数据的准确性.


2.加强对重要业务事项审批人员的管理、考核和监控

严格执行业务初审及复核制度,在对象划定方面将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作为排查重点,在内容安排方面,紧紧围绕具有“权、钱、人、物”业务处置权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使防控机制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保整体,推动防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上述重点从梳理行政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流程入手,分岗位、科室和单位三个层次,逐一进行排查,逐一完善防控措施.

3.加强对财务的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严禁弄虚作检测.会计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会计核算实行电算化的,一人一个操作,严禁以他人进行会计核算操作.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出纳人员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切实做到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资金支付的审批与具体业务相分离,待遇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严禁由一人全过程资金支付业务.要做到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二、加强对基金账户的管理,建立会计对账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明确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实行税务机构征收失业保险费的,应开设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

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主要用于:税务机关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收入;购写国家债券的兑付本息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及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根据经办机构用款计划,向支出户拨付基金;拨付购写国家债券的资金;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的资金;其它收入.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主要用于: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失业保险支出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只支不收.由于操作失误多收资金需原渠道退回或多支付资金需原渠道收回等特殊情况、大额支付,要有经办机构的授权银行方可发生收付业务.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定期建立对账制度,切实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各单位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核对各种账簿记录,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对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应就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中的各项经济业务核对其内容、数量、金额是否相符以及会计科目是否正确.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可逐笔核对,也可抽查核对.如发现有差错,应逐步查对到最初的依据,,直至查出差错的原因为止.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要求做到账账相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检查总分类账户的记录是否有差错.可以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进行检查,如果借贷双方金额试算平衡,一般说来没有错误,如果借贷双方金额不平衡,则说明记账有错误,要作进一步的检查.

(2)检查总分类账户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之间的记录是否有差错.有如下两种方法:

一是通过编制明细分类账本期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或财产物资的收发结存表与总分类账户核对,如有不符,应进一步查找差错所在原因.

二是加计各明细分类账户中的本期发生额或余额合计数,直接与总分类账户的相应数字相核对.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要求账簿记录余额与各项财产物资和银行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的实存数核对相符.核对的方法是财产清查.并与账存数核对,是否相符.月份终了,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余额之间如有差额,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签名确认.

失业保险基金的对账除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对账外,还要和财政部门管理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国库存款定期对账.税务机构征收失业保险费的,还要同税务机构定期对账.确保账薄记录与财政专户存款、国库存款余额一致,税务机构实际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一致.

失业保险基金事关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管理好失业保险基金责任重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工作.

(作者单位: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