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

点赞:16167 浏览:7050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新型企业,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还很薄弱,同国外一些竞争能力很强的企业相比有明显的差距.本文对从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分析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全面提升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管理能力,从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了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措施与对策.

【关 键 词】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司法保护;激励机制

温家宝总理于2004年6月在青岛考察时明确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总书记在2006年5月26日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时发出“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的号召.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总体来看,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还很需要提高.

一、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综述

(一)国外

亚历山大·I·波尔托拉克(Alexander I. Poltorak)博士和保罗·J·勒纳(Paul J.Lerner)博士(2004)认为,企业应当高度重视研发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审计和搜集情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许可使用.Furman Porter and Stern (2002)、Gans and Stern (2003)通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论证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是创新绩效(以全球专利测量为例)的一个关键驱动因素.Lang (2001)认为,专利的管理能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1].Josh Lerner研究发现,在对美国马萨诸塞州530家生产企业的研究显示,有40%的知识产权纠纷涉及拥有商业秘密的企业.

(二)国内

何敏(2002)提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和管理制度,形成科学管理的规范体系.张清奎(2010)认为,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当今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 成为许多国家发展和竞争的主要手段.冯晓青 (2005)认为,企业要综合、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将知识产权与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地获取竞争优势.徐明华、包海波 (2003)认为,国内企业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发展趋势,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陈燕(2005)认为专利情报分析战略包括:企业现有专利技术分析和竞争情报分析两方面.

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相比,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国家层面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立法不够完善

为了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发展,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已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是,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还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1)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滞后.近几年来,随着知识和信息生产量的增加、扩散速度的加快,高新技术不断涌现,有的高新技术已经超出了原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所涵盖的范围.(2)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中仅规定了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为五十万元,而没有规定法定赔偿的最低限额.我国专利法也仅规定法定赔偿最低限额一万元,将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规定为一百万元.因此,侵犯知识产权的成本比较低、获得的利益却很大是导致侵权行为多发的重要原因.(3)禁令、临时措施的可操作性不强.(4)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企业在专利申请中浅尝辄止.

2.行政执法力度不够

首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分散,缺乏协调和预警机制,不利于整合执法资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很多,除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授权、注册和登记管理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和版权局集中管理外,还涉及的部门有、、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海关总署等,在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多头执法、有利益都管而没有利益都不管的情况,使得企业经营者无所适从.其次,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存在,在被侵权后造成维权困难.第三,知识产权执法手段严重不足,特别是行政执法经常处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局面.行政执法机关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只能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有其他诸如暂扣、查封、没收侵权产品等执法手段,无法对侵权者实行毁灭性的打击,挫伤了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保护的积极性.第四,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限.


3.司法保护不力

实践中,专利侵权案件和技术秘密侵权案件多数都是原告败诉,某法院知识产权庭的一位法官说他审理的技术秘密侵权案件原告几乎没有胜诉的.究其原因,主要是举证难、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合理和法官的专业水平不高.国内也有不少企业认为打官司费用高、时间长、赔偿金额低,明明知道专利权被侵犯也不愿意打官司,甚至有些企业因为得不到应有保护,不愿意申请专利[2] .目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还远不能对犯罪分子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现象十分严重.在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认定上,公、检、法部门存在较多歧义,难以形成合力,削弱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此外,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立案的门槛太高,刑罚震慑力不够,甚至还存在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等放纵犯罪的问题.

(二)企业层面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意识淡薄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有所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和科研体制的影响,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员重视发表论文和科技评奖,而不重视技术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企业保护知识产权观念淡薄还表现在,企业不仅不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也不重视别人的知识产权,山东省的一项调查表明:一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着知识产权侵权现象[3].知识产权观念淡薄已经成为困扰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2.对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不够

世界上每年有百万项专利技术公布,对创新是个难得的信息宝库.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专利文献中包含了世界上95%的研发成果,如果能够有效地利用专利情报,不仅可以缩短60%的研发时间,还可以节省40%的研发经费[4].然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对专利文献利用得不够,相当一部分企业科技人员在选择和设计科研课题前,由于没有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导致重复研究,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3.缺乏有效调动发明人创新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虽然大多数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建立了知识产权方面的激励机制, 而且能够依照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给予发明人奖励, 但奖励的落实程度不够, 部分企业仍习惯于单一的科技奖励制度, 发明人的报酬与知识产权的创造及收益关系不大, 科技人员的绩效考核与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无关, 这就大大降低了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新的积极性[5].

三、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国家层面的原因

制度缺陷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方面存在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国家在法律、政策方面没有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取得的收益,导致企业缺少积极性.

(二)企业层面的原因

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知识产权管理战略.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863”计划仅 20%的成果申请了专利,多数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布于众,有些成果是国外还没有的,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为没有申请专利而拱手让人[6].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受到企业极大重视,被视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我国实施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较短,通晓知识产权法律和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的人员缺乏,导致部分企业认识不到知识产权管理产生的收益.

四、完善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要解决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依靠政府的力量,加快知识产权立法进程,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实施知识产权国家战略;另一方面则要依靠企业自身努力,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技术开发、生产经营全过程.

(一)国家层面的对策

1.完善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1)根据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知识产权竞争趋势,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2)针对高新技术更新周期短的特点,简化专利审批程序,便于发明创造人的技术创新成果及时得到保护.(3)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法律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发明专利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禁令制度等有关程序立法方面的问题,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4)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的行政程序规范,形成比较系统的行政程序规范体系.(5)完善商业秘密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过于简单,行政规章和司法解释具有较大随意性,必须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法律制度.

2.加强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保护和司法保护

首先,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的建设.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执法和司法工作难度较大,应当增加执法和司法人员数量;加强对执法和司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和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其次,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快速反映机制,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委员会,对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咨询及快速协调处理怎么写作,依法公正、高效地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第三,强化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首先,应当加强高等教育阶段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各高等院校应在大学本科阶段全面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并将知识产权作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生层面,应建立知识产权法律硕士与知识产权MBA模式培养知识产权中高端专门人才.其次,优化现有教育资源,积极选派高层次科技专业人才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到国内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培训深造.第三,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力度,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形成人才积聚效应.

4.加大对信息设施的投入,提供优质的信息资源怎么写作

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内外各种知识产权信息的采集、分析、研究,构建不同专业和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库,采用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密切合作的方式,进一步完善技术评估预测体系和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建立起相应的专家咨询系统,为企业搭建好信息怎么写作平台,提供良好的公共资源怎么写作.

(二)企业层面的对策

1.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要加强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有针对性的对企业领导层和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特别是提高领导层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是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与企业发展壮大息息相关.

2.完善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

为激励公司员工进行发明创造,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实行对员工发明的终生多次奖励和累积计分制奖励的激励机制.除了对完成发明创造的员工一次性颁发奖金外,还要对发明人按照完成发明创造的数量、质量、是否申请专利、实施情况给予计分,每年累加,企业按照发明人积累分数多少每年颁发科技发明奖,直至员工离开企业,如果员工工作到退休并不再到其他企业任职,则可以终生领取该奖金.

3.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工作

知识产权信息贯穿知识产权创造的全过程,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信息,企业可以及时掌握相关产业和本行业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市场变化趋势,弄清对手技术发展动向,提高科技创新起点和层次[7],也可以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要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体系.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与其他部门协调运作

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非常重要,从投入研发到成果问世,甚至发生知识产权纠纷,都有赖于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研发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不仅有利于对研究成果的及时保护,而且通过管理知识产权部门对知识产权文献等情报的分析,可以指导研发部门的工作.市场营销部门应及时将产品的市场状况、产品的销售情况、产品的侵权和被侵权情况反馈给研发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便企业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知识产权战略,指导研发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