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探析

点赞:7532 浏览:2171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文重点探讨如何建立有效运行的自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标准,评估办法,评估制度.促进自考全日制机构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关 键 词:自考全日制助学标准化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G7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b)-0170-03

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提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这个表述,充分肯定社会助学在自考事业中的重要地位.而在自考助学的发展过程中,全日制自考助学作为一种新的开放式学习形式迅速成长.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单位存在诸如“虚检测招生”、“违规收费”、“教学组织混乱”等问题.因此,自考主管部门面临一个课题:自考助学发展的目标是什么,如何建设一所合格的自考助学院校;自考主管部门如何进行监管,以何种方式进行监管.这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管理过程中,不断摸索实践,提出建设自考全日制助学单位管理标准化体系的思路,并在具体的实践中日渐完善.

1为什么需要进行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

1.1自考助学机构的现状

自考全日制助学在发挥自考开放灵活特点同时,克服单纯自学造成的知识体系不健全、实践机会少等问题,依托高校软硬件资源,以面对面的教学和实践过程,利用丰富的教育教学手段,帮助学生开拓视野,迅速抓住学习目标,提高考试通过成功率,较快取得自考文凭.尤其是开始自考实践考核试点以来,自考试点院校凭借“零起点注册”,“五年有效期”,“国考课+实践过程考核”这种“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相结合”的全日制自考助学模式,迅速迅速发展壮大,成为自考事业发展的关键力量.自考考生中,在助学机构中就读的考生占绝大多数.而且,根据2009年教育部统计:“在所有参加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员中,有863186名学员通过全日制方式参加助学,占全部参加助学学员总数的54%;有727332名学员通过业余方式参加助学,占全部参加助学学员总数的46%”[1].从这个角度来看,全日制自考助学的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自考助学的质量,全日制助学的发展,直接关系到自考事业的发展.

1.2存在的问题

但是,在自考全日制助学蓬勃发展的同时,很多问题也相应产生.诸如:办学机构指导思想不明确,以盈利为主,损害考生利益;在面向社会招生时恶性竞争,虚检测宣传;部门办学条件不足院校临时租用宿舍,教师不固定,教师与全日制普高教育冲突;入学、注册、教学辅导环节违规收费;种种行为,不仅损害考生利益,也影响自考声誉,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管理体制不健全;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招生管理不规范;学生管理不严格;监管不到位等等[2].

1.3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面上看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办学单位没有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分析产生的深层原因,就是发展的指导思想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缺乏明确标准.

三个问题都指向一个症结——缺乏有效运行的标准化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应包含明确的发展目标、操作性强的质量标准、严密的监督审核机制.制度的缺失,导致助学机构在发展过程中缺乏自律的界限,主管部门在监管时缺乏有效的监督尺度,从而产生办学机构在低水平上进行恶性竞争的乱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1.4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意义和价值

没有良好的管理就没有良好的发展.我们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很多人提到规范化管理,但是,规范化管理的前提是:制定一个健全的标准体系.标准是衡量绩效的准则.一旦建立了这样的准则,我们就可以用它来检查、评价、衡量我们的工作,还可以把它变为一个改进过程,达到加强工作、提高质量的目的.并且,我们可以把这样的一套准则看成一个平台、工作目标,为各个机构发展定下明确的目标[3].

一套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从宏观上看,他可以促进主管部门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以明确的标准进行监督,有效地规范市场,指导机构发展,持续改进监管工作,为办学机构营造有序发展的环境;从微观来看,有助于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打造自身的竞争里.使办学机构明白怎样实现办合格办学机构的目标.具体来说,有以下四点作用.

一是推进市场的规范发展;二是提高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三是促进不同机构间的比较和交流;四是有利于社会进行监督和优胜劣汰[4].

2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

建立完善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包含以下三项工作:制定明确操作性强、可以量化评估体系;以标准的建设为自考助学机构确立发展的目标;建立完善评估运行机制.

2.1依据的法规

作为自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考助学首先适应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符合“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特征,因此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管理范围内,而全日制自考助学的高等非学历办学性质,又适用于《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

2.2遵循的原则

(1)以学生为本.

明确自考为构建学习型社会怎么写作,自考助学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创建人力资源强国怎么写作.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应围绕如何促进助学机构和考生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保障考生获得有益、有效的高等教育;规范引导自考助学机构把学生作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根本,把学生的切身利益放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首位,从学生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去开展工作.


(2)以评估管理促发展.

整个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以管理标准建设为基础,以标准审核为动力,促进各办学机构按标准规定要求规范发展.而标准审核,就是通过年检、评估来实现.促使以管理标准为准绳,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建设有序、良性竞争的教育市场.(3)系统性原则.

自考助学机构是一个综合体.包含的要素有:办学硬件——办学资质、教学设施,办学软件——管理队伍、师资力量,办学能力——教育科研、学生管理,怎么写作质量——招生宣传、报考怎么写作、考核通过率.任一要素出现短板,会直接影响整体的办学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应从整体把握,从培养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市场环境角度,观察办学机构诸要素配备是否完整,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要素内部协调是否顺畅,教育教学产品质量是否达标.据此形成完整的评估系统.

(4)量化为主、等级评估为辅.

对于自考助学机构的评价,为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易操作性,采用量化为主,等级评估为辅的模式.在办学设施、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方面,采用量化评估为主,对于每个考核项目,设立标准分值,根据各个办学机构在该项目的横向比较,列出相应分值.各个项目分置的累加,估算出办学机构正的办学水平的排名.而对于以主观成分较大项目,如满意度调查等,采取等级评估的办法,作为量化评估的补充.

(5)基于事实的评估方法.

为保证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在管理标准的设计上,应以事实材料为主.要求评估人员在核查时深入教学实践,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巡视学生宿舍状况,查看实验设备、图书馆藏实际保有量,翻阅教育教学记录,与学生面对面进行交流,避免评价工作浮于表面.

2.3建立的标准化质量评估体系

(1)考核评估标准内容.①对全日制助学机构资质、信誉度、办学条件(设施、人员、制度)、具体办学部门(院、系、部)执行国家政策水平进行综合评估.②对教学管理过程、教学质量及考试情况进行考核确认.由两方面的内容量化形成具体的分值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

(2)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设立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指标系统.一级指标体系由6大项构成,二级指标体系为一级指标体系所派生,共量化为20小项,每小项对应相应的细则.

一级指标体系包括:办学资质、办学条件、招生及财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助学怎么写作管理、科研工作等项目.每个考评单项均对应具体的分值.

二级指标体系包括:办学许可证、自考助学登记证、招生注册规范、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制度建设、收费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考点设置及考务管理、考籍及档案管理、教材征订、科研工作等.每一项均对应相应分值.

(3)日常监管或评估如发现以下问题之一且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即视为不合格.

①招生、教学、管理不是同一主体,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转让办学权.

②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在校外设点办学;办学场地租赁期自最近招生当年起计算不满3年.

③招生宣传资料未按规定审核备案,或虽经审核备案却擅自改动.

④学生报考率、实考率、合格率其中任何一项低于全省自考全日制助学平均值的50%;发生群体性违规舞弊事件.

⑤办学场所具有突出安全隐患又未切实整改.

⑥由于学校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师生伤亡或引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

⑦购写盗版教材,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学生利益.

⑧乱收费或不按规定及时学生退学退费手续.

⑨不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或上报虚检测数据.

⑩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3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机制

3.1自评

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自考助学机构每年上半年进行自检.自检过程是对照标准化管理体系设定的发展目标,各助学机构进行自我评分.自评的过程,促使自考助学机构学习质量管理标准,对照质量标准找差距,确定提高方向.评审结果报市级自考主管部门.

3.2社会评定

上报市级自考主管部门的自检结果,由主管部门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的过程,一方面使社会了解自考助学机构的办学情况;另一方面促使社会参与对助学机构的监督,监督意见可反馈给主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下一步监督检查工作的线索.

3.3评估组外审

每年下半年,安排市级自考主管部门会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部门对助学单位进行年检.年检是对助学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审核,对办学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采取的方式一是同办学单位各部门主管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学校的办学思路和理念;二是现场查看学校的办学设施、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档案;三是抽取学生校考课实践课试卷,查看学校教学质量.根据考核结果现场打分.

3.4问卷调查

问卷面向学生,重点调查:学生对学习性质的认识——了解学校在招生宣传中是否属实;学生对班级管理的评价——了解学校学生管理是否到位;学生对自考开考计划、报名、考试、毕业等政策了解程度——调查学校关于自考的考试怎么写作工作是否到位;学生书费学费缴纳情况——了解学校财务及经费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征求学生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学校在发展中存在哪些不足.

3.5评估结果的形成

院校自评,市级主管部门外审,学生调查问卷,构成本年度对自考助学单位的综合评价.经过汇总报省自考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复核、抽查、验证,形成评估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公别如下.

优秀——有较高办学目标;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较高的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性发展.

良好——有明确办学目标;教学设施达标,办学条件在符合基本要求基础上有本校特色;社会声誉较好,学生满意度较高.学校有后续发展潜力.

合格——遵守教育法规;教学设施基本达标,有正常办学秩序;无不良社会反响;学校正常运转.

基本合格——遵守教育法规;教学设施基本达标,有正常办学秩序;社会和学生对教育教学水平有不良反映并查证属实.

不合格——违反教育法规;教学设施不符合要求,办学秩序混乱;出现质量管理标准中明确规定的“一票否决”问题.3.6体系运行框图(如图1)

3.7评估结果的使用

网络公示:为社会了解各个办学单位的发展情况,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在招生时期,有效地帮生甄别学校资质,识别宣传真伪.减少弄虚作检测、违规招生情况的发生.

评选先进:以评估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单位的直接依据.主管部门以“表彰先进”的形式,对教育市场形成鲜明的示范效应,为自考助学单位的发展确定标杆.

资质审批:对于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或停止自考办学资格;自考主管部门在审批新的试点项目时,优先从优秀和良好等次院校中进行选拔.以行政手段促使发展良好的院校做大做强,引导教育市场优胜劣汰.

有效使用评估的结果,强化了标准化质量管理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发展的指导作用,促使有关单位以质量管理标准为目标确定发展方向,引导自考办学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4发展的思路

4.1运行效果

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了试运行,收到较好的效果.标准的建立,使得办学机构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实现规范办学行为,引导教育市场良性发展的效果.同时,网络公示、学生问卷以及评估审查的过程,帮助自考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办学单位动态,对于及早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恶性教育教学事件的发生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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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改进方向

在管理体系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地方.

(1)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的管理主体不明确.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高等教育自学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自考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机构合作机制缺乏明确规定,“管理”和“指导”分别对应哪些职能,以何种方式组织监督检查,部门间如何协同,怎样分工,助学机构对教育教学出现的问题按怎样的流程上报.监管部门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容易造成管理混乱和延误解决问题的时机.

(2)管理评估标准各项目分值及权重需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确保评估标准能真实、客观反映办学单位的实际情况,真正起到促进办学单位把精力放到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上来.

(3)管理评估标准要跟上时怎么发表展的步伐,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其他行业的丰富经验,以标准的持续改进提高,促进学校不断提高.

5结语

教育部在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在新的形势下,国内外的继续教育机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自考事业发展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自考在构建学习社会中具有的独特功能和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我们要发挥发挥评估的评价、激励、导向、调控功能,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自考助学机构教育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国教育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