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模式与路径选择

点赞:11973 浏览:4687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发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一步,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文章从我国目前高职发展模式的实际出发,提出我国发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三条可行路径,即“升格”(示范性高职、专业)、“转制”(新建普通本科与技术本科)与“合作”(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合作).综合各种模式的利弊,建议采取以规范合作办学为突破口、转制为重点、升格为辅助的步骤,使职业教育的层次能够上移,从而更好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关 键 词 ]本科层次 高等职业教育 模式

[作者简介]乔飞飞(1987- ),女,河南新乡人,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刘晓(1982- ),男,山东淄博人,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基本理论.(浙江 杭州 310023)

[课题项目]本文系浙江省教科规划2013年度重点课题“利益相关者参与下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B115,项目主持人:刘晓)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0-0012-02

发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本科高职”)是我国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一步,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能发展哪些本科高职模式,我们应该怎么运作这些模式,它们的具体路径是什么,以及这些模式是否可行,我们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深入的研究.本文将从我国目前高职发展模式的实际出发,对发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模式进行梳理和探究,提出可能存在的三种路径,即:“升格”(示范性高职、专业)、“转制”(新建普通本科与技术本科)与合作(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合作).

一、以特色或重点专业层次上移为主的高职院校“升格”

1.“升格”模式提出的背景.(1)国家对高职教育的政策倾斜.高职院校“升格”在我国曾一度呈现繁荣发展的态势,但相继出现了各高职院校过分热衷于“升格”、忽视学校其他教育事业的发展等问题.2004 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出通知规定:“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再升格为本科院校,教育部暂不再受理与上述意见相悖的职业院校升格的审批和备案.”①2005年国务院出台政策规定:“2010年以前,原则上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②从这些政策看,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出台明确的高职院校“升格”政策.但是,2010年、国务院在纲要中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③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可见,我国正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高职“升格”也是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政府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对高职“升格”的态度正处于思考阶段.(2)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开始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变,并且取得了成效.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2010年按年度、分地区分批地重点支持了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这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在经过国家重点建设和投入后,在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专业建设等方面都保持了自己的优势与特色,在某些特色或强势专业上已经初步具备“升格”到高职本科层次的能力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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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升格”模式的可行性分析.(1)保证了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特色发展.高职院校长期致力于职业教育的发展,部分院校也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果,在教育观念、培养目标、教学模式、师资力量、课程教材、实践条件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升格”后的高职院校专业仍然纳入职业教育体系管理,这就确保了它们的发展定位仍然具有职业教育的特色,不会偏离职业教育的轨道,能够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2)不影响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升格”模式是以高职院校富有特色的专业升本为试点的,并且成立了专门机构对这些“升格”后的专业进行管理,而且建立健全了评估体系.因此,这些做法能够避免高职“升格”的泛滥,从而保证高职院校的稳定发展,不会影响到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与整体发展,同时还给教育对象提供了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的空间.

3.“升格”模式的具体路径以及保障.(1)建议以专业层次上移为主的高职院校“升格”试点.虽然高职院校“升格”已引起多方呼吁,但从历史的角度与目前的政策来看,高职院校“整体升格”仍需谨慎.如何确保高职院校“升格”能够正常有序,防止“一哄而上”的局面再次出现,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笔者建议在“升格”的初级阶段允许高职具有不同层次的专业,尝试将部分高职院校的强势与特色专业的层次上移.相关部门要充分根据当地经济的需要以及院校的专业建设情况,建立审批标准,适度发展本科高职.(2)建议成立本科层次的联合职业技术大学.在“升格”模式的初期,高职院校的整体“升格”有待进一步讨论.因此,建议政府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分别建立由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管理、教育部备案的本科层次的联合职业技术大学,将新“升格”的高职院校本科专业纳入各区域的联合职业技术大学进行设置.而本科层次的联合职业技术大学负责帮助新“升格”的高职院校本科专业制定发展规划,统筹高职院校本科专业的招生工作,组织高职院校本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交流、合作与研究,协调高职院校的本科专业建设及校际之间的教学资源共享以及负责高职院校本科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颁发书与学位证书等.(3)建立健全的评估体系.这一模式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把握好高职高专在专业层次上的“升格”尺度,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学校的专业特色,组织专门的机构对当地高职本科人才需求做调研,并且在院校专业的目标定位、师资建设、学生发展、实训基地、校企合作等方面建立单独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指标,成立专门的评估小组对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进行全方位的评价,适当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避免再次出现高职盲目“升格”的局面.另外,对本科高职实行动态管理,院校在一段时间后,根据评估结果,对评估不合格的院校专业进行整改或降级. 二、部分新建普通本科院校“转制”

1.“转制”模式提出的背景.(1)新建普通本科院校发展的困境.我国大多数地方普通本科院校的前身都能追溯到高职高专院校,它们在发展过程中舍弃了本身所具有的职业教育特色,向着研究型综合大学发展.但是,由于这些院校的学术基础薄弱,与高等研究型大学相比,其研究能力处于弱势地位.同时,它们培养的人才是否怎么写作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达到了人民满意的效果,还有待考量.事实上,这些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所面临的发展困境问题也与我国的评价机制有关.由于没有建立针对这些院校的评估体系,它们只能依据普通本科的发展路径来进行自身的管理,这样也会造成这些新建本科发展的盲目性与同质性.(2)应用型本科的发展.高等教育正向着多样化的趋势发展.就目前来说,我国部分地区发展了技术本科,它们属于较高层次的技术教育.而所谓技能教育培养的以工作过程“动作难度大”为特征的技能型人才,与通过所谓技术教育――另一种技能教育所培养的以工作过程的“知识含量高”为特征的技能型人才之间,也并非层次关系,只是同层次技能型人才中的不同“类型”.④所以,将专科高职定位于培养技能型人才而将本科高职定位于培养技术型人才,这一定位是否合理,有待进一步论证.由此可见,技术本科只是属于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类型.而且,应用型本科的发展为新建普通本科院校“转制”提供了一定的基础条件,并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导向作用,为“转制”院校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参考路径.

2.“转制”模式的可行性分析.转制的普通本科院校发挥自身的优势,与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进行“错位”竞争.经过转制的新建本科院校明确了自身的办学方向和目标,具有研究型综合大学无法复制与取代的优势,既能够依据自身的特点纵深发展,又有“质”的转型,这就避免出现新建普通本科院校与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因为采取同一发展路径而被边缘化的局面.新建本科院校“转制”这一模式的操作性较强.与高职院校“升格”模式相比,新建本科院校“转制”本身具有成本相对较低但收益较大的优势,政府对院校不需要考虑其行政管理级别的提升,也不存在学生学历学位的认证困难.经过“转制”的本科院校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在自身的内涵建设上,从而促进学生就业能力的提高.

3.“转制”模式的具体路径以及保障.(1)将部分应用性较强的新建普通本科院校“转制”.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具有天然的“职教基因”,并且在应用技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⑤,这就为新建本科院校转为本科高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可以采取针对性的政策吸引应用性较强的新建普通本科进行“转制”,走本科高职的发展道路,从而提高怎么写作当地经济发展的能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2)对“转制”的新建普通本科院校进行专项投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其本身的实践性与就业导向性更强,因而对教育资源的要求相对较高,如实训基地的建立、双师型教师的引进与培养、校企合作关系的构建等都需要较大的资源投入.因此,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对这些“转制”的院校进行专项的经费投入,并且高于普通本科院校的投入标准,保证这些院校能够成功“转制”并健康发展.(3)对“转制”的新建普通本科院校进行重新定位.定位对这些新建普通本科院校的“转制”至关重要.普通本科与应用型本科的定位不同.只有在办学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区域怎么写作定位等方面进行正确定位,才能保证院校不偏离职业教育的方向.(4)有针对性地建立单独的评估体系.应用型本科与普通本科在培养目标、课程与教学、教师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建立评估体系要充分考虑到职业教育的特性,注重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能力,将学术论文发表与学术性科研项目申请的标准适当降低,增加技术专利和技能大赛等方面的考核与评估,真正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

三、部分高职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合作”

1.“合作”模式提出的背景.当前高职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专本合作”项目)普遍存在,而且存在一定的问题.国内的合作办学很大一部分都是院校自身在做的项目,政府对这些国内院校的合作办学资格与标准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合作办学的管理上也没有具体的规范和指导.所以,现实中不可避免地会衍生一些项目合作的问题,如合作办学生源的参差不齐;合作办学的学历含金量不高,只是表面形式的合作而没有涉及深度合作,学生虽获得了本科文凭但在技术技能发展方面没有实质性提高;社会并不认可合作办学院校所颁发的本科学历等.


2.“合作”模式的可行性分析.(1)“合作”模式不改变高等教育体制,规避了更大的负面效应.高职在目前的体制下大幅度地层次上移还有待时日,因此,与普通本科院校合作,是在不改变国家既定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且目前部分院校也开展了“专本直通车”的项目,其本身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具有可操作性,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2)“合作”模式是严格根据高职院校专业性质设置的,使合作项目趋于规范化.该模式为合作项目设立了一些门槛,充分根据高职院校的专业性质进行合作,防止了合作项目的泛滥,能够利用普通本科的优势资源与吸引力,同时发挥高职院校自身的特长,增强高职与普通院校深度合作的有效性.

3.“合作”模式的具体路径以及保障.(1)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的专业性质与普通本科院校进行合作.高职院校的某些专业比如计算机应用专业,比较突出技术的应用性,主要培养知识含量较高的技能型人才.部分高职专科可以通过与普通本科院校的合作,将学校的强势专业与普通本科院校的“3+2”或“2+2”等模式相结合共同培养本科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真正发挥普通本科院校所具有的理论知识较强的优势.(2)政府部门给予合作办学以政策支持.需要政府部门成立专家评定组根据专业性质制定合作办学的标准,并且对参与合作项目的办学机构的资格进行认定.凡要参加合作项目的院校都要严格经过教育部备案和批准,将各院校复杂散乱的合作项目提到政府部门关注的高度,使其制度化、规范化.(3)保证生源质量.生源的质量是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而目前普通高考招生的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以及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在普通高考生源的分数线划定上只有本科、专科之分,没有另外的项目.因此,可以尝试将专本合作项目纳入普通高考招生分数线划定之列,使专本合作招生规范化,在源头上为专本合作办学的有效运行与质量保障打下良好基础.(4)加强合作办学的内涵建设.专本合作项目的院校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过程中要加强合作专业的内涵建设,并且在院校之间进行深度合作,这就需要专本合作办学的院校充分考虑到专本合作的衔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统一课程标准与教学标准,避免出现专本办学课程与教学的重复性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本科高职的发展尚处于理论讨论阶段,发展很不成熟.在这样薄弱的基础上,应有重点地进行改革,进行“破冰”尝试.应允许采用高职本科的多样性发展模式,到后期发展模式成熟后,再进行系统整合.高职本科发展应采用由点及面、从局部到整体的原则,先进行几个试点,然后逐步推进.因此,笔者综合各种模式的利弊,建议采取以规范合作办学为突破口、转制为重点、升格为辅助的步骤,使职业教育的层次能够上移,从而更好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注释]

①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Z].2004-08-16.

②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Z].2005-10-28.

③,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08-27.

④姜大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理性追问[J].教育研究,2011(11):71.

⑤陈新民.新建本科院校转型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09(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