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的成因与意义

点赞:29645 浏览:14071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对神话、民间故事和历史进行改写是托尼·莫里森重要的写作策略.她的代表作《宠儿》就是其创作策略得到充分体现的一部作品.通过对比《宠儿》与创作蓝本玛格丽特·加纳故事在细节和情节设置等方面的差异,探讨莫里森改写的动因,并剖析其所蕴含的意义.

[关 键 词]玛格丽特·加纳;《宠儿》;

[中图分类号]I10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763(2012)05—0095—04

对神话、民间故事和历史进行改写(或变形)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托尼·莫里森重要的写作策略.正因为如此,她的作品有着丰富的内涵和意义.然而,莫里森富有创造性的改写在学界却鲜受人关注.因此,本文以她的代表作《宠儿》(Beloved)为研究对象,通过比较《宠儿》与原文本玛格丽特·加纳(MargaretGarner)的故事在细节和情节设置等方面的差异,剖析莫里森改写的动因以及所蕴含的意义,以期从一个新的视角解读《宠儿》.

一

文学创作必然要涉及到改写艺术.所谓“改写”指的是“作家根据创作意图的需要,对经验中的生活素材进行某种改造或生发,使之成为艺术经验的一种自觉的手段”[1](P232).当然,改写不仅仅是改变内容,更是改变原文本的精神.也就是说,改写的实质就是要“揭示出”变形背后的“思想来”[2](P120).为了更深入地解读莫里森的改写,我们需要对玛格丽特的故事及其流行情况作必要的介绍.

玛格丽特的故事是莫里森参编《黑人之书》时接触到的一则史料.1856年1月27日夜晚,玛格丽特和她四个孩子、丈夫以及父母等九人从肯塔基州逃往俄亥俄州.他们在亲戚家安顿下来不久,她的主人盖恩斯和马歇尔就带着一队人马追踪而至.眼见逃跑无望,玛格丽特用斧头砍断了小女儿的喉管.她原本是想杀死所有的孩子,最后自己,但人们强行制服了她.被捕后的玛格丽特显得十分平静,只是不断地说:“他们不能那样活下去.他们不能那样活下去.”[3](P129)

这一事件发生在废奴运动蓬勃开展时期,因而它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当时的地方官员并没有对此判决,而是举行了一次听众会,讨论如何给玛格丽特弑女行为定罪.庭审一个多月以后,法院最终依据1850年联邦逃亡奴隶法,裁决玛格丽特犯有盗窃罪,她的一家也被遣送回了南方奴隶州.[4](P560)至于她后来的去向,人们的说法不一.其一,玛格丽特和丈夫罗伯特后来被遣返至南方,先是在新奥尔良做工,然后去了密西西比州博纳姆法官的种植园;其二,在遣返途中,他们乘坐的船只与另一艘相撞而沉没,绝望中的玛格丽特带着孩子跳河寻死,但被救了上来,于1858年死于伤寒症.[4](P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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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玛格丽特其他情况,历史上语焉不详,只知道她大约身高五英尺,有着一双明亮而聪慧的眼睛,身上带有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白人血统.她死去的女儿也是混血.但她的弑婴行为,当时的一些媒体曾作过报道和评述.废奴主义者塞缪尔·梅在1861年的演讲中盛赞玛格丽特,称“她的英雄的气质与胆识也已赢得成千上万人的钦慕”[5](PP56—57).露西·斯通对玛格丽特的行为充满了溢美之词,指出,“这是一种引领我们走向上帝而不是回到奴役的精神.”[6](P146)道格拉斯也对这位普通女人赞赏有加:“如果所有母亲都能像玛格丽特·加纳一样,把刀插进自己孩子的胸膛,使她免受我们基督教奴隶制的罪恶,那么大家应该支持她,并尊她为孩子的女恩人.”[6](P147)不过,也有媒体认为,玛格丽特的弑婴是“恼怒和失望达到疯癫的产物.她的这种报复性的、魔鬼般的气质源于她的父亲,她新结交的朋友教会了她上层社会的美德,即割断后代的喉管是高贵的”[7](P93).


在莫里森创作《宠儿》之前,已有一些作家对此作出过反应.玛丽·利佛曼曾于1856年2月16日写过一首题为《辛辛提那的奴隶悲剧》,对玛格丽特的行为充满同情.在诗中,她写道:“啊,我的手能够打开棺材,使你宝贵的灵魂得以自由,对你来说,死亡更好,与奴隶生活相比,它胜似天堂!”[8](P84)弗朗西斯·哈珀在《奴隶的母亲——俄亥俄的故事》中赞扬玛格丽特崇高的母爱,并在小说《约洛·勒洛伊》中,把玛格丽特的弑婴作为区分奴隶制是否仁慈的象征.然而,时过百年,莫里森又是如何改写玛格丽特这一历史叙事的呢?我们不妨从细节的添加、改变以及故事情节设置等方面予以阐释.

二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莫里森在塑造塞丝形象时在细节上作了一些改动,与原文本存在很大的差异,具体表现在塞丝的背上伤疤的添加和肤色的变化.这些细节的改变,看似不经意,实则意味深长.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姚佩芝:改写的成因与意义玛格丽特·加纳的故事与《宠儿》之比较

塞丝背上的伤疤,像树一样纵横交错,硕大无比,白人姑娘爱弥向塞丝这样描述:

是棵树,露.一棵苦樱桃树.看哪,这是树干一一通红通红的,朝外翻开,尽是汁儿.从这儿分叉.你有好多好多的树枝.好像还有树叶,还有这些,要不是花才怪呢.小小的樱桃花,真白.你背上有一整棵树.正开花呢.我纳闷上帝是怎么想的.我也挨过鞭子,可从来没有过这种样子.[9](P63)

在这里,爱弥诗意般地称疤痕为苦樱桃树,很大程度上暗合了塞丝逃亡的季节,即发生在充满希望的春天.然而,这棵“树”并非大自然的杰作,而是奴隶主“学校教师”和他的侄子在抢塞丝奶水时留下的斑斑血迹.有些鞭伤使皮肉开裂,因而有了红色的“树干”;有的地方已经感染化脓,于是成了花蕾般的白色.莫里森将“春天鲜花柔美绽放的想象”与“伤口、鲜血、脓疮的现实”二者并置,强烈地反衬出奴隶主暴行的残忍,其震撼人心的效果是不言自明的.[10](P174)莫里森之所以借爱弥之口对塞丝身上的伤疤作如此细致的描述,一方面是为了表现有良知的白人对鞭奴暴行的震惊,另一方面是为了凸显奴隶主暴行背后所隐含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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