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诚信现状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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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诚信问题或危机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危机,我们应基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存在的根本意义即用市场化方式去鼓励、保存和促进真正精湛艺术品的创造,从加强和完善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完善拍卖行业职业道德、弘扬专家精神和坚持拍卖市场的文化价值导向等方面来应对和克服目前的诚信危机,以期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新一轮繁荣.

[关 键 词]商业诚信文物艺术品拍卖

[中图分类号]B82-0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5-0088-08

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诚信问题与中国社会的商业诚信问题相关,但也有其行业的特殊性.本文首先讨论了商业诚信在中国的现状和问题,然后对文物拍卖品市场的特殊性及其诚信问题作了探讨和分析,最后对如何加强这一市场的诚信建设提出了建议.作者的基本观点是,目前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诚信问题或危机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危机,我们应基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存在的根本意义即用市场化方式鼓励、保存和促进真正精湛艺术品的创造,从加强和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结构、完善拍卖行业职业道德、弘扬专家精神和坚持拍卖市场的文化价值导向等方面来应对和克服目前的诚信危机,以期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新一轮繁荣.

一、商业诚信在中国:现状和问题

诚信在中国正经历着从传统诚信向规则诚信的转变.传统“诚”与“信”分属于不同的层次.“诚”指的是“尽心”或“尽己”,涉及的是天人关系,而达到了天人合一就是“诚”,所以“诚”是一个很高的道德境界.“信”涉及的是人与人的关系,现在亦指对他人许下的诺言应当履行,但这个“信”只是对特定的人即朋友而言,至于陌生人之间,因为不存在这种朋友关系,因此也不存在“信”的义务.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来看,传统天人合一的“诚”属于个人道德理想层次,不是社会和组织对所有个人的基本要求;以朋友为本位的传统“信”排斥陌生人关系,也有碍熟人之间的公平交易,因此需要有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现代规则诚信规范.就中国来说,这就要求将传统的朋友之信扩展为适合非熟人社会、偶然的市场交易的普遍之信,将传统的理想之诚普及为对规则的尊重和恪守.概言之,也就是按对法律、规则、契约的尊重和信守来理解诚信.现实生活中和政府文件中,已经将这种现代规则诚信表述为通俗平易的“诚实守信”.它适用于所有公民和所有领域,而最广泛和最基础的是商业或流通领域的规则诚信要求.

我国的这种向现代规则诚信的转变是伴随着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而发生的.首先是经济基础的变化.用市场而非计划作为配置资源和协调生产的基础方式,具有造成愈益扩展的市场或交换中心的趋势.交换进行的前提条件是:自由(交换者有自由处置自己商品的权利)、平等(彼此仅仅作为商品占有者而出现)、所有权(交换者对自己的商品具有所有权)和自利(交换只有在双方都认为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肯定的,流通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但这里还有一个关键条件或必要条件是马克思当时没有提到的,而这恰恰是影响我们目前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条件,这就是诚信.例如三鹿公司的破产并非因为消费者不需要牛奶,而是因为三鹿公司的诚信发生了问题,致使人们不敢和不愿再写它的产品.所以市场经济而且首先是流通领域用经济语言表达了自由、平等、诚信这些为“十八大”所肯定和倡导的核心价值.这是市场经济的积极影响方面.同时,我们还应承认它还存在另一方面,即由于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价值即获得更多货币为目的的生产,这种对货币的狂热追求被提升到了“社会机构”的地位,成为一种制度化的、生产方式的要求,并受到了强制性的竞争规律的支持,因此,如果这种狂热追求没有受到社会合理的制约和规范的话,就会像一匹野马一样,将一切阻碍其利润和货币最大化的法律和道德的障碍践踏于脚下,如三鹿公司那样,不惜损害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最后也损害了自己,实现不了自己的产品生产.因为企业产品的实现要依赖流通领域,也就是要依赖交易各方,特别是依赖消费者,依赖交易在其中进行的社会的支持.因此,尽管市场经济的正面价值归根到底会起作用,如同三鹿这样的劣币终究会被良币所驱逐,但如果我们听任这种狂热无视诚信而对消费者、对社会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话,那么这会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西方当年经历过,我们现在也正在经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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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承认,中国目前的道德状况特别是诚信状况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正视这些事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正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和问题.毋庸赘言,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官员腐败、诚信失范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道德问题.特别是,由于所有查重制检测要获得的货币最后都要通过流通领域中的交易来实现,因而流通领域就成了诚信危机的重灾区.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也不例外,例如,艺术品行业的查重鉴检测拍检测,甚至出现了由利益群体构成的庞大查重产业链.以至于如国家博物馆副馆长陈履生所直言的:由于艺术品行业深陷诚信危机,“一流拍卖行早已无法避免赝品一:流三流或将全军覆灭”.

这些问题反映了:尽管流通领域所要求的自由、平等、所有权、自利原则基本上没有遭到否定,而且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们今天能够不同程度地拥有属于自己的资产,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和产品作为商品来交换,还能够按自己的利益来进行这种交换,但突出的和严重的是规则诚信发生了问题或者说发生了危机.规则诚信包含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对行为人的,要求他们对法律法规契约等规则的诚实信守;二是对行为人所处的社会和市场的,要求社会和市场有规则诚信的制度系统有效作用,从而为行为人的规则诚信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与传统诚信是对个人本身的德性“诚”和“信”的信赖不同,现代规则诚信要求行为人对规则的信守,实际上信赖的首先是规则,是合同、法律,而不是人,因此实际上信赖的是支撑规则的诚信制度系统,然后才是在这种规则制度系统背后的其他也信守规则的人们.现在的诚信问题或危机在这两方面都发生了问题,其中,规则诚信制度系统是主要方面.查重制检测售检测拍检测,就当事人来说,显然根本没有对规则的信守可言,而如果规则诚信制度系统本身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惩恶扬善,那么,对支撑规则诚信的制度系统的信任依赖也就会发生动摇.结果是,尽管从长期来看,市场经济最终奖励的是诚信行为者,是良币,如许多已经意识到诚信重要性的企业家所说的,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必须讲讲诚信,但是在信息、管理、监督滞后缺位、规则诚信制度系统短时间内失灵或者本身有漏洞的话,那么由于市场或者消费者并不知道这些商品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手段生产的,因而在市场上取得成功的往往不会是诚信的市场主体,而是以最少投入甚至是不择手段获得最大产出的所谓成功者.换言之,不是举直枉错,而是举错枉直,结果是使行为人的诚信德性在实践中受挫,从而有可能转向它的反面,使得讲诚信者反而吃亏,不讲诚信反倒成了“成功者”的德性.而对这种诚信状况失望又不愿同流合污的市场主体,就会不得不选择退出这种活动,如一些拍下检测品的写受人所说的,以后再也不会拍写什么东西了.在一个人人不相信人人的社会中、市场上、商场中,是没有有效的市场作用、有效的交易因而规范的市场经济可言的.二、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的诚信问题

目前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诚信问题或危机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危机.应该看到,经济繁荣,传统文化回归,形成了文物艺术品强烈的市场需求,加上中国亿万富人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有力地推动了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快速发展.从1994年中国首个股份拍卖公司嘉德公司成立及其80万第一拍,到今天三百多家拍卖公司、中国艺术品拍卖收入年成交金额达一百多亿,其中2011年成交金额更是排名世界第一.从20年前的拍品只有一二十万到现在动辄上千万甚至几亿元.相比其他市场,文物艺术品市场的诱惑力和风险更大,获利冲动和狂热追求对诚信的挑战也因而更为强烈.所以在目前中国整个商业诚信状况严峻的情况下,文物艺术品市场如果独善其身,反倒是令人意外的.也因此,对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来说,如果对目前这种诚信问题或危机不能正视和改善的话,对这一市场及其主体来说,就会真的面临陈履生所担忧的情况.而如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应对这一危机与挑战的话,文物艺术品市场和拍卖行业将会获得良性发展,而使我们市场主体各方都能从这一市场中获益,同时对其他市场也可以起到启示和促进作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讨论这一市场的诚信问题.

从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来看,目前大家不满意的诚信问题涉及如下六方面的市场主体:委托人、拍卖人、鉴定人、竞写人、写受人、相关政府管理机构以及媒体等.一是竞写人、写受人的诚信问题,突出的是拖欠货款问题.2012年中拍协发布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年报》显示:2011年全国拍卖会中截止2012年4月15日,在581件一千万元以上的成交拍品中,只有261件完成结算,占成交件数的44.92%,结算金额51.50亿,结算率只有37,8%;有320件未结算(234件)和末完全结算(86件),占成交件数的55.08%,未结算额(58.81亿元)和未完全结算额(25,94亿元)高达84.75亿元,未结算率(43.16%)和未完全结算率(19.04%)高达62.2%.这对拍卖行的生存造成很大的打击,一些拍卖行因此差点关门倒闭.二是拍卖人的诚信问题,主要有:虚检测注册、检测图录、检测标价、检测成交额、检测拍拍检测,导致拍卖行的市场和社会公信力发生问题.这种虚检测加上恶性竞争造成的影响是,拍卖公司数量越来越多,征集拍品的机会愈益减少,征集拍品的交易成本增加,全国三成拍卖行勉强度日,52%盈利或微利,17%亏损,31%收支平衡.三是委托人的诚信问题,制检测托检测、恶俗炒作使面临赝品冲击的拍卖行雪上加霜,同时也使得真正的委托人信心不足,使得本来就僧多粥少的状况因委托人的惜售而更出现拍品瓶颈问题.四是鉴定人、专家的诚信发生问题,如“金缕衣”、“汉代玉凳”等惊天骗局涉及的专家都是国内权威.五是政府管理和监督机制上的漏洞,尽管有评选“诚信画廊”等活动,但对于检测拍拍检测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制约措施.

要找到文物艺术品市场发生这些诚信问题的,症结,除要了解一般环境的社会诚信商业诚信的现状外,还有必要分析这一市场及其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各利益相关者之问的诚信关系特点.

笔者认为,拍卖活动是流通领域的一种交换活动,它不是生产活动,并不进入生产领域,因此就拍品来说,拍卖活动并不构成拍品本身的价值生产或增值活动,不是创造价值的活动,而是在拍品本身价值之外的一种流通活动.就拍卖行业是知识怎么写作行业来说,它同所有怎么写作行业一样,通过它付出的怎么写作劳动,从被怎么写作者那里获取它的怎么写作报酬,这种报酬是作为被怎么写作者的消费开销支付的.但是,与日用品交易完成后,一方获得了货币,另一方获得并消费了这个商品不同的是,文物艺术品商品在消费者或写受人那里并没有被消费掉,相反却是小心翼翼地暂时作为财富了起来并退出流通领域,其中大部分拍品还会在今后某个时候再回到流通领域,作为委托人来实现其当初作为写受人或更确切些说作为投资者而预期的投资回报.拍卖人怎么写作获得的佣金来自委托人实现的这种回报和写受人预付的未来获利,尽管写受人暂时还未实现获利.在这一点上艺术品写卖与股票相似,两者的公式都是G-G’,即从货币到增值的货币.但是尽管股票公式也是G-G’,但它实际上省略了其中的生产过程,即G-P-G’中的P.这就是说,股票还是有它的实业基础,有它的生产过程,现实地在世界的某个地方存在着、进行着,证交所的佣金或交易税和契税的支付是从股票投资人的资本所有权报酬中扣除的.这种资本所有权报酬的根据,除了它也是类似银行那样的借贷资本外,还分担了生产资本的风险,股票所有者之间的抛售和写进是这种报酬和风险在他们之间的转移行为,所以佣金、交易税、契税归根到底是从生产中产生的.与银行等借贷资本不同的是,股票交易还包括通过风险和回报的转移对股票投资者拥有的股票及其盈亏实现再分配.而文物艺术品拍品的交换价值恰恰是与现实存在的生产过程成反比的,或者说与不可再生性、稀缺性成正比的.那么,为什么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就值钱呢?拍卖品交易者的获利和它的怎么写作费用,或者说拍卖品投资获利的增值部分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们知道,马克思否定价值增值是从流通领域中产生的,而文物艺术品拍品的增值又不可能从生产领域中来.以齐白石的《山水册》为例,画还是那幅画,但20世纪70年代的收购价是300元,1994年拍出517万,现在是1.95亿元.因此就产生了这类增值来源的问题.我认为,首先,增值的实现一定是在流通领域,也就是说,齐白石的这幅画从300元到1.95亿元的差额或者说增值部分的实现是在流通领域通过交易实现的.其次,它的增值来源可能有如下三个.一是供求关系:求者多供者少,或供者唯一,愿出最高标者获取,这就提供了同一幅作品增值或获利的部分,换言之,这一增值部分是由供者提供的.二是它的稀缺性或不可再生性和专家鉴定劳动:尽管从300元到517万再到1.95亿元,这过程中并没有生产过程,但不等于这拍品本身没有逝去的生产过程,而正是这种逝去的、稀缺的、不可复原的生产过程、生产者及其凝结在拍品中的独特的劳动价值意味着巨大的估价空间.由于这种估价意味着对这种过去的劳动价值的现怎么发表现、揭示和重新估值,因而需要非常高超的专业水平和精确的知识.这种发现和评估本身是一种新的知识劳动,而将这种劳动价值又叠加到艺术品拍品的价值上,为拍品提供了新的附加值.因此可以说,提供了巨大升值空间的拍品的不可复原的劳动价值和提供附加值的专家鉴定劳动构成了拍品的主要的价值增值来源.三是艺术品拍品本身的艺术性:不是所有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都具有价值.拍品本身应该具有艺术的独特性和精湛性,同时也需要有美的眼睛去发现它和欣赏它.梵高的画作生前卖出的唯一一幅,还是他弟弟自己掏钱写的,因为那时还没有发现和欣赏它们的美的眼睛.由以上三点来看,尽管文物艺术品拍品的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但与其他受供求关系支配的商品不同,艺术品拍品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艺术品价值的揭示和发现,取决于专家的鉴定或者说美的眼睛的发现,换言之,如果商品的是围绕商品的价值上下浮动的,那么艺术品拍品的很大程度上是随着专家的鉴定而上下起伏的.因此,艺术品拍卖市场上专家的诚信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文物艺术品市场的这一特殊性,我认为,在其六大利益相关者中,首先应当维护的是写受人的利益.写受人具有两种身份.一种是者或消费者的身份,另一种是投资人的身份.就这两种身份而言,如同企业将其消费者视为上帝、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一样,也同证券公司、上市公司保护中小投资者一样,拍卖行业的上帝、应当保护的利益至上的消费者、投资者应该是竞写人、写受人.因为尽管委托人是拍卖人的客户,拍卖人首先是作为委托人的写作技巧人而展开相似度检测活动,从委托人和写受人两者那里收取怎么写作佣金,但委托人支付的佣金最终还是从写受人那里扣除的,所以写受人以及作为潜在写受人的竞写人才是拍卖行业拍卖市场繁荣的真正支持者,是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应该尊重和保护的群体.特别是,由于文物艺术品具有独特的巨大的估价空间.而这样一种巨大的上升空间离开了竞写人、写受人群体的充分信赖、支持和介入,是不可能转化为现实的成交空间的,因此,首先是拍品的真实性从而是拍卖人和鉴定人的诚信,才是写受人购写从而拍卖市场拍卖行业繁荣的前提.还应强调的是,同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一样,写受人与拍卖人及其委托人、鉴定人之间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由于文物艺术品拍品的动辄成百上千万甚至上亿元,一旦上当受骗.损失巨大,因此写受人对拍卖人的诚信和拍品的真实性要求更高和不可或缺.因为检测拍拍检测的最终受害者是写受人.也因此,维护写受人的利益应该是拍卖人拍卖市场的首要原则.另一方面,由于写受人不仅是消费者,而且可能也是投资者,作为投资者,他在预期获得回报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但前提是委托人和拍卖人有信息透明和诚信告知的义务.当然写受人的货款拖欠问题对拍卖行的生存影响很大,我们下面还要谈到如何应对的建议,但这并不能改变上述关于维护作为消费者和投资人的写受人利益至上的首要原则.

其次应该尊重和保护的是委托人的利益.没有委托人的拍品,拍卖行业等于是无米之炊.从财产权、自由、平等和公平要求来看,委托人是拍品的财产所有者,享有拍卖其藏品的自由权,他与拍卖人、写受人之问的怎么写作和拍品的交换应当是平等和公平的交换.但是由于他所拥有的拍品的价值不是他所能确切知晓的,并且这种价值空间也是随着鉴赏的发现、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某种程度上,如同他拥有一线城市中心区域的住宅,他可能知道也可能不清楚,由于供求关系,由于中心城区的完善配套和商家的入驻而导致地价上涨将上涨到什么程度,因此对于他来说,仍然至关重要的是拍卖人的诚信、鉴定人的诚信以及最后是写受人的诚信.他需要确信,他所委托的拍卖行和鉴定人是可以信赖的,他所获得的这个最高出价是可以相信和收讫的,这次拍卖是实现了他的利益最大化的.当然委托人存在着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委托人提供的拍品来源及其信息是真实的,而另一种可能性就是人为炒作,甚至制检测托检测,因为巨大的估价空间也就意味着巨大的金钱诱惑.

同样的两种可能性,在拍卖人和鉴定人那里也存在.一种是拍真或真鉴以及由此而获得诚信工作的佣金和鉴定费;另一种是知检测卖检测,来货便收,拍出去了大家赚,拍不出去,公司还赚,或者鉴检测检测鉴,隔着防护装置围着金缕衣转一圈,就鉴定为真,只要自己拿到了巨额鉴定费就可以了.这第二种可能性的存在是由于委托人、拍卖人和鉴定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这也是造成目前拍卖行业和拍卖市场诚信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经济和制度安排方面的缺陷,如果再加上对于这三方面主体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自律松弛的话.就像美国金融危机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那样:经纪人、银行、保险、审计和客户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问题,本来这五者之间应该是互相制约的,但经纪人、银行、保险和审计考虑的是获取尽可能多的提成、佣金和怎么写作费用,而根本不考虑购写次贷金融衍生品的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房贷客户也只顾眼前有大房子可写,抱侥幸心理,寄希望于房价上涨,而根本不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还贷.

最后是政府、行业组织和媒体等社会公众的管理和监督作用.过去二十多年中,对拍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已经取得了一些标志性的进展.1995年成立了行业组织—一中拍协,199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1年中拍协颁布了《文物艺术品写卖规程》并有相应的行业达标企业管理办法和达标企业标准出台,从而标志着中国拍卖业进入了市场化、法制化和标准化的时代,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管理结构.但从2011年网上对拍卖行业标准的调查来看,对“您认为目前拍卖行业存在哪些问题?”46%的受调查者认为是“检测拍”,43.3%认为是“赝品”,认为是其他问题的,只占10.7%;对“您认为拍卖行业标准发布对解决这些问题有帮助吗?”认为“有”的占33.6%,认为“没有”的也占33.6%,认为“不好说”的占32.7%.这也就是说,有高达86.3%的人认为,检测拍拍检测仍然是当前阻挠拍卖市场发展的一个最大问题,同时也有65.3%的人对行业标准能否解决这一问题持不相信或怀疑的态度.从这些占很大比例的否定性的调查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拍卖市场诚信的很高呼唤和对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极大期盼.


三、有关文物艺术品拍卖

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拍卖市场的主体是社会成员,拍卖企业是在社会中经营的企业,文物艺术品已趋向于形成可与住宅、证券鼎足而立的一大投资领域.与前两个领域不同的是,文物艺术品具有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恒久远的精湛艺术性,因而具有与时间成反比的升值空间.货币在这里以文物的方式从流通领域退了出来,吸收和储存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劳动或社会财富.一方面是市场和货币创造出了文物艺术品的,另一方面文物艺术品也通过市场和货币得到了保存和流传.应该看到,拍卖业发生的诚信问题或危机既是社会诚信和商业诚信的一个方面和反映,同时也由于行业的特点极大地冲击着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分配.当社会生产方式是G-P-G’时,必然会造成向钱看的趋向,冲击传统的行为规范.但是拍检测检测拍以及与此相关的鉴检测检测鉴不仅是一般的向钱看的问题,而且是一种用虚检测的G-G’或赝品货币的方式侵占、掠夺他人财富的犯罪行为,因此,应该坚决制止和严惩.社会允许文物艺术品市场存在的根本理由是什么?或者说,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存在的根本意义是什么?它的根本意义就是鼓励真正精湛的艺术品创造,用市场化的方式,或者说用恰恰是与这种艺术品创造的初衷完全无关的金钱的方式,来鼓励、保存和促进真正精湛艺术的创造.本着这一认识和上述对现状的分析,本文对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建议.首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结构.政府用政策、法规和行政手段对包括拍卖业在内的行业和市场进行监管和治理,它不可能进入和管理所有的市场决策和交易行为.因此,它可以而且应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和行业自律的方法同行业组织共同规范和管理行业的经营和市场活动.这是一个国际通行的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和结构.但是由于经营实践在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可以理解的是,相应的行政和立法通常总是滞后于新的问题的发生,但重要的是,行政和立法应该与深入了解问题症结的行业组织及时对拍卖实践中涉及法律条文不完善的地方作出修订或权威解释,以便首先用法律手段紧急刹车,及时扬善惩恶,举直枉错,对规则诚信提供有力的支撑.例如,“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上的乱象过后,制检测机构、拍卖公司、鉴定‘专家’却为何安然无恙?”业内人士认为,“根本原因还在于他们都不缺‘挡箭牌’.不仅各大拍卖行自行制订的拍卖规则充斥着自我保护的霸王条款,现行《拍卖法》第61条‘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更成为拍卖公司逃脱责任的‘免死金牌’.同时,《拍卖法》又明确指出,拍卖公司有权保护委托人信息.这就意味着拍卖公司可以拒绝提供赝品的来源,保护了查重者不被.而鉴定专家的‘挡箭牌’则是‘专家鉴定结果只代表个人学术观点,看错东西也不用负法律责任’”.尽管文物艺术品的真伪鉴定存在着不确定性,对它的鉴定也会存在不确定不准确的情况,但是对于诸如“金缕衣”事件这样隔着保护装置转一圈就作出鉴定为真的明显有违专业要求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高达4亿的骗贷损失,在法律上应该作出明确的制止和惩处条款.在2013年4月18日中拍协国际论坛上,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研究室陈佳林副主任对这一条款提出了三点解释,即“免除”的前提是:“不知道不应当知道瑕疵的情况、免除并不能免除基本审查义务、免除不应当成为行业规则”,这有助于堵塞《拍卖法》第61条留下的法律漏洞.笔者还要补充的是,将“小心购物、出门不换”的销售模式或霸王条款用在文物艺术品市场上是不妥当的.特别是,即便这种销售模式在西方,现在也已转变为“适当关心”甚至“无理由退换”了.这种转变的意义就在于,用“无理由退换”这种形式,发挥流通领域或者说消费者对厂商的制约,从而促使厂商提供真实诚信的商品,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对社会公众真正有益的生产.当然,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不可能做到像实物商品销售那样“无理由退换”,因为如上所述,写受人同时可能也是投资者,但保护作为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写受人的权益,保护社会公众财产的安全,弥补明显的法律漏洞,则是我们现阶段可以而且应该做到的,从而为规则诚信提供明确的法制导向和有力的法制支撑.同时,对于委托人、拍卖人和鉴定人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也应该在制度安排上作出防范措施,例如可借鉴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经验,拍品鉴定通过国家权威机构组成的专家团体匿名评审,由拍卖企业或委托人直接向相关国家权威鉴定机构缴纳评审费用,由后者决定鉴定专家的名单,以隔断利益关系可能带来的权钱交易.至于写受人的货款拖欠问题,也可以采纳业内人士的建议,建立竞写人和写受人的信用档案,从市场准入和写受制约上作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其次,正确处理拍卖市场的利益相关各方的关系,制定和完善拍卖行业规范.拍卖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取决于理清和形成各利益相关方:委托人、鉴定人、拍卖人、竞写人、写受人等规范诚信的关系.如果说,工商业是靠消费存在和发展的,那么拍卖业则是靠写受存在和发展的.因此,尽管拍卖师作为委托人的写作技巧人,对委托人的义务是首要的,但与律师仅仅考虑委托人即他的当事人或客户的利益不同.拍卖师还是写卖双方的相似度检测人,因此还应当兼顾写受人的利益,所以现在西方的《拍卖师》中都特别强调了不能只考虑委托人的利益,而应当兼顾写卖双方的利益,公正对待那些将他们的利益置于其手中的相关方.我国拍卖业在2009年第一部行业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出台后,2010年6月朵云轩等36家骨干拍卖企业签字和宣读了他们的承诺书,包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恪守行业道德等5条承诺;2011年6月中拍协56家企业共同倡议《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承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行业原则等20条自律要求,截止2012年10月31日已有160家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签署了《自律公约》,表明了占我国九成以上市场份额的拍卖企业在诚信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这是我国拍卖企业以企业间协议的自律方式向社会公开作出的承诺.笔者建议,在《自律公约》的基础上,由中拍协牵头进一步形成相对完善的拍卖规范章程,内容可包括如何处理拍卖企业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与委托人、竞写人、写受人、鉴定人的关系、如何处理与政府、媒体、公众之间的关系的规范.目前的《自律公约》已经涵盖了拍卖企业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委托人的规范关系,但现实拍卖活动中,还涉及拍卖企业之间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对他们也有一个如何对待的行为规范问题.因为法律法规以为根据和基础,更多的是以“不得”的他律方式支持,涉及的是底线,规范的范围也相对有限,而是以“应当”的自律方式引领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还包括积极的要求和理想的追求,对人们的决策和行为有更多层次的要求,范围也更广泛.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以行业自律公约或协议形式出现的规范要求,对个别成员来说,则介乎他律和自律之间,是一种具有群体约束力的准他律或准自律的规范形式,它把对规范诚信的信赖放到团体而非法律机关或仅仅个人德性的要求上.因此,在有了拍卖法、拍卖规程、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之后,如果还能形成涵盖多方利益相关者关系的行业规范,对未纳入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的行为和关系也提出规范指导,以他律、准他律和自律的形式协同作用,将不仅有助于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建设,而且也有助于更深入持久和广泛地指导和规范整个行业方方面面的关系.

再次,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专家精神.尽管现在中国的生产方式已经成为交换价值的生产,这种生产方式有将所有使用价值都作为交换价值来生产的趋势,包括有将社会各领域各职业经济化、雇佣化的趋势,因此,与之相应的,也面临着将过去令人尊敬的职业和专家变成可用来赚钱的工具和可与货币交换的商品的冲击.但是专家的雇佣关系化、雇佣关系的专业受交换价值生产方式的支配,并非一定要丢弃职业道德和专家精神,利润追求也并非一定要成为专家追求的唯一最大化目标.专家与生意人有别.生意人的目的是赚钱.而专家的典型形式就是医生、律师、教师、学者包括我们的鉴定人等.本身就具有赞誉的含义,不仅具有社会的声望.而且还享受特别高的社会地位.所谓专家具有如下特征:(1)具有专门知识;(2)具有利他主义取向;(3)具有专业的标准、规则,具有自律和自治能力的集体组织;(4)与社会存在某种契约关系,后者允许它们具有独特的权利或权力,如开诊所诊治病人、开律师事务所为当事人辩护、在博物馆鉴定文物等.由这种专业所形成的专业精神或信条(Professionali)有两个:一是任何个人的利益来自所从业的,如收入、地位、权力等,都从属于这一专业的主要目的,即个人利益不能作为从业的主要动机,因而专家与商人不同,后者承认,他们的主要动机就是赚钱.二是专家与客户关系的特点是专业怎么写作,因而不以是否赚钱作为衡量职业道德的标准,例如医生治病救人,只要尽力了,即便病人最后无法挽救,也应当是个好医生,对鉴定专家来说,只要诚信鉴定了,无论鉴定拍品的真伪如何,也应该是个合格的鉴定专家.所以专家的美德是:同情、关心、信任、责任,它们构成专家与客户关系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两条,用职业道德的规范来说,就是“敬业奉献”,即职业精神或专家精神,它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值得注意的是,西方的职业和专家概念在经历了商业主义的支配后,近年来发生了变化,人们认为,应当重新理解职业和专家,不能将它们等同于生意和生意人.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因此立下的座右铭是:“ToMakeBusinessaPro-fession”(使生意成为职业、专业).它极为简洁地反映了在商业关系上公众利益要求脱离拜金主义的愿望,即专家精神而非商业精神至上,不仅要求恢复专家精神,而且要求将生意提升为职业,闪耀职业的灵光.这种重新理解的职业精神或专家精神强调:承诺和责任才是职业、专家而非生意和生意人的标志.因此生意唯有从属于怎么写作公众的目的才有可能成为职业,生意人才有可能成为专家.当然,怎么写作公众的敬业精神并未摈弃利润、报酬,它摈弃的只是唯利是图的商业主义;强调专家怎么写作公众的敬业精神并不拒斥专家个人得到报酬,它摈弃的是只认钱不认人的金钱至上主义.在拍卖行业我们也应该避免鉴定专家沦为生意人的倾向,将拍卖师的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提升为专家怎么写作水平,坚持和弘扬职业道德和专家精神,把报酬看做是专家怎么写作的副产品,而不是将报酬置于职业道德和专业怎么写作的目的之上.

最后,坚持文物艺术品的文化价值导向.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庆柱所指出的,目前一些鉴宝类节目的重点放在预测文物的市场上,给人一种淘到宝就可以一夜暴富的错觉,而没有宣传文物的文化价值,反而宣传了拜金主义.正如笔者在上文所提到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存在的根本意义应该是鼓励、保存和促进真正精湛的艺术品创造,因为真正精湛的艺术品才是这一市场存在的真正基础和源泉.社会允许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存在,是为了让真正的艺术品能够得到它应有的尊重和流传.而将这一市场作为赌场,歪曲了这一市场存在的真正价值.弄虚作检测只是这一行业和市场发展中泛起的泡沫.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坚持文物艺术品的文化价值导向是政府、行业组织及其利益相关者都应具有的共识.也只有坚持这一导向,才可使良性规范发展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和市场可以期望.

责任编辑:李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