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障

点赞:5159 浏览:1880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人们更多的要求参与到环境管理中来.因此,公众参与已经成为国家环境管理活动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公众参与的前提是公众对国家环境资源管理及环境政策的充分了解,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公布相关环境信息,使民众充分享有环境知情权.

【关 键 词】环境信息;公众知情权;法律救济

一、环境知情权的内涵和价值基础

(一)环境知情权的定义.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一国环境状况的好坏会在全世界范围内产生一系列的影响.环境知情权是社会公众依法享有的知悉、获取关于本国乃至世界的环境状况、国家的环境管理状况以及自身的环境状况等有关环境信息的自由和权利.

(二)环境知情权的价值基础.(1)环境知情权有助于公众及早采取防范性措施.公众在缺乏环境知情权法律制度的情况下,不清楚自己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环境当中,更不知道环境污染一旦发生,应该如何采取应对的措施.所以给予公众知晓有关排放到环境中的有毒物质、化学物质的信息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公众对其工作和居住地环境污染信息的了解,有助于他们提前认识到其所承担的环境风险,公众可以通过主张排污者主动消除环境污染,以及基于对周围环境信息的了解来提前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身和财产免受损失.(2)环境知情权有助于公众免受正在进行的环境污染事故的侵害.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每年都会出现大量污染事件.这些污染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污染范围大、危害严重等特性.面对这些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如果我们可以及时获得有关信息,我们的损失将会少点.

二、公众环境知情权的主体范围

(一)环境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1)公民或自然人.各国环境立法已经普遍承认公民可以作为环境知情权的权利主体,如日本的《信息公开法》中将知情权主体规定为“任何人’,美国的《信息自由法》也有类似规定.俄罗斯的《联邦环境保护法》第11条则规定每个公民有获得环境状况信息的权利.(2)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对于法人等各种社会组织而言,一方面,要维护其自身利益,环境信息是不可缺少的;另一方面,各种以环境保护为宗旨的环保组织、社团经常参与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监督与环境决策,拥有相关的环境信息则是其参与此类活动不可缺少的因素.


(二)环境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1)环境公共当局.根据统计,社会信息资源大部分掌握在政府部门的手中.如果政府不承担起信息公开责任,普通民众是很难真正知悉.要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只有将政府作为知情权的义务主体.从政府职能来看,政府担负着社会管理和怎么写作的职能,这些都可以归纳为公共职能,而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公共事业,政府部门向公众提供一些环境信息,正是其职责范围内事情,是其履行义务的体现.(2)企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有限性.第一,信息的公开都需要成本.第二,对于企业而言,只有其周围的公众关心企业排污信息的公布.第三,据各国现有的环境立法,大多数都规定排污单位要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排污登记.

环境知情权的法律保障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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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上的不足

审视我国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中有关环境知情权保护的法律规范,大都零散的分布在各种法律法规中.(1)立法未明确规定公众环境知情权的法律地位.我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中都没有直接规定公民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2)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内容和相应的保障措施不完善.政府公布信息的范围、程序和没有及时公布信息所要受到的惩罚措施没有明确规定.

(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

我国主要通过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来体现环境知情权法律保障.但是,在依法行政的理念下,政府的权力也是有限的,面对环境问题,行政机关有自身固定的行政管理模式,有时并不能有效地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落后

在我国,一些贫困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由于经费不足,无法保障环境污染取证的技术手段得以实施.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技术器材,许多环境违法案件的取证工作还停留在落后的文字取证阶段.面对这种落后的环境执法手段的现状,使我国在实施环境法律的过程中常常出现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情况.

四、完善我国公众环境知情权法律保障的思考

(一)完善公众环境知情权的立法体系.我国环境知情权之所以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法律对公众环境知情权规定的不明确,为此,对公众环境知情权的法律地位、内容我们应该在立法上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除了在宪法上做出规定以外,在《环境保护法》中也应确定环境知情权.

(二)完善环境信息的公开制度.目前我国的环境信息主要是由国家机关公布,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发布行政信息,例如:可以通过政府公报公布行政信息,印制小册子、提供阅览的方式,或者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及在公告栏中主动公开行政信息.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政府也可以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另外,对于一些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区的环境问题应及时在网上给予公布.公布的方式除了用文字或表格外,还可以对所公开的环境信息的后果及影响进行评论,从而使公众更理解环境信息的重要性.

(三)改善我国落后的行政执法手段.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经济手段来解决.企业的本性是追求利益,这与我国行政机关执法成本高有一定的障碍.我们满足经济主体谋求最大利益的动机,就应该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对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用经济上的鼓励、诱导方式促使其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运用宏观经济政策,例如:对执法不力的损失可以通过、税收等方式做出调整,利用最小的法律成本和最小的人、财、物的消耗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