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中的政府行为

点赞:15160 浏览:6829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内生于经济发展的金融发展具有内生行为规制,但金融发展的外部性又要求外部规制对其内生行为规制进行保护和维持.本文分析了中国金融发展中作为外部规制的化身——政府内外部行为的“缺位”和“越位”,指出政府在金融干预中应具有合理的干预机制和契合点,并对其提高干预效力提出有效的建议.

我国金融中的政府行为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金融市场的论文范文数据库 大学生适用: 学士学位论文、函授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16 写作解决问题: 学术论文怎么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模板、论文结论 职称论文适用: 职称评定、职称评中级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学术论文怎么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最新题目

关 键 词:政府行为金融发展优化建议

一、金融政策的制度属性

金融政策是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经济运行方针的体现,它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家的经济干预策略.随着金融业的发展,新的金融产品不断推出,金融交易手段不断创新,这种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的多样化增加了货币政策操作难度,使得金融市场日趋复杂.不断流变的金融市场决定了金融政策的积极性,即金融政策应随着金融市场发展而不断调整,并在动与静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

在宏观经济频遭过热预警的情况下,央行采取了多种金融政策措施将工作重点转到大力推动经济金融结构调整上.尽管这种调控的效果需要结合各种因素做出综合评判,但由此可以看出,金融政策的确是一种“显性”的武器,离开了金融政策,政府就无法针对经济生活的晴雨表作出积极、迅速、有力的反应.

金融政策发挥作用的基础在于其效力性.金融政策的效力性主要有时效性——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金融政策不可能永远是备而不用的,更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间接性——金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各种金融手段引导经济发展的走向;局限性——金融政策的有效性一方面取决于政策本身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整体状况、市场的结构、人们的消费心理等因素密切相关;协调性——在现实生活中,金融政策往往体现为一系列具体政策的组合,国家需要通过多种手段综合运用来达到既定的调整目标.

二、我国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总的来说,政府实行的金融约束在短时间内建立了完整的金融体系,极大地促进了中国金融发展促,实现了政府效用最大化,保证了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但是,政府外部行为规制的缺失和缺位,内部行为规制的缺失也对金融发展造成了影响.

(一)政府外部行为规制的“缺位”与“越位”

出现政府“缺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往往是由少数人制定的,其知识存量、意识形态、信息不充分等必然导致立法的主观性.另外,立法程序也使得立法往往滞后于实际的经济变化.如我国先有股份公司,后有公司法;先有证券交易所,后出台证券法.

政府过多干预金融发展的内生行为规制,主要表现为忽视内生行为规制基础作用,外部行为规制掩盖了内生行为规制.如股票市场由于政府的“配额制”及“审核制”导致的“政策市”现象突出.虽然政府努力构建的金融体系具有主观性和示范性,但当作为外部行为规制的政府行为超越了保护和维持内生行为规制的范围时,金融发展就变成了一种政绩,其功能却被忽视.

(二)金融发展中内生行为规制的缺失

政府主导的完整金融体系的建构,是在各金融市场子市场尚未完全发育成熟时进行的,因此各子市场的金融功能缺失会导致内生行为规制的缺失.在目前金融业准入制度下,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始终在当地生存和发展,难以形成大范围、跨地区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其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内生行为规制难以突破小群体.另外,社会信用机制的不完善,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缺少自律机制,间接的造成了外部行为规制的政府行为制约内生行为规制.

三、针对融资问题的金融发展建议

(一)政府干预提供总原则,而非具体事务

我国的金融发展属于赶超型发展,许多具有内生性的金融发展无法发挥其金融功能,而金融功能的不健全又导致目前许多不规范的金融交易.所以,发挥金融功能的效用要优于单纯的市场构建.只有金融功能完善发挥,资源配置等相关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再者,政府倡导的政府职能演变是一个发展金融市场的良好契机,这可以理清政府职能和政府干预的领域,即政府职能是法制管理,而不是业务管理.所以,政府应在金融业的准入、退出等规则的制定、违规案件的处理等方面实施其职能,而不是干预金融业的具体业务风险.

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改革绩效考核机制

地方政府干预金融部门活动是出于自身融资能力有限的考虑,是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针对我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建设不足的现状,我国可借鉴发达国家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证券化融资”等融资经验.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并不是说发达国家地方政府的做法就完全符合中国的国情,各级各地政府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原则,寻找适合于自身的融资渠道.

地方政府参与金融资源配置的动因在于政府的政绩考核导向.部分地方官员为了获得职位的晋升,不惜以控制金融资源的方式获得快速的经济增长.所以绩效考核不能只看GDP,而是应体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要将信用文化建设、市场相似度检测构建、社会保障等,体现地方政府制度建设能力以及公共怎么写作水平的指标纳入到现行的政绩考核体系中.

(三)完善企业融资支持及监管政策

一是要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政府要扩大中小企业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对利用留存收益再投资的行为进行退税;还要通过增加风险补偿资金的方式带动协作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授信额度,对财政扶持资金作改革性的尝试.另外,还要优化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为中小企业开辟财产抵押登记、评估、保险和公证的“绿色通道”,减少其取得贷款的成本.


二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规范和监督.组织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参与技能培训,促进企业的财务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同时还要引导和规范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行为,防止和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同时,要加大向中小企业普及交易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重视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