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责答辩制”高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机制问题

点赞:5135 浏览:12862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1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新时期新形势下,将“述责答辩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员发展程序,从而提高学生党员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的信度和效度,是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一种新尝试.文章运用管理学中SWOT分析法对“述责答辩制”作了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以“述责答辩制”为着眼点创新学生党员质量保障长效机制,一是要正确认识创新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性;二是要构建科学高效的领导管理机制;三是要强化完善有效的评估监督机制.

关 键 词:“述责答辩制”;高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机制;SWOT分析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3)011-0045-04

中国90多年来的发展和实践证明,党的事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和动力需要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的补充.大学生党员,作为当代中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队伍中的精英群体,是助推党的事业不断蓬勃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强调,“我们党的队伍里始终活跃着怀抱崇高理想、充满奋斗的青年人,这是我们党历经90年风雨而依然保持蓬勃生机的一个重要保证.”[1]因此,“高等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优秀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2]在当前国际国内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如何保证大学生党员的入党纯度,提高学生党员质量保障机制的信度与效度,是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严峻课题.多年来高校党建实践证明,在学生党员从入党到党内培养的整个过程中,可以尝试运用多元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机制.将“述责答辩制”引入高校学生党员质量评价体系,是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研究的一种新尝试,也是创新由党内到人民,从而推进基层政治建设的新途径.

一、“述责答辩制”的内涵及运作模式

所谓“述责答辩”,泛指责任人向主管部门陈述汇报工作情况,并答复别人的指责、控告、问难,或为个人的行为或论点辩护.将“述责答辩制”运用于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党员考核过程中,则是指在学生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以及正式党员年度考核等环节中运用公开述责答辩的方式,完成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和评估.

按照“述责答辩”本身的含义,在基层党组织建设过程中推行“述责答辩制”,应该体现出其概念本身所具有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按照“述责”、“答辩”和“满意度测评”三个步骤有序展开.其中,“述责”即学生党员向答辩小组汇报各自履行党员义务和责任的情况;“答辩”即答辩小组根据党员平时表现、现场述责情况以及事先准备的问询题目对当事人提问,而答辩当事人进行现场答辩;“满意度测评”即答辩小组根据党员的平时及现场表现,在广泛吸取党内外不同群体意见的基础上,填写《学生党员述责答辩满意度测评表》,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量化评分.

“述责答辩制”看似简单,其实在其具体的模式运作过程中,有许多问题是必须明确的.首先,“述责答辩制”适用于党员发展与考核的全过程.它不是仅仅适用于入党宣誓前的一个环节,而是贯穿于从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年度考核的全过程,体现了其考核的连贯性和动态性.其次,“述责答辩”小组要依据广泛覆盖、重点选取的原则来组成.答辩小组主要由答辩主席和问询主体构成.在具体组成人员中,党支部书记可担任答辩小组主席兼主持人,问询主体分别由辅导员、学生党员干部、支部成员和群众代表组成(依支部规模大小确定适当人数),同时可允许全校党内外师生到现场观摩和监督.再次,在考核目标上要注意分层考核、区别对待.对于不同环节的党员考察要体现出不同的考察重点.比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应侧重其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对党员先进性的认识、自身的优缺点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是否清晰等方面;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应侧重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权利、义务、纪律等)、党的基本知识、入党动机是否纯洁、自身还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等方面;对于预备党员的转正考察,应侧重经过党组织一年的考察培养有何成长进步,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自身还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方面;对于党员的年度考核,应侧重对党的新会议、新文件、新政策,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平时是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3]复次,在问询答辩的考核方式和题目设置上要做到灵活多样、有的放矢.可采取多种考核形式,如问卷考核、抽签作答、连续追问等.在题目设置上除区分不同层次和环节外,更要在题目内容上下功夫,做到严谨、准确、科学、客观,紧密结合当今时政和社会现实,能够真实反映答辩人的党性觉悟、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最后,在终端的考核评估环节上要制定量化体系.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答辩当事人平时表现、群众测评和现场答辩情况,按具体评分表给予量化考核,使评价有标准可依,有据可查.

二、“述责答辩制”对于高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信度与效度的SWOT分析

信度和效度,原指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一个体制或机制能否可靠而有效地评价和考核其对象,直接决定了这个体制或机制的信度和效度.党内,是一个老话题,但却被时代赋予了新内涵和新要求.党员质量保障的信度和效度,直接关系到党内的实现,关系到一个政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党员质量保障体系,主要依靠党内选举制度、决策机制、监督制度等多种途径来建设,“述责答辩制”对于整个党员质量保障体系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但事实证明却是极富成效的一种新机制.立足于新形势,对“述责答辩制”进行管理学的SWOT分析,可以直观测评出此种机制的强项和弱项及其运行环境的机会和威胁之间的组合形势.SWOT分析方法是一种企业战略分析方法,即根据企业自身的既定内在条件进行分析,找出企业的优势、劣势及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其中,S代表strength(优势),W代表weakness(弱势),O代表opportunity(机会),T代表threat(威胁),其中,S、W是内部因素,O、T是外部因素.将SWOT分析方法引入对“述责答辩制”的系统分析,可以清楚考察其对高校党建工作的适用性及可行性.1.“述责答辩制”的strengths(优势)分析.综合考虑“述责答辩制”本身,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所具有的客观性、全面性、性和动态性特点.

首先,“述责答辩制”具有客观性.多年来传统与常规的入党准入和考察机制实践证明,党组织想要及时准确掌握考察对象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仅靠思想汇报、群众座谈、党校结业考试等形式往往很难取得实际效果,容易陷于表面化和形式化,缺乏信度和效度.“述责答辩制”以其公开、公正、公平、以及党内外群众全员参与监督的优点和特点,能迅速有效地判别和审查答辩人的思想动态和素质水平,同时还能形成激励与督促老党员自我省察的良性循环体系,有利于党外普通学生群众形成对党组织制度的清晰认识,形成对党员言行监督的氛围,提高党员发展制度的可信度和威信力.

其次,“述责答辩制”具有全面性.主要体现为两个全面:一是既适合考察处于入党不同时期的不同学生,同时又可以连续跟踪考察同一个入党学生在入党前后不同时期的“历史表现”、“当下状态”和“后续发展”.二是此种机制区别于以往党员发展程序中党支部书记一人直接介绍发展对象情况而支部内成员均为听众的机制,能够在答辩当事人自我基本介绍和支部书记着重介绍基础上,由答辩小组全部成员以发问式考察形式来全方位了解当事人情况,体现党员考察发展的全面性.

再次,“述责答辩制”具有性.实践证明,“述责测评”活动是新时期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和方法,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有效措施和手段.此机制有利于深入落实党内党外.党内依赖于党内全部党员都有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主动权,更有赖于党外群众行使对党员权利义务的监督权,只有党内党外真正实现参与、政治协商的机制和氛围,党组织健康成长才有保障.“述责答辩制”实现了同志互评、自我评估、群众参评和支部评定四者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体现出将其引入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价值所在.

最后,“述责答辩制”具有动态性.党组织通过有计划有目的有预期地引导学生党员按照上一层次考核内容和结果进行自我评价,可激励其积极查找自身差距和弱项,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明确自己在哪些方面尚需改进和发展、发展的重点和目标以及怎样发展等问题,进而制定整改措施,有意识约束自身行为.由此可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配合自查,更为直观的行为体现在向下一层次述责和答辩的考察与考核的努力.同时,针对入党党员的后续成长发展考核,建立起以“述责答辩制”为切入点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有利于党组织对当事人的考核和发展形成一种动态性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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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述责答辩制”的weaknesses(劣势)分析.当前“述责答辩制”自身在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制约因素.

首先,“述责答辩制”的实践经验还不够丰富.所谓实践出真知.经验是从多次实践中得到的知识或技能.“述责答辩制”可行与否是由其在实践中所达到的信度与效度所决定的.由于将“述责答辩制”引入高校党建工作领域尚属于新生事物,特别是用来健全高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机制的历史更短,各地高校在有限的实践操作中虽积累了有限的经验,也形成了基础性的运作模式,但对于在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应对方案和措施.如果党组织对于述责与答辩的过程安排不合理,如某一个环节没有把握好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答辩当事人问询的度没有把握好,或流于形式或尖锐苛刻,那就不会起到实际的答辩效果,势必会影响对答辩当事人的真实考察,降低党组织的威信,甚至会引起党内外群众的不满情绪,形成不必要的矛盾.

其次,“述责答辩制”的考核机制尚不健全.当前,“述责答辩制”的考核机制尚没有解决好如下几个问题,即如何界定和协调好“述责答辩制”与党员发展正规程序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党员发展不同环节之前合理安排述责和答辩程序,如何最大范围调动起党内外群众进入述责和答辩现场并实现有序参与,如何保障公平公正考核答辩当事人的党性觉悟和理论素养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深入实践和研究有待时日.此外,考核的题目是否科学,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否具有现实意义,是否是党员和党外群众普遍关心的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等等,都是衡量学生入党动机纯度和党员党性觉悟高低的重要依据.

再次,“述责答辩制”的参与成员素质亟待提高.由于人的素质具有相对稳定性,党员的理论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很容易停留在一个相对静止的状态而不容易大幅度提升.但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急剧变迁,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自身的结构变化和党的理论的不断创新,都需要及时提高党员的素质,这给“述责答辩制”的实施提出更高要求.它要求新时期的党员具有高度的党性觉悟、具有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大势的眼光、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而在实际工作中,党员的自我提升空间有限,党组织理论学习又往往缺乏实效,党员参与党组织实践活动机会不多,往往造成其对“述责答辩制”的误用,不能很好地把握理论高度和考核层次,使“述责答辩制”的实施陷入低水平低运作低效果的怪圈.

最后,“述责答辩制”的量化考核体系不易操作.所谓量化是指将抽象的目标或任务具体明确,使之可以清晰度量.量化的过程是一个细化、科学化和客观化的过程.由于“述责答辩制”的实施注重动态发展,它侧重于在党员全程培养的每一个环节都给予其真实评价和考核,因此,制定一个可操作的细化的考核体系就成为必然要求.但事实证明,量化的指标体系容易形成,综合考核分数却不容易形成.问询题目的设置、问卷的考察等客观因素以及答辩组成员对答辩人过往表现和当场状态等主观因素的认定,都要通过答辩组成员的再吸收和消化转化为分数,而这分数又成为了决定答辩当事人能否进入到下一个党员发展程序的前提.量化细则标准的制定是否科学严谨成为检验“述责答辩制”能否客观公正实施的关键.

3.“述责答辩制”的opportunities(机遇)分析.近年来,“述责答辩制”的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关于高校发展党员过程中的“答辩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已日渐引起党建研究学者和高校党建工作者的高度关注.根据CNKI检索,以“党员”和“答辩”为主题词,检索结果显示具有较高相关度的研究成果有50余项,但真正探索高校党员发展与答辩制问题的论文仅10余篇,且均为某所院校的答辩制具体做法,缺乏理论高度和实证分析,证明此课题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和研究的紧迫性.因此,进一步研究有助于推进多学科、多领域、多视角对高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性研究.当前,“述责答辩制”已逐渐广泛地应用于党的各级组织的党员发展过程.特别是一些地方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已经开始推广这建形式.比如,从2006年开始,江西省上饶市的万年县上坊乡,推行答辩评议制试点,每个“预备党员”转正全部均需通过严格的“答辩”关,从而把好发展党员的最后一关,细化对党员的考核,提高党员准入门槛,达到提高党员质量的目的.且越来越多这样的试点被地方推广,“述责答辩制”运用于党员考核机制已经是大势所趋.而在一些高校,“述责答辩制”已进入党员发展程序,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调查,当前,全国大概已经有20多所高校先行试行了“述责答辩制”,如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试行效果颇为显著.几乎所有参加过“述责答辩”的同学都表示对此种机制的认可和肯定,答辩当事人纷纷表示,这是一种能够在最有效的时间内真实审视自我、深刻提高自己党性修养和深入理解党员角色的权利与义务的好办法.

“述责答辩制”为培养年轻党员干部储备了重要的后备力量.干部年轻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中组部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8年底,在全国7593.1万名党员中,35岁以下的党员1785.5万名,其中学生党员201.4万名.年轻化是党员结构变化的一个显著特征.而大学生党员无疑成为中国当前和今后年轻干部的主要后备军和生力军.80后党的新鲜血液主要来自于高校的培养和输送,更有赖于高校不断加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教育和锻炼.教育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显示,当前89%的大学生坚信“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大学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有入党要求和向往.我们应当抓住这个难得的契机,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为党的队伍输送更加合格和优秀的人才,夯实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根基.


4.“述责答辩制”的threats(威胁)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面临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争夺下一代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大学生面临着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影响不可低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这有利于大学生树立自强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创业意识,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2]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考核工作还都不够适应,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因此,探寻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员信仰教育和素质保障的有效途径就成为极为紧迫的任务.

对上述高校学生党员思想变化状况如认识不到位,就会直接导致当前党建工作陷入意想不到的困境.时代在变化,青年人的思想意识在变化,如果党的组织以及党的领导干部不能与时俱进,工作手段和工作方式因循守旧,仍然沿用老形式和老办法,缺乏对新党员变化特征的正确认识和深刻把握,那么新时期党员工作势必会受到阻碍,甚至停滞不前.毋庸置疑,在21世纪的信息时代和中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阶段,青年人无论在理想信念、政治素质还是社会责任感等方面都有所下降,如果对于80后、90后的青年人仍然采用70后、60后甚至建国初的党员教育与考核办法,其刻板和教条的方式可能会受到质疑,甚至抵触,效果可想而知.如果不及时创新党员考核方式,势必会影响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影响党的队伍的纯洁度乃至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

从一定意义上说,“述责答辩制”作为新生事物还不成熟,特别是“述责答辩制”并不是党员发展制度中的规定程序,因此往往作为答辩当事人也许并不重视或不能正确看待这一机制,而答辩小组的操作也往往流于形式,含混过关.久而久之,作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在经过了第一层次的考核后也就漠视了答辩的效力和约束性,在面对下一层次的考核时更容易掉以轻心,不以为然;而党支部和答辩小组在习惯了放松要求、包管包过的做法后,也容易以情代法,以惯例代替原则,双方在互动的过程中易形成恶性循环,甚至影响整个机制的建立与健全.

三、以“述责答辩制”创新高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除了要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培养创新意识外,主要应从建立健全科学化的制度入手.根据以上对“述责答辩制”优势、劣势、机遇和威胁四个方面的系统分析,要以“述责答辩制”为着眼点来创新学生党员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正确认识创新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性.长效机制是指能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众所周知,长效机制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它必须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高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就是保证高校大学生党员在发展、转正及入党后能够带头履行党员责任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监督与考评的机制.30多年来,“党领导的改革开放既给党注入巨大活力,也使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决定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4]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质量是党的生命,我们党历来不仅重视党员数量,更重视党员质量.大学生党员作为党的一个特殊群体,对于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意义重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校探索建立学生党员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切实提高高校党建工作实效具有重要意义.长效机制的建立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创新.对此,在庆祝中国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在党建工作中,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1]高度重视和正确认识创新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并能够将这种创新意识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这是当前建立和完善“述责答辩制”的主导思想.此外,大力推进我国高校普及和推广“述责答辩制”,使其成为一项深入人心的长效机制,也是当前党建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第二,构建科学高效的领导管理机制.“述责答辩制”要顺利实施,扎实推进,不断取得好成效新成效,就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机制,做到始终有人抓、有人干、有人管.要建立常设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打造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部署各部门积极配合,层层抓落实的“述责答辩制”常态化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到实处.[5]上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述责答辩制”的长效机制建设,要落实具体负责的单位.虽然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述责答辩制”的主体是基层党组织,但“述责答辩制”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则依赖于校党委和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由于“述责答辩制”的实施较正常的党员发展程序更复杂,在整个组织、策划、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大量人力和精力的投入,又由于其运行难度大,“述责答辩制”在很多基层党组织人力物力和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很容易敷衍了事甚至中途流产.为避免“述责答辩制”也落入“活动”的思维惯例,成为短期头脑发热的跟风形式,就必须构建严格的组织领导机制和管理机制.二级党委要专门成立“述责答辩制”领导小组,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有效参与.要建立责任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职责,强化党的领导干部“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述责答辩制”的落实列入工作责任制中,细化到每一个环节中,落实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头上.“述责答辩制”重在坚持,贵在长久.各级党组织必须在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使“述责答辩制”真正成为检验和考核大学生党员质量的长效机制.

第三,强化完善有效的评估监督机制.在现代组织系统的运行过程中,评估和监督机制是考核组织功能发挥、制约权力滥用、改善制度效果不理想的制衡机制.在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的构建中,“述责答辩制”的实施需要制度化的评估和监督.在这个系统中,“谁来评估与监督”、“评估与监督谁”和“怎样评估和监督”,是三个紧密联系的核心环节.首先,“谁来评估与监督”,即谁有权力检验党支部工作的成效.显然,校党委、二级党委是党组织自上而下的评估组织,而普通群众则是自下而上的评估群体.因此,评估主体应当由校党委、二级党委和学生群众来担任.其次,“评估和监督谁”,即被考核和监督的对象是谁.党支部是具体实施“述责答辩制”的行为主体,也就是被评估和监督的对象.更加具体而言,评估和监督的是责任主体的行为内容、行为方式和行为效果是否符合既定目标、既定规范和既定程序.再次,“怎样评估和监督”,即评估主体通过什么方式对责任主体进行评估和监督.(1)在评估机构上,应成立常设考评机构,做到责任明确;(2)在评估原则上,应遵循科学求实、简便实用、分类考评、公开公正、群众满意等原则;(3)在评估时间安排上,可选择每次支部“述责答辩”后一周内、可选择一个学期支部“述责答辩”结束之时、也可选择一年内“述责答辩”前后的不定期评估;(4)在评估方式上,应灵活把握终结性评估与阶段性评估相结合、经常性评估与定期性评估相结合、激励与惩治相结合、交流与学习相结合等立场,具体采取二级党委评议、支部自评、支部间互评、群众参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通群众对“述责答辩制”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和反馈)等方式;(5)在评估奖惩上,以奖惩制度进行正向激励,肯定积极行为、否定消极行为;(6)评估与监督的终极目标,是要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及时推广先进与典型经验,带动、辐射与激励党支部不断查找差距,改进自身行为,探索党建工作规律,保障党组织的先进性.此外,逐渐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专职化教育机制,探索经费支撑的物质保障机制、建立相关网络平台等技术保障机制等,都是当前和今后在推进和实施“述责答辩制”过程中应该系统和深入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