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现状与展望

点赞:3687 浏览:847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根据保障主体的不同,中国目前旅游保险产品体系可分为针对旅行社的旅行社责任保险,针对各相关经营主体的责任保险,以及针对游客的旅游意外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供给和需求中的不协调.通过对2014年展望认为,旅游保险产品体系要向着产品细化,便捷怎么写作,保障全面等方向发展,同时要建立独立于商业保险体系外的旅游保险基金,构建旅游保险产品评估体系.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亚洲最大的出境旅游客源国和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之一.举例来看,2013年上半年仅北京就接待旅游总人数1.10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6.7%.实现旅游总收入1759.8亿元,增长9.1%.其中,接待国内旅游人数1.08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620.7亿元;接待入境旅游人数2514.3万人次,接待外国游客185.3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22.0亿美元,同比均有下降.世界旅游组织预计,到2015 年,中国旅游市场将扩展到30亿人次,其中入境、出境旅游人数将达到1亿人次以上,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入境旅游国和第四大出境旅游国[1,2].随着旅游人数规模的增长,我国旅游风险也趋于增长.旅游保险作为整个社会风险防范的重要构件,作为社会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合理转移旅游风险压力,构建和谐社会保险产品体系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时看到,旅游保险收入与旅游消费的高速增长相比较而言,明显滞后,国家旅游局调研显示,中国游客主动购写旅游保险尚不足3%,绝大部分出游者处于无险状态,旅游保险市场的发展落后于旅游产业市场发展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因此,对现有旅游产品体系做深入分析,探讨存在的弊端和可能采取的对应措施,显得极为重要.本文尝试对我国2012年--2013年旅游保险产品体系的现状和2014年度展望作深入探讨,并提出针对性措施,为旅游产业发展、旅游保险产品体系发展提供有益参考[3].

一、中国旅游保险产品体系

旅游保险产品定位,应以建立健全对突发性的、并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害的事故的善后处理有重要作用的保险制度为重点,以积极引导和提升旅游活动或产业参与者的保险意识、扩大自愿保险普及面为辅助,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维护权益的目的.由于旅游产业链条具有环节多,主体多等客观因素,相应的,旅游保险也具有相似的特征:(1)链条长:旅游保险应该始于游客出发,终于游客结束行程,保障时间为旅行的全过程;(2)覆盖面广:旅游保险涉及到游客、各类的旅游企业和相关的社会经营企业,如:旅游饭店,餐馆,景点(区),车船,娱乐活动组织者及购物场所的商家.2013现有的旅游产品种类见表1[4].

根据主体的不同,2013旅行保险产品体系包括的大类介绍如下:

(一)针对旅游相关企业的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据国家旅游局相关信息,截至2013年10月,有效投保2012年度示范项目的旅行社达到15465家,统保率67.88%.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31个启动示范项目,占比97%.其中山西、内蒙古、海南、青海、宁夏5省区实现100%统保,福建、广东、云南、陕西4省统保率超过90%,天津、吉林、山东、湖南、贵州、新疆6省区市统保率超过80%.可见,旅行社责任保险形成了以统保示范项目为主,其他保险公司自有产品为辅的市场格局[2].

随着《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和《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信息报送和检查暂行办法》的出台,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从已经废止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中“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的损害”,扩大到对旅行社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统保示范项目还约定可赔偿被保险人向旅游者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旅行社责任保险还包括多种附加保险,被保险人可自行选择投保紧急救援费用保险,旅程延误附加保险,旅行取消损失保险,抚慰金附加保险,扩展费用保障保险中的一项或几项.

针对其他相关经营者的责任保险.其他相关经营者主要是:旅游饭店,餐馆,景点(区),车船,娱乐活动组织者及购物场所的商家,覆盖了旅行者的“吃,住,玩,购”等环节.主要的保险类别是:所责任保险;购物场所责任保险;景点景区责任保险;旅游餐饮保险;旅游饭店保险;旅游交通保险,会展旅游保险.该类保险多以公众责任保险为基础,实际操作中出现界限划分不明确,理赔难等特点.旅游相关经营者或可聘用专业保险经纪公司,为其量身责任保险.

(二)针对游客的旅游保险

自《旅行社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与《关于旅行社接待的海外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统一实行旅游意外保险的通知》废止之后,旅游意外保险不再属于强制性的保险.根据投保游客的人数,针对游客的旅游保险可划分为旅行意外团险和个险.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针对此类游客的保险首先区分境内与境外两个不同的保障空间,往往以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为主险,其他风险则以附加险的形式予以保障.保险公司会根据游客旅行目的地的风险程度的不同,目的地国家的签证对保险保障范围及保额的要求的不同,将现有的主险与附加险相组合,再打包上市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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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下旬以来,虽然由于暑期收尾,出游人数明显下降,但旅游意外险的投保率却在原来的水平上上升了10个百分点,比例创历史新高,自由行、团队游客户的投保率都有增加,在暑期旅游高峰之后的短时间内,出现如此明显的变化,最主要的原因是菲律宾劫持游客事件和伊春空难,这两个意外事故冲击了国内旅游者的观念,把一向不甚重视的旅游意外险推到台前.但就2012年总体情况来看,我国旅游意外险的投保率还是明显偏低,全国通过旅行社出行的游客中,只有10%到20%购写了旅游意外险,而欧美国家购写单次和全年旅游意外险的比例达到80%到90%.

二、旅程产品体系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供给侧分析

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产品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现状来看,国内主要的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重视程度不够高,究其原因,旅游保险产品在保险公司整个产品体系中不占主体,保费收入在保险公司收入中所占比重也不高,相对于车险、寿险等险种,旅游保险完全处于被支配地位[2].因此,保险公司在旅游保险研发、推广阶段的投入不够,旅游保险产品体系不够完善也必然形成定局.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对处于边缘位置的旅游保险均持忽视态度,导致其在旅游产品体系完善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完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6].

现有的旅游保险产品单一,产品体系不够完善.相对于我国蓬勃发展的旅游市场,旅游产品体系完善度不够高,产品品种过于单一.由中国旅游报和搜狐网发起的“旅游保险网络调查”显示,旅游保险怎么写作仍有完善空间.超过45%的受访者表示购写旅游保险“理赔过程繁琐”,36%的人认为“旅游保险产品不够丰富”,此外,近14%的受访者认为“保险产品不合理”.调查还显示,多数游客购写旅游保险的主要渠道是旅行社产品中自带的保险,选择余地较小.在回答“你一般通过何种途径购写旅游保险产品”的问题时,超过40%的受访者选择“旅游合同中自带”的保险,近16%的受访者选择“通过旅行社”购写.


经营旅游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在我国现有保险公司数量中所占比例不高,开发的产品也种类不够完善.举例来看,以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为主体的旅游意外险险种,尚不能算是完整的旅游意外险体系,充其量只能算作以普通意外险所做的行业替代.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ems86.总第522期2013年第3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