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参与水电项目移民工程“统规代建”初步

点赞:6941 浏览:21289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论文通过对项目法人参与水电项目移民工程“统规代建”进行研究,从“统规代建”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方式、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试图探索出一种适用于水电项目移民工程建设的新模式.该模式充分发挥了项目法人的管理和组织优势,加快移民工程进度、确保移民工程质量,为移民及时搬迁安置、电站按时蓄水发电创造条件.

关 键 词:水电;移民工程;代建;研究

中图分类号:TV211.1+4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一些移民安置任务重、人数、时间紧、难度大的大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常常由于移民工作进度滞后,影响电站按时投产发电,而移民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又成为制约移民工作进度的关键因素.

移民安置实施主体在开展移民工程建设时,有的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专业项目,不愿承担建设责任;有的担心投资突破难以解决,对实施移民工程缺乏信心;有的管理经验不足,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有的甚至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腐败等.为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保证移民安置工作进度和质量,就必须创新水电项目移民工程建设模式.

项目法人在水电项目开发建设中代建移民工程已有先例:金沙江下游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对涉及的县城迁建工程、交通专项改复建工程委托有实力的建筑企业以总承包方式代建;中电投五凌公司三板溪、华电大渡河泸定、乌江沙沱、金沙江鲁地拉等水电站对涉及的县城迁建、较大的集镇、安置点基础设施和房建等工程直接由项目法人代建.上述建设模式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向家坝电站和三板溪电站涉及的县城迁建工程,都在短短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完成了全部基础设施和房建工程的建设,既保障了电站下闸蓄水进度目标,同时又让新县城在形象面貌上较老县城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用水电移民安置带动城镇建设的典范.

以下就针对这种“地方政府管民生,项目法人管工程”,按统一规划代建移民工程的模式进行研究分析.

一、移民工程“统规代建”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移民工程“统规代建”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移民安置规划,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多形式多渠道推进移民工程建设,促进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和水电工程按时蓄水发电.

推行移民工程“统规代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保护生态环境与建设并重.

(三)严格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实施.

(四)确保水电工程按时蓄水发电.

(五)充分尊重地方政府和移民意愿.

(六)与行业规划和规范相统一.

二、移民工程“统规代建”的范围和方式

(一)范围

1各专业项目:交通设施、输电线路、通信线路、水利和环保设施等.

2城集镇迁建:基础设施及相关公共配套工程.

3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安置点场地平整、防护工程、对外交通、通信输电、给排水、环保绿化、农业灌溉等.

4安置规模在100人以上的移民房屋建设.

(二)主要方式

1争取政府做出规定明确代建主体

项目法人应争取政府或移民部门行文做出规定,对影响库区安置进度、事关库区蓄水的工程项目,直接由项目法人“统规代建”.

2在移民安置协议中约定代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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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在与地方政府及移民部门商谈移民安置协议时,对地方政府及移民、其它专业项目产权部门认为实施确有困难的移民安置工程,可在移民安置协议中约定由项目法人实行“统规代建”.

政府或移民部门委托项目法人“统规代建”,签订代建协议时,对专业项目应事先征得专业项目产权单位同意,对移民房屋建设应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得村民委员会同意.

3由村民委员会委托代建主体

对100人以上的农村移民安置区,项目法人可以争取县级移民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支持,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的基础上,将移民住房建设委托项目法人“统规代建”.

三、推进移民工程“统规代建”的主要措施

(一)抓好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及移民综合设代工作

项目法人应切实履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职能,全程参与移民安置规划实物指标调查登记、移民安置方案考察筛选、移民搬迁安置意愿调查,对与移民息息相关的安置点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和户型图要得到广大移民户的签字确认.

项目法人要及时与政府移民部门共同委托电站主设单位承担移民综合设代工作.移民工程施工图设计由项目法人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对投资较大的移民工程施工图设计,要督促移民综合设怎样写好移民安置可研规划交底工作,把“限额设计”落到实处.

(二)合理解决地方政府及移民部门的需求

项目法人在移民工程“统规代建”中,要解决好地方政府和移民部门提出的合理需求:

1由其按规定推荐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

2由其适当提取移民工程施工管理费.

3对移民工程竣工决算后的结余,必须交还地方政府.

4优先安排移民以劳动力输出方式参与代建项目建设.

5优先引入地方质监、环保、水保、生产安全、审计、国土资源等部门参与移民工程建设.

(三)在“统规代建”中各司其职

项目法人在商谈移民安置协议中应当明确下列重要问题:

1地方政府主要职责

履行土地、林地手续的、维护工程建设稳定、协调专业项目产权单位配合“统规代建”、做好移民房屋“统规代建”协调工作、组织移民工程验收、做好专业项目管护移交、及时协调解决重大设计变更问题、抓好移民资金审计等职能.

2项目法人主要职责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结算、内部验收等;商地方移民部门、专业项目产权单位成立“统规代建”工程督查领导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接受移民部门组织的验收和资金审计工作;配合做好土地、林地报批、工程建设维稳、专项工程管护移交、工程档案移交等各项工作.(四)争取按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使用移民资金

对“统规代建”移民工程,项目法人应争取在与政府及移民部门签订移民安置协议中,直接扣除工程项目可研概算投资,由其直接使用.

四、加强对移民工程“统规代建”工作的协调

在“统规代建”中,各项目法人要树立怎么写作意识,注重协调,营造和谐建设氛围.

(一)建立“统规代建”协调机制

对投资大、工程量大的“统规代建”项目,成立由地方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移民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领导任副组长的工程建设协调小组,成员由移民综合监理、移民综合设代、施工设计、质量监督、相关行业等部门委派,定期研究解决工程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对农村移民住房建设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经移民户选举代表,负责对移民住宅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移民住宅竣工验收需由工程监理、行业质监部门和移民代表签字.

(二)妥善处理“统规代建”设计变更

移民工程因建设周期、政策、物价、地勘等原因,“统规代建”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设计变更.为了使工程又好又快地推进,项目法人应争取移民部门及时处理:一是按各地移民部门规定的设计变更程序处理;二是由地方政府及移民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处理,处理方案由地方政府及移管部门、项目法人、移民综合设代、移民综合监理、行业主管部门签字认可,项目法人可按认可方案先行实施,相关单位应及时完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所有在设计变更中经各方签字形成的处理方案,全部纳入项目法人委托主设单位编制的《移民安置规划调整修改报告》中,报原审核单位批准,作为“统规代建”项目概算收口的依据.

(三)强化对“统规代建”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

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坚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项目法人要按各地规定的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配合做好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期填写资金使用报表,自觉接受地方移民、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统规代建”工程竣工验收前,要做好资金内审工作,接受地方专项审计,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四)重视移民“统规代建”工程档案管理

要按照国家档案局、水利部、能源局印发的《水电水利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档发〔2012〕4号)规定,建立健全移民工程“统规代建”档案.工程竣工验收时,应由政府及移民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正本移交移民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副本由项目法人管理.

结语

推行移民工程“统规代建”,必将触动移民工作格局的调整、项目法人移民工作重心的前移、企业社会责任的加强等深层次问题,项目法人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勇于担当移民工程建设重任,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和组织优势,加快移民安置工作进度,确保电站按时投产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