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院校基于目标岗位的职业导师管理办法

点赞:6433 浏览:1857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应用型本科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力,一些学校为了贯彻落实“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要求,实现学校培养目标,建立了“大学生基于目标岗位的职业导师制度”.这一制度的管理办法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应用型本科院校目标岗位职业导师管理办法应用型本科院校就是非“211工程”大学的普通本科院校.目前,我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983所,其中本科院校668所,除去“211工程”大学和民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共有520左右,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力.我国数量众多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对如何办好特色专业,思考较多,研究也较为活跃,而且他们对学校的定位也逐渐转到面向地方经济怎么写作上来,一些学校为了贯彻落实“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要求,实现学校培养目标,实施大学生就业工作“全员工程”,建立了“大学生基于目标岗位的职业导师制度”.

岗位目标就是本科大学生对于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岗位在本科就读期间的规划目标,包括本科生在毕业后要从事的职位,在这个岗位上打算有什么发展,需要学习哪些知识,需要什么技能等.对于这些岗位目标大部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都为学生配备了职业导师.


职业导师不同于高校的传统教师,为学生提供不是传统的讲授课程,而是采用多种方式为学生授业解惑.导师是由各学院(部)安排教师为本学院(部)大学生提供职业指导,学习辅导等方面咨询怎么写作的老师.职业导师的工作目标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教育和引导学生准确把握国家就业政策,认清就业形势,及早做好职业规划;促进毕业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促进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提高.职业导师的怎么写作内容主要有:职业规划、职业咨询、专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提供顶岗实习或就业方面的信息等.旨在帮助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自主思考,判断和决策能力,辅导方式根据不同学生、不同问题,通过不同的方式展开,方式灵活.一般来说,每位导师负责3~6个学生,按学期制定并完成所带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计划,由学校进行考核.这项制度能够有效的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为大学生的就业提供了个性化的怎么写作,促进了学生的就业,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实用的人才,所以对这一制度进行深入地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设立基于目标岗位的职业导师的必要性

职业导师的概念在西方已经有相当长的发展历史,是指为被指导者提供指导,训练、忠告和友谊的个人.职业导师需要专业的知识(knoeledge)、正确的态度(attitude)、熟练的技巧(skill)、良好的习惯(habit),职业导师的工作核心是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学生作好职业规划,即学生为何来应用型本科院校学习,将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在哪里,自己设立的学习目标是什么.职业导师对学生的辅导法则主要有:感同身受,创造信任,引导问题,给予建议等.

我们知道,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学生普遍是在高考成绩不太思想,综合素质一般的学生,他们在数量众多,就业压力大,如果没有职业素质课程的辅导,仅仅通过传统的大学教育和专业课程的学习,在现在的社会中不具有竞争力.而职业导师通过职业素质课程的讲授和日常生活中与学生的接触,能够全面了解学生状况,掌握学生动态,在学生中建立较高的威信,使学生信任和依赖,在学生毕业时能够较好地配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完成就业工作,提升就业满意度.职业导师的指导不是短期培训,也不是专业知识提升培训,而是要通过长期的教育,培养出优秀的、具有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竞争力的学生,那么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引导学生在职业生涯规划的最初阶段建立最初的求职心态和职业观并能有效的掌握学生的心态对提升就业满意度就是职业导师不可或缺的工作.

职业导师要完成课程开发、授课、学生活动、宣导等工作,需要和其他教学老师有较多沟通,对专业课程有较深入的了解,在授课或指导的过程中才能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对专业的兴趣,还需要配合学生处的工作,对学生进行就业辅导,引导学生走出择业心理误区,排除心理障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更需要和当地企业配合,这样才能使学生有能力适应企业的需要.

职业导师一般不是以知识的传授者自居,教什么就让学生学什么,而是需要进行适当的角色转换,即由“教学”变为“导学”,并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与怎么写作,使学生充分发挥潜能,激发兴趣,从而使他们更好地将所学的知识内化为自身素质,还要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搭建学生与企业沟通的桥梁,消除一些当地企业在学生心中的副面影响,拉近学生与企业的距离.

基于目标岗位的职业导师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巨大优势:

1.职业导师制集双向、互动、参与式教育于一体,使教书与育人得到教好结合.本制度的施行,拉近了学生与教师的距离,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学生面对教师的机会大大增加,教师指导和启发学生的机会也大大增加,师生间可以较方便、及时地就生活中碰到的现实问题进行对话和交流,创设一种“教”“学”互动的宽松育人环境,使学生进一步明确学习的目的性,激发专业兴趣,同时也激发教师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促进了教学工作,使教书育人真正落实到了实处.

2.充当“连心桥”,使院、系的教学和管理具有了针对性和前瞻性.一般情况下,管理教师面对上百大学生,很少能及时发现个别学生的思想情绪波动并及时采取疏导,往往是出了问题才采取补救措施.而职业导师与学生可以一对一联系,比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也能关注到他们喜怒哀乐的情绪变化.职业导师在长期与学生的接触中增加了亲和力,更易使学生感受情谊,为学生所接受,可以很好地充当院、系与学生的“连心桥”,可以向院、系反馈学生情况,以便在教学和管理上及时做出调整.

3.拓宽了学校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的渠道.一般的本科型应用院校随着扩招学生人数越来越多,但心理、生理却不太成熟,一些小的事件如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解决,往往会激发部分学生参与突发事件,成为学校的不稳定因素.职业导师一般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对学生中可能发生的事件具有较敏锐的洞察力,可以及时发现一些处于萌芽状态的不稳定因素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之.即使解决不了,也可以及时向学校反映,为学校妥善解决赢得时间. 4.有利于促进知识向能力转化,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能力的形成很重要的一点是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真正的吸收并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可以概括为人们对事物的洞察力、概括力,以及一个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通过实践训练,特别是思维训练转化而来的,即书本知识转化成学生自己所掌握的能灵活运用的知识.职业导师制由于其自身特点决定它的实践性,因此,在学生知识能力的转换过程中可以起到重要的辅助和催化作用.

5.职业导师制找到了一条让学生个体和潜能得到发展的成才途径.实行职业导师制可以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变过去学生的创造性被压抑、个性得不到发展,人才同出一个模子、优秀学生难以脱颖而出的局面.实行职业导师制使学生的“因材施教”和学生顺利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可能.这种教育模式为大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潜能的开掘提供了机遇.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对职业导师的管理办法

我国实行职业导师制的时间还不长,这一制度的管理办法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应用型本科院校主要的管理办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职业导师工作小组.职业导师制的建立与推行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导师制要在教学实践中体现明显的效果,必须齐抓共管.实行这一制度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一般以学校行政为龙头,多部门联合成立职业导师工作小组,指导和监督的职业导师制的运行.

2.规定职业导师的遴选资格.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二级学院对职业导师的聘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一般规定职业导师应具备的条件有: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老师;关心学校及学院(部)的发展;工作认真负责,有能力为大学生提供就业发展指引;熟悉学校教学、就业和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学生发展,了解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3.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制度.本着导师积极应聘、自愿报名,网上公布导师资料及指导意向,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和兴趣爱好选择导师,实行双向选择.未通过双向选择达成意向的学生或导师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加以安排.

4.明确职业导师的基本职责.规定职业导师的基本职责范围:根据学生的发展愿望和个性特点,辅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和生涯规划;根据专业形势,提供学习指导;结合导师自身的特点,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利用导师自己的人脉资源,推荐所指导的毕业生就业.明确职业导师的基本职责要求:指导所带的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收存并督促其落实;指导所带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保持与学生的密切联系和沟通指导,并做好有关工作记录;因故不能继续指导学生,应提前通知学院(部),由学院统一协调另行安排就业导师.

5.明确职业导师的权和利.确定导师指导的内容:思想引导、学习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思想引导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法纪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文明养成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辅导是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的兴趣、特点、爱好,按专业特点选修课程,制订分阶段学习计划,教给学生正确高效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生活指导是指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遵守社会公德.心理疏导是认真观察、分析学生的心理状况,从心理学的角度有的放矢地实施诊断和教育,利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人生阅历,帮助有心理疾患的学生走出不良状况,防止心理问题导致发生的意外事故.确定导师的指导方式: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导师要制定出具体的书面指导计划,并把指导情况记录在案.集中指导是导师针对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进行指导,师生共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个别指导是针对个别学生的具体问题,导师与学生进行面对面地平等交流、沟通,寻找问题症结所在,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掌握自己解决问题的技巧.规定导师指导学生的比例和次数,一般规定,每个导师带的学生最高不得超过10人,每月与被指导的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的时间接待学生,每学期参加学生集体活动不少于一次.

6.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了对职业导师的动态管理和中期多部门联合考评,制定了较为规范的考评制度,多层次、多角度体现了对导师的考核,对考评中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导师工作的优劣和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深造学习等挂钩,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考评差的导师要及时查找原因,限期改正.并在考评的基础上,拉开津贴档次,以激励导师的责任感和上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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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和健全职业导师培训制度.职业导师需要高素质的教师担任,必须具有让学生信服的高超专业知识、技能和德行.所以,职业导师也需要不断地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尤其是对那些第一次担任职业导师的教师来说,更需要学习提高.因此,一些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立了导师培训制度,对导师定期地适时地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培训一般采取三方面的措施:一是业务培训,主要是组织集体研讨活动,导师们相互探讨,取长补短.二是短期学习,主要是分期分批集中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优秀职业导师案例等,扩大导师知识面,拓展新思路,提高指导的基本技能技巧.三是信息交流,主要是向职业导师通报国家、学校、学院的教育改革、招生就业、学生培养等方面的新动向及有关政策,使得导师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指导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提高指导效果.

三、应用型本科院校对职业导师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

制度化管理,是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导师制顺利实施的保证.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导师制的最大问题是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缺乏必要的考核监督制度.一般来说导师工作安排下去,除了中期考核外,一般少人问津,导师工作基本处于一种游离于管理之外的半自由状态,缺乏考核和评价,奖惩机制不到位,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职业导师辅导范围涉及到心理、情感、学业、就业等各个方面,工作繁琐而量大,没有专门的收入报酬,一些资深教师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而且对学生的相关指导无法及时反馈给学生管理部门. 2.重业务学习,轻思想教育.一些职业导师在工作中存在重职业指导,轻思想教育的倾向,形成了职业指导、思想教育一手硬一手软的做法,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缺乏投入.

3.院系在职业导师的工作体制方面存在问题.职业导师的育人地位在目前的院系工作体制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反映和切实地保证.表面上院系重视,但实际操作中部分院系责权不清,党团组织、辅导员和职业导师缺乏联系,对导师的教书育人工作没有及时、恰当的指导、考核和评定,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激励措施不到位.一般来说,应用型本科院校对职业导师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比较明确,但他们的劳动没有得到应有的尊敬和承认,缺乏相应的物质保障和精神鼓励.没有完善的有效激励措施,或者虽有措施但未落实到实处,难以保证职业导师的积极性,导致导师缺乏热心.

5.师生比失调,胜任本科生职业导师的人员稀缺.目前,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都要求职业导师由具有教学经验和熟悉指导职业特点的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但是一般能胜任职业导师的教师本身承担着繁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没有精力,自己也不愿从事 职业导师的工作,而院系又不得不分配此项任务,导致职业导师和指导学生的师生比例过高,部分职业导师至到学生毕业还不认识学生.有时院系迫不得已起用助教或校外有丰富职业经验的人士来承担职业导师的工作,由于经验、专业知识的相对欠缺,他们不能充分发挥职业导师的职责.

6.缺乏相应的培训机制.应用型本科院校要建立完善的职业导师制,就需要建立有效的职业导师培训机制,而现在对职业导师进行培训的学校少之又少,只是简单地开会宣读职业导师应具有的责任和义务,中期考核的内容等.因此,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开设职业导师培训班,对经培训符合任职要求的教师,不分职称高低都可以申请当职业导师.

7.规定的指导方式死板,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一些应用型本科院校规定考核职业导师时要求每次导师指导或接待学生要有记录,并且要求学生和指导教师签名.甚至一些学校设计了《职业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内容包括:指导时间、指导内容及发现的问题(由导师填写)、学生意见与要求(由学生填写)、被指导学生签字,但是当前不少学生会借助网络向职业导师求助,职业导师在网络上对学生的指导却无法留下记录.

四、对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导师管理办法的建议

高等教育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首先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完成这一重大课题一要靠人,二要靠机制,前者是人才培养的主体力量,后者是决定人才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关键,只有这两点结合起来才能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才能调动和激发职业导师育人的热情,提高人才素质,快出人才,出好人才.

职业导师制是解决高等教育靠人和靠机制两相结合的好办法,在靠人方面前文对职业导师的要求谈了不少,现在我们再说高等教育的另一个主题——大学生,从学生的角度来看,低年级的学生课程繁忙,大部分时间在忙着上课、做作业等,并没有多少时间和导师的交流,另一方面大部分学生的内心并不看重也不重视职业导师制,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这种情况的存在本质上还是缺乏有效的评价、监督和鼓励机制,对学生缺乏制度上的约束力,这个主体表现的并不积极,极大的阻碍了职业导师制的实施.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应用型本科院校需要考虑职业导师制中学生参与实践的问题,提出保障和评价机制,让学生有时间参与实践活动,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而且通过评价应用型本科院校要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校院两级教育管理的组织体系.在学院成立由副院长领导下的职业导师工作组,负责对导师的日常管理,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导师的目标和职责,建立校院两级的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校院两级的主要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部门或人员的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解决学生的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问题.建立针对本科生职业导师的考核评估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奖惩激励措施,确保职业导师制工作运行的规范性、有序性、有效性.

本科生职业导师的创设有助于创新型实用人才的培养,但在设计和实施导师制的过程当中,遇到了如何处理和政治辅导员关系的问题.这二者之间,如果没有良好的工作机制,就可能出现相互推委的现象,形成不了合力,反而不利于人才培养.因此,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保障.如何认识职业导师和政治辅导员在育人过程中辨证互补关系,如何认识和确定二者的工作职责,如何建立二者履行职责的有效机制,对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着积极意义.

对于职业导师和辅导员的关系,我们认为这两者并不矛盾.职业导师是专业教育的主体,辅导员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辅导员被赋予教育和管理的职能,导师有教育的职能而没有管理的职能,二者职能互补,相得益彰,教育则重点上,辅导员侧重于大学生的个性培育和全面发展,导师侧重于专业素养和职业思维能力的培养.教育方式上,辅导员侧重于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活动,导师侧重于个别辅导、谈心指导,通过个人魅力感染学生.

另一方面,职业导师熟悉大学生教育教学规律,是所从事学科教学和研究的行家里手,对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知识结构、课程体系非常熟悉,侧重于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落实专业定位,制定学习计划,接受学生选课咨询,在职业指导过程中,也可以利用专业指导的便利和优势,有意识的挖掘所指导专业的思想政治资源优势,在职业指导过程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因此职业导师要利用职业指导的优势,在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在具体知识的学习时,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和点化.导师还可以利用和学生的亲密关系,在情感上点化学生,通过谈心教育学生心胸开阔,性格开朗、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律,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

才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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