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业务探究

点赞:7340 浏览:3075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随着保险的长期发展,很多保险公司拓展自身销售渠道,发展网络保险抢占先机.网络保险的营销即以个人保险网站或第三方平台为主要营销工具,结合传统保险营销方式,展开各类网上的、传统中的保险营销活动.本文通过网络保险的现状及一些网络创新型险种的研究,以期望对网络保险的发展尤其是近期很热的创新型险种提出些看法和前景分析.

【关 键 词 】网络保险,创新型险种,监管

一、网络保险概述

关于网络保险的营销即以个人保险网站或第三方平台为主要营销工具,结合传统保险营销方式,积极有序地展开各类网上的、传统中的保险营销活动,以达到综合性地提升企业竞争优势、拓展多样化的客户来源渠道的目的.网络保险是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权变更、续期缴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

二、互联网创新型险种

在2013年中秋节前夕,安联财产保险(中国)与阿里巴巴旗下淘宝保险推出的国内首个“中秋赏月险”便引发各界热议,而其实质则是一款人身意外险附加性质的赏月险.自此,互联网创新型险种层出不穷,如雾霾险、高温险、摇号险、求关爱、摇钱术、光棍险等,对其是否具有保险的保障型本质及其目的如何在业界也引起热议.下面以“赏月险”和“高温险”为例探析.

(一)赏月不便险

赏月险全称是“赏月不便险”,是由安联财险与阿里小微金融怎么写作集团(筹)旗下淘宝保险共同合作推出的产品.

1、保险责任:主险责任为在2013年9月19日中秋节当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保额最高为10万元,附加保险责任为中秋节当日20:00至24:00,被保险人指定的赏月城市的天气情况是阴或雨导致被保险人不便赏月,则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赏月不便津贴.

2、保费设置:分为两档,一档投保为20元,若被保险人在赏月城市(上海、广州或深圳)由于天气原因看不到月亮(即阴天或雨天),可获保险理赔50元,第二档投保为99元,赏月城市也从3个增加到北京、成都、天津等41个城市,如果被保险人所在赏月城市由于天气原因看不到月亮,即可获保险理赔188元.

3、理赔标准:依据2013年9月19日中秋节当天20时至24点中国天气网的天气播报进行评判.如果在这一时段内,天气播报为阴天或雨天,则界定为未能看到月亮,可获得理赔.赏月险的赔付只和天气有关,并不是以个人是否实际看到月亮为准,并且以该城市的整体天气播报为准,不按照各个城区.

4、点评:在41个可选择“赏月险”的城市中有9个城市购写“赏月险”的市民获得了“赏月不便津贴”,赔偿总额约8.7万.所谓的“赏月险”,其目的不是在于销售,而是一种嚎头,且限量销售,目的是为了控制赔付上限,并非为了盈利.赏月险附加险的保险责任本质是一种投机行为,且不符合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要求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额外受益,且原则上被保险人看不到月亮并没有受到实际损失,顶多算精神上的损失.

(二)高温险.高温险的全名是“高温天气费用损失保险”,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以下简称众安财险)推出,分为“我要高温补贴”(自己写)和“给朋友送清凉”(送朋友)两种.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身处的投保区域高温日天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免赔天数,导致被保险人需额外支出生活成本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内给付保险金.

2、保费设置:天猫旗舰店每份高温险的保费为10元,对应100元的保额,而微信公众号上投保共分为三档,保费10元、30元、50元分别对应100元、300元、500元保额,补贴金则为5元/天、15元/天、25元/天.

3、理赔标准:免赔天数视不同城市而定,超过免赔天数后每出现一个37℃高温日,则保险人给付保险金5元/天/份,累计不超过100元/份,理赔标准以在气象台公布的被保险人所在城市指定气象站于次日发布的上一日实况气象数据为准.

4、点评:产品限时销售(2014年6月6日停售),保险期间为6月21日至8月23日共64天,销售期截止后,不能以任何形式退保.免赔期的合理性受到质疑,根据1951年-2013年的保险期间内(6月21日-8月23日)30个城市的统计数据显示,37℃以上的高温日数,几乎均低于众安保险各城市的免赔天数.以重庆市为例,其免赔天数高达28天,将近保险期间的一半.津贴形式的补偿也加重了高温险稳赚不赔的诟病,即超过免赔天数之后2天才能得到与保费相等的补贴,在此基础上增加的高温天数才能真正获得补偿.

三、网络保险发展前景

(一)对投保人来说

1、投保更加便捷,相对来说省去了一些不必要的环节,投保更加快速方便,尤其是对投保需求率比较高的车险产品,保险期间相对较短,续保也相对简单.理赔也更加迅速,一些新型险种的赔付直接采取满足理赔标准无需索赔,直接理赔到您的支付宝账户,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方便很多.

2、当然网络保险的发展可能也对投保人带来一些麻烦,比如个人全面信息遭到泄露,实现网络投保方便投保人的同时,也对此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此外,新型险种的推出大部分都是噱头高于保障,可能更多的是保险人为了推广产品或市场,某些险种的实质性保障没有回归到保险本质.

(二)对保险人来说

网络保险业务探究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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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保险的发展对保险人来说是一个新的机会和挑战.对保险人来说,可以有效降低保险公司获得客户的成本,免去写作技巧人和经纪人等相似度检测环节,提高销售、管理和理赔的效率.此外,通过网络渠道或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推出新型险种可以有效发挥广告效应,迅速提高企业知名度,不管推出的险种目的为何,但肯定能起到宣传企业的效用.此外,获得大量的客户信息,为客户资源整合和下一步市场细分和市场营销打下基础.


2、传统型险种在网络渠道的销售并不十分乐观,因而保险人致力于推出新型险种以获取保费收入或提升企业形象,但险种的认可度关系形象树立的好坏,有些险种盲目跟风,缺乏实质性保障,甚至有些险种被保监会叫停.且无实质性创新,过分依赖几种固有模式形态和渠道,险种方面的创新各大公司也有所类似,只是略作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