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点赞:5075 浏览:1862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中图分类号:TU8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1-0000-01

摘 要:电力工程建设周期长,工期长(施工合同周期不仅包括施工阶段,而且包括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合同有效期长,各种外在影响因素多;特别是超大机组电力建设周期长,合同价款高,使得合同管理对施工项目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由于工程建设子单位众多和各项目对接复杂,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合同关联方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使得监督履行合同工作极为困难,稍有闪失就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综上原因,必须动态管理合同.

关 键 词:电力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一、电力工程管理中合同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电力工程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1.合同是工程管理的重点,合同管理贯穿整个建设施工过程,任何一个子项目的开展与实施,都是通过签订合同来实施的,通过预先制订承包内容、价款、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等条款和要求,合同关联方以此明确自身职责,互相协作.因此,无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对施工工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自始至终是工程管理的重点和关键.

2.合同在法律基础上明确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双方依照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享受相应权利.如发包方按合同要求必须保证工程按时竣工、准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等;承包方按有关约定必须按合同开展工程、保证施工进度以及向发包方按时移交合格的工程产品等.合同条约是签订双方的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双方约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证.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是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法律基础.在建设施工合作工程中,甲乙方之间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纠纷和摩擦,而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是解决问题的主要准则和依尺度,可以为争端的解决寻找最好的处理方案和办法.所以,合同能排除纠纷阻力保证工期顺利开展.

二、当前电力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电力工程施工有工期较长、子工程项目多、施工单位与人员众多等特定,它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难度.目前电力工程市场体制尚不完善,许多市场行为不规范,这使得电力工程合同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合同文本不正规.

国家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更为客观全面的强调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义务和权利.但是当前许多施工合同文本,对业主的制约偏少,对发包方的约束过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业主方在市场上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容易转嫁工程风险,这也是造成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方面.

2.合同条款制订不规范.

由于合同语言和表述不尽详细谨慎,合同条款漏洞众多,很容易造成签订方对合同内容的误解或产生歧义,进而引发纠纷和争议.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约定不清,在费用预算上,承包商往往不愿多投入,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所以,合同文本制定有欠缺和缺陷,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3.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能密切联系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有着千丝万缕的重要关系,它是有效控制工期节奏、工程质量和资金投入的法律基础.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和招投标中的标书编制工作及管理体制分属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和团队.承包方中标后一旦签订了施工合同,此“合同”只是作为例行文件传达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被敷衍了事,最终造成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与招投标管理的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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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和投标书不相符.

招标文件是施工单位对发包方的要约,发包方的中标通知书是对中标单位的书面承诺,发包方与中标单位以此为基础签订合同,而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招投标书是签订工程合同的重要文件之一.但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上的写家地位,要么增加附加款,要么将对其不利的部分条款从合同中删除,要么要求施工企业不计风险全部包干,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内容,给中标单位带来隐性经济损失.

5.合同索赔举步维艰.

我国施工合同索赔案发率不高,但不表示施工合同履行的到位.实际上,经常遇到业主不按合同签证,给承包商增加了额外工程造价,减少了利润,增加了经营风险的情况随处可见.尽管如此,不少施工单位因害怕破坏与业主关系,为了保持持续合作,承包方往往选择放弃依据合同进行索赔的权利.虽然在《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上对我国电力建设市场作了相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也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设项目要求按法定程序和规定.但是,仍存在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的违规行为和情况.导致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市场存在不少诸如要求承包商垫资施工、工程工期、造价压减等不良现象.


三、上述问题的应对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如下应对策措施:

1.重新制定承包商资质审查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的供求平衡.

通过提高资质审查门槛,严格实施承包商准入制,一方面可以提高建设队伍的施工水平,为工程质量提供坚实保证;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施工法人单位的数量,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的问题,保证合同双方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从根本上杜绝压价压级行为.

2.理清企业内部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的关系,正确看待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关系.

建议施工方和发包方企业内部成立合同专业化管理团队,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定岗定责,打造高素质队伍保障合同管理质量;创建起严格审查机制,实行严格的合同评审纪律,确保每份合同签订前都能经过严格、细致和全面的评审程序;认真执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最大程度上规避潜在的失误和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避免合同违约情况.

3.树立和强化合同的法律意识,不断规范合同签订与执行行为.

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性,因此签订合同时可以引入法律机构参与合同制定和后期管理,充分发挥出法律机构熟知法律条文和国家有关政策的优点,严把合同签订、履行关.这样不仅提高了合同签订质量,而且加强了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签证行为,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从而保证工程顺利开展.

4.应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市场发承包商对合同索赔的意识还不强,缺乏重视和了解索赔的动力.工程合同是索赔的重要法律根据,索赔则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的基石,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的有效手段,也是约束合同双方认真履行义务的法律准则.合理运用施工合同能有效避免施工进度拖延、品质下降、造价脱离实际等风险,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合同方矛盾纠纷,降低非工程因素带来的经济损失.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了解合同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考虑到各种直观和潜在的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几率,充分预测每一处可能的合同风险,准备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因此,发承包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合同索赔有关的任何资料和证据,为可能到来的索赔未雨绸缪.

四、结论

总而言之,风险的预警水平和能否有效控制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中已成为衡量承、发包方合同管理能力的重要尺度,合同双方只有共同规避风险、化解风险才能在工程合作项目中实现互惠互利,相互共赢.工程合同管理既是工程项目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工程管理水平的全面反映,作为工程合作方和参与者,发承包商要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共同做好施工合同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在管理工作上不断创新,学习更先进的科学管理经验,才能在电力建设市场中站稳脚跟,赢得更大的商机和发展机会,共同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