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可持续的意义法规

点赞:3535 浏览:1102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科学发展观,已经深入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严峻状况,要求我们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各个层面,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法律体系,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 键 词:林业可持续发展;意义;法规

1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义

1.1生态环境建设方面

推动乡林业产业的发展,不仅有助于实现乡域经济同人口、资源以及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也是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必然要求.乡林业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小康社会的全面发展与建设,是基本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更重要的是,推动乡林业产业建设能够有效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为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2新农村建设方面

对于林业覆盖率较大的乡镇而言,林农对林业的依赖性较高,是林农主要的经济来源,因此,注重林业产业的发展与建设,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点与难点.发展乡林业产业,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仅起到了绿化和美化乡镇环境的作用,而且在增加农民收入,弘扬生态文明方面也起着重大作用,同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处于独特地位.

1.3构建和谐社会方面

大力发展乡林业产业,逐渐推进林业资源培育速度,不仅可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而且能够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合理有效开发林业资源,加快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提高乡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注重保护森林资源,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人们提供舒适良好的居住环境.因此,科学发展乡林业产业,能够使农村的生产发展有效提高,生活质量与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从而推动了构建和谐社会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我们知道,除了政策制度,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证和监督执行机制.

2我国法律中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

在《森林法》的立法目的中就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储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是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在这以立法宗旨中,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目的.在第2章“森林的经营管理”中的第14条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制度、16条政府制定林业的发展计划、18条占用林地时的处理;第3章“森林保护”和第4章“植树造林”都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同样也体现了这一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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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我国现存林业法律制度的完善

3.1确立林业立法思路

我国的林业立法,没有全面反应生态规律的要求,没有真正贯彻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的先进经验,实行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在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及其它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利益.

3.2立法原则的创新

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突出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协调平衡的原则;在进行林业行政立法时,注重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

3.3改进执法措施

一是必须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健全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必须加强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转,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惩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必须认真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严格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木材运输证的领取、保管、发行和统计报告制度.四是必须坚持依法治林,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林业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3.4加强对森林资源与林业状况的综合监测

要以森林资源监测为主体,整合现有监测资源,扩展监测内容,建立健全全国森林资源与林业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实现对森林资源和林业状况的综合监测和评价.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对森林资源的监测和林业经营的管理.要依靠科技进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林业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供平台,全面提高森林资源监测的科技含量和监测成果的时效性.

3.5建立专门的资源诉讼法院

在我国,土地法院、水事法院、矿业法院等专业法院已经存在,这表明资源诉讼的专门化已经有先例和经验可循.所以,基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我国也应设立森林法院.

3.6建立健全法律责任制度

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健全是我国法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徒法不足以自行”,“无惩罚即无救济”都说明了法律责任体系在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性.在我国的森林立法中,这方面的问题也比较明显,我们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责任制度,使其能真正发挥其效用,从而达到对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经营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