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网络民意是互联网时代民意表达的新形式,是现实民意在虚拟空间的延伸.网络民意的生成和流通依托于互联网与网络传播技术,网络媒介的传播结构和传播属性决定了网络民意具有民意表达主体的匿名性与平等性、表达方式的便捷性与符号性等特征.网络民意表达具有优化传统民意表达的主体结构,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等现实价值.
Abstract: Network of public opinion is the Inter era, new forms of public expression, is a reality in the virtual space, an extension of public opinion. Network of public opinion formation and circulation of relying on the Inter and work munication technologies and work munication media and munications properties determine the structure of public opinion with the opinion expressed by the main work of anonymous sex and equality, expression and symbol of the convenience features such as. Optimization of the work has a tradition of public opinion expressed by the expression of the main structure and encourage the public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social management, the practical value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 关于互联网的论文范本 | 大学生适用: | 硕士论文、专科论文 |
---|---|---|---|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 83 | 写作解决问题: | 写作技巧 |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论文提纲、论文选题 | 职称论文适用: | 杂志投稿、职称评副高 |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 写作技巧 | 论文题目推荐度: | 免费选题 |
关 键 词 :网络民意民意表达现实价值
Key word: Network public opinionPublic opinion expressionReal value
作者简介:1980年11月出生,女,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府改革与管理、领导科学.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与迅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的虚拟世界与现实的真实生活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紧密关联.网络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习惯与思维方式,不仅改变着私人领域,也逐步改变着社会公共领域的基本结构.网络民意的兴起正是这一影响力的重要表现.
网络民意是民意表达的新形式,理解“网络民意”首先要回答何谓“民意”.但凡存在公共生活的地方,“民意”这个概念似乎众所周知,而且还显得不言而喻,人们无须深究其内涵,却也明白其所指.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首次提出了公意的概念,认为公意是共同利益的体现,“公益只是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合”①.由此可见,民意也应该与公共利益相关.因而本文认为,民意是人民意识、精神、愿望和意志的总合,是非政府的个人、群体或组织的公开与不公开的意见表达.民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技术条件下,有着不同的承载方式和渠道,古代的民谣、近代的传播媒体以及群众的游行行为等都是人们表达民意的方式与渠道.而现代网络技术的产生与发展则为民意表达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环境与平台.
因此,网络民意就是人们借助互联网技术对某一社会公共事务自由发表评论和意见,聚合某种愿望与诉求而形成的公开的民意表达,是现实生活中民众对某一公共事务或某一观点的看法、意见和建议的综合反映.网络民意以互联网与网络传播技术为技术载体,以网民为主要表达主体,以公共事务或政府行为为主要关注对象,其本质是现实民意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其更多时候表现为对政府“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揭露,承担着监督政府合理合法行政的职责.与传统民意表达方式相比,由于网络民意的生成和流通依托于互联网,网络媒介的传播结构和传播属性决定了其具有民意表达主体的匿名性与平等性、民意表达方式的便捷性与符号性、民意传播环境的开放性和互动性等特征.网络民意表达的这些特征和特性决定了网络民意的现实价值.
一、优化传统民意表达的主体结构
传统的民意表达由于受时间、空间、成本等因素的限制,能够直接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并公开发表意见的人数及程度都非常有限,因此才产生了充分体现人类智慧的“代议制”.即使有了传统媒体的兴盛,也是囿于版面空间、节目时段等限制,而不能达到人人发表意见的程度,民意的表达需要借助民意代表来发表.而在民意代表中,专家、学者、官员等社会精英又占据着主要位置,掌握着权威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民意表达存在“精英主导”的嫌疑.网络民意的表达以网民为主要表达主体,这些网民包括能够借助互联网和手机网络上网的所有公民.网络民意的形成与兴起,将直接改变民意表达主体的基本结构.
第一,改变了民意表达主体的数量结构.网络的便捷性与低廉性使公共参与的数量结构发生了改变,对于一个公共事件,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就可以形成成千上万人的跟贴讨论,便于普通公民参与公共讨论、公开发表意见.
第二,强化了民意表达者的主体地位.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络意见表达“以理服人”,而不是发表人的特殊身份,舆论领袖将不再“精英独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普通民众参与的程度,弱化了精英阶层的在民意表达中的主导功能.据中国互联网中心(CNNIC)调查显示,从2008年新增网民的学历分布来看,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群体占新网民总体的50.7%,2008年新网民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群体所占比例为41.省略nic.省略
③ 马慧茹:《试析网络民意的表面强度与真实强度》[J],山东视听,2005年第8期
④ 张淑华:《网络对媒介民意表达结构的变革》[J],当代传播,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