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日记中的出版总署“三反”运动

点赞:6652 浏览:2275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1952年,叶圣陶任出版总署的副署长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社长兼总编辑,在日记中他记录了出版总署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展“三反”运动的整个过程.

一、“我署系统运动不甚佳”

1951年底,出版总署开始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的动员,当时预计整个运动会在第二年的2月份结束.在1952年的元旦新年团拜会上,在祝辞中说:必须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进行此项运动,务必消灭“三反”分子,取得新的战线上的胜利.第二天在出版总署传达的文委节约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中说:“据估计已知贪污浪费之总金额可抵飞机大炮捐献(指抗美援朝)总额之三倍,可修若京汉铁路之铁路三条.一方提倡增产节约,一方有如许大之漏卮,而欲求其有成,诚不可想象.故必去此大病,而后增产节约乃克有功也等认为‘三反’运动为当前最重要之务,于各部门之不甚重视此举者颇不满意.甚至谓如不贯彻此事,则将不成其为.限令在新年十日之内,未发动者立即发动,已发动而不深入者立即进求深入”.(1952年1月2日叶圣陶日记,以下标注日期者均指叶圣陶日记时间)叶圣陶从总署署长胡愈之处得知:“此次鼓动商界坦白,凡纳贿于人者须自说出,否则纳贿者与受贿者同样科罚,迄今纳贿在千万元以上者已有千数起.此千数起之受贿必为机关人员无疑”.(1月5记.此处“千万元”为旧人民币,1953年5月1日人民政府发行新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旧人民币10000元)

胡愈之在会上号召出版总署及直属各单位加紧动员,务必使这次运动具有群众性.而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多作自我批评,以启发群众的积极性,打破群众的顾虑.为加强党对出版总署的领导,文委派陈克寒(原任新华社社长)任总署副署长兼党组书记,并主持“三反”运动.

出版总署的这次运动,由高层至中层的各级领导,自上而下地自我检讨了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他们一次次地在大会上做检讨,接受群众的批评,检讨通不过者再做检讨.作为出版总署的最高领导,胡愈之的检讨是经过领导层多次讨论修改而成的.胡认为:“自己检讨,以达成思想改造.又谓昨所以拟自我检讨稿,于自己多所责备,意盖在于‘破’.不‘破’则不‘立’.欲以二三月之时间,完成‘破’与‘立’之工作”.(1月18日)

叶圣陶也作了自我检讨.

在此期间,领导在各次会议及“三反”运动的报告中,都多次强调了反对官僚主义的意义.薄一波在报告中说,“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之危害在两方面.一方面为经济,如任其危害,则资金无由积累,工业化即谈不到.一方面为腐蚀干部,使其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直至脱离革命.故此为有关革命成败之根本问题,必须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而后已.等运动之方针与政策,号召坦白检举,立意改悔.等可以取得胜利之条件有二:人民与人民政权一致,此其一;干部均动员起来,检讨工作,批评自己,此其二”(1月9日).在另一次报告会上薄一波说:“言工商界腐化干部之行动,几乎无微不至,皆有显例.次言官僚主义之领导实为滋长贪污浪费之源,故官僚主义必须反对”.周恩来总理在其后总结说:“官僚主义实即麻木不仁,不动脑筋.辛辛苦苦的事务主义名甚忙迫,实则忙于事务,即为事务所蔽,脑筋亦即糊涂,糊涂而后,即予资产阶级思想之侵袭以可乘之机.必须理论修养与实际结合,官僚主义乃可根治云云”.(1月12日)

当时,叶圣陶对这场运动抱着很大的希望,认为这是“之批评精神”,让“群众尽可畅所欲言”,而“出版总署之新机即在于此”.

但是运动一旦开展起来,往往会变得偏激,有人认为运动“必须轰轰烈烈,激昂慷慨,乃为发动群众也”(1月10日).也有人别有用心,“以煽动之口调,意谓我人心存偏袒,致使群众尚存顾虑”,造成会场“喧喧嚷嚷甚久”而“转移目标”(1月11日).据说“有若干机关,已走人一般的反领导,凡处领导地位者无不受反对”.叶圣陶对此颇为忧虑,认为“此点甚须防止”(1月10日).

在反对官僚主义之际,坦白交代和检举贪污行为的工作也在同时进行,但是这些运动进行的并不像领导自我检讨官僚主义那么顺利.

开始,人教社召开了坦白检举群众大会,“群众为坦白检举,所言贪污之数皆细小”.“总务科三人皆有贪污行为,群众喝令当众坦白,而琐琐屑屑谈许久,殊无所获.后令材料科中人自白,亦复赖得干净”.叶圣陶认为:“于此见发动群众固不易,发动而后加以领导,使趋向正轨,则难之又难”(1月11日),“我社检查组尚未获得比较重大贪污浪费之端倪”.

1月17日,陈克寒在传达文委节检委的指示时说:“此次运动为激烈之阶级斗争,资产阶级之思想行为向革命阵营侵犯,其具体表现为种种之贪污,今必坚决反攻,克敌而后已.最近十天内发动一个最高潮,务必检出大贪污分子及案件.文委谓我署系统运动不甚佳,群众虽已发动,而劲头不大.”会上胡愈之提出“须重行动员,于动员报告之中包含自我检讨,庶可使群众奋起,共为击敌之战士”.

二、“集中火力,向贪污分子进攻”

1月19日出版总署召开动员大会,胡愈之说:“今后一星期中,将为最高潮,一致集中火力,向贪污分子进攻.甘愿坦白者勿失其时,否则被人检举而后,难期宽宥”.担任会议主席的叶圣陶讲了以下一段话:“今日此会,共坚‘敌视’之心.无论己不贪污者,贪污而愿坦白者,本此‘敌视’之心,即可团结一致,集中火力,向顽固不化、不惜以身试法者进攻”.由此可见当时出版总署的领导层对反贪污运动的决心和意愿.

1月20日,出版总署的党组副书记辛安亭传达了薄一波的重要讲话,叶圣陶在日记中作了记录:“谓新年以来,‘三反’运动进展而有获.一般人已信不会腐化,缘其有决心,有办法,又有自我批评之武器.于资产阶级思想之恶劣一面,亦有进一步之认识.国内外反动派本在等待腐化,然后乘机捣鬼,今此企图,虽反动派亦知其无望.由此运动引起机关内之改革,视三年来任何一次为深入.此次运动比土改尤为复杂,缘资产阶级之种种办法,其心思技巧胜于地主.移风易俗已见诸事实,消费华奢、铺张浪费之习颇见消退.北京机关犯贪污者,已知之数为万人,其中贪一亿以上者十八人,一千万以止者三十余人.天津一地,人数与钱数更多.末谓目前围攻贪污分子之局已成,一星期内集中火力,必将有大贪污犯继续发现云.”

1月21日下午,出版总署召开了坦白检举会,会中宣布“一轻贪污分子免究,令其当众保证不再犯.次为三个贪污分子坦白,一人贪三千余万,二人各贪为五百余万.其手法皆为偷盗存书,贱卖于同业”.然而“群众咸不满意,纷纷指摘,‘坦白要彻底’之呼声时起.所谓集中火力,于此乃有具体之感觉”.结果宣布“限此三人于近期内彻底坦白,暂时禁止其自由行动”.

1月22日下午,人民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总署三个单位联合召开反贪污的坦白检举大会,为了能获得比较理想的效果,领导层在上午对会议应该如何进行做了三个小时的讨论.叶圣陶在日记中记下了陈克寒的发言:“此次集中于主要之贪污分子,必须弹无虚发,发无不中.三单位皆未能做到真个心中有数,意谓今日之会仅能收鼓动之效,以群众之压力,促使贪污分子知所恐惧,甘愿坦白.余则布置某些人任其登台当众坦白,某些人态度老实,坦白较好,可免予以法律制裁;外则某人由某人检举,以引起群众之检举.开会势必有此布置,乃可规正方向,不至散漫”.这大概是采用了延安“抢救运动”的经验.

下午一点半大会开始,尽管作了准备,大会还是进行得不尽如人意.叶圣陶在日记中写道:“先令贪污分子数人坦白,皆前此已经坦白者,无新发见.宣布其中三人可免受法律制裁.次为检举.登台者云检举某人,其人即须登台面众而立,此亦心理作战之一法.一人被检举,即有若干人登台揭发其人之可疑处或不检处.声势殊盛,形成”.但是,会场并未出现预期效果,“迄未有一人当场彻底坦白,所发之弹多未击中要害.此为今日之会之大缺点”.致使最后不得不宣布:“凡坦白者未坦白者,务须于廿六日以前交代清楚,过期即作为被检举论罪”.

1月24日,陈克寒第二次传达了文委节检委的报告,报告中说,“目前在范围,已发觉大贪污犯贪污一亿元以上者(所谓大老虎)五十余人.估计尚有百许人,故攻击大贪污之斗争尚须延后,至2月10日止”.会上定于2月10日前必须分别负责,检出各单位中的大贪污分子.胡愈之在再次的反贪污动员大会说:“打大老虎,比之于战事,今后一战为淮海战役”.

为了给反贪污运动大造声势,决定2月1日在中山公园音乐堂召开公审大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临时法庭,审判大贪污分子七人.出版总署三位领导胡愈之、叶圣陶、乔峰均参加了现场会.当天,叶圣陶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场中满座,据云数在五千人以上.十一点,刘景范(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委员会第二书记)致开会辞.于是沈衡老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就席,审判开始.贪污犯七人立于台前,面向群众.对于每一贪污犯,由其所属机关之一人控诉其罪行.控诉毕,沈衡老宣判,两人处死刑,日薛昆山、宋德贵.薛为商人而钻入国家机构,盗窃国家资财者,宋为员而受资产阶级腐蚀以至于犯罪者.以下三人处徒刑十五年、七年、五年,后二人皆暂缓执行,以观后效.末二人坦白彻底,诚心悔改,交出赃款,并愿努力为人民怎么写作,则宣布免于法律处分.

会场上“口号时作,东起西应,声势壮大.座中当不少坦白而未彻底者,或隐匿而尚未坦白者,睹此具体之事实,政府之政策已非常明白,谅必有动于中,知唯有彻底坦白乃为生路矣”.

2月7日,陈克寒再次传达了文委节检委的报告,说中山公园公审大会以后,打击大贪污分子的工作“颇有进展”,但是“打击大贪污分子,困难亦多”,“一难在材料不充分,二难在人力不足”.指示:


大贪污必须全部肃清,不肃清不休止.中小贪污亦须扫清.兹于所谓大老虎下定义:(一)贪污一亿以上者,(二)贪污虽不逮一亿,但使国家损失甚重者,(三)一亿以上之集体贪污之主谋者与组织者,(四)五千万元以上之贪污,其性质至为严重者,(五)窜入之坐探,使国家损失一亿以上者,(六)解放初期接收物资及官僚资本,吞没至一亿以上者.

陈克寒还传达了文委节检委的规定:“本月十五日以前,我署系统内尚须打到大老虎八至十只,中小老虎二十至三十只,请各单位自认其数目”.为所开展的运动设定被打击对象的数目,在党的历次运动中,这恐怕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2月7日,人教社开文委节检委员会,讨论经理部新建房屋中的贪污问题.经检查断定,其中偷工减料,损失在一亿左右.监工为赵××,但是否受贿,尚未查明.对于印刷用纸,叶圣陶写道:“纸张问题方面,料知我社前身华北联合出版社时期有毛病,但初成立一年间,并账目而无之.必须从外界之材料稽考,乃可探得线索.而外界材料尚无从探得”.对于上面布置的任务,叶圣陶颇感为难,2月15日期限已近,“总得着力,乃可于期前有获”.

2月12日,人教社召开全体大会,“仍申追究贪污主旨,继发表小贪污而坦白彻底之五人,免于法律处分.诸人皆填写坦白书,记其贪污之迹,复自写保证书,表示以后不再犯.令各自诵其保证书,并当众签名其上,以示郑重”.然后群众对××作斗争.××在华联时期管印刷,已有所坦白,但大家认为坦白不彻底.××不服,有一些反抗言论,“诸人诘之,皆不承认”.最后由叶圣陶以节检会的名义宣布,“令其停职反省,予以三日之时间,此为最后之机会”.

三、“重作整顿,认真应敌”

2月15日,胡愈之传达了节检委的报告:

自本月一日至今日,反贪污之情况为成绩甚大,战况艰苦.从开始算起,各部门已获大老虎477只,小虎962只.近日打获之虎往往成一窝,故其数目逾于先时之估计.唯其成窝,打时不免吃力,因而作战者流于急躁,或致过火.迄今为止,各部门领导尚须克服右倾思想.以贪污为未必多,少获即欲休止,皆右倾思想也.之方针,打虎必须彻底,不彻底不止.今决定再搞一个月,迄三月十五日尚有可打,则再事延长.策略方面,今后将自斗力而转为攻心.以五日至七日为整顿时期,作以下四事:(一)总结经验,(二)整饬队伍,(三)调查研究,(四)暂时不理已打出之虎.至于坦白期限,原定以今日为止,今亦不复展期,不复言截止不截止,贪污者愿意坦白当然任何时均可.对于管制反省分子,各机关已有不少,今须加以清理,解放一批情节较轻者,令其立功自赎.关于政策方面有四点:(一)大知识分子及专门技术人员之贪污者,争取其自省坦白,尽可能不处死刑,以保人才.(二)于撤职及看管之贪污分子不能复视如机关人员,不能照平时待遇.(三)须大胆使用俘虏,其确能立功者,可告以负责建议,免予刑事处分.(四)赃款赃物之可收还者应立即收还.

有了节检委的这个决定,2月15日就不是运动的最后期限了,出版总署又续定了半个月的计划.

2月16日,叶圣陶在日记中写道,出版总署有“吐露端倪者,有坦白未经坦白之事实者”.有几人在检讨中说“与私营书店有关,或为审稿,或为撰稿,或为组稿”,这些人在“思想上皆有问题,皆于业余为私营出版家工作”.“诸人皆自言不自检点,为私营书店所利用,失其革命干部之立场”.陈克寒对以上种种行为做了结论,“谓出版总署人员代表国家与人民,对私营书店应有领导与管理之观念,忘此一层而徇私,遂生种种谬误.苟为读者群众之利益,撰稿亦非谬.如纯为稿酬,粗制滥造,即为非宜.或检测此而相与勾结,则为丧失立场,绝无可恕”.陈克寒的这番话,使叶圣陶有所醒悟,“‘三反’运动之初,以为编辑部门殆无可反,今此事显然亦为资产阶级进攻之例,自当加以讨究也”.进而检讨自己,认为自己不适合做领导者:“据人告余,他们以为来我社颇合他们之脾胃,因余事事不大过问,社中政治空气不浓,深合他们自由散漫之性习.余之疏简,乃生此不良影响,亦初所未料也.余固自认不宜为领导者,此是又一证明.若谓勉为之而适于为领导者,恐将河清难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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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努力,编辑部门终于查出了六七个有问题的人,每个人安排五六个人负责,专搞他们的贪污问题,“务必彻底究明而后已”.

2月17日,出版总署节检会讨论认为:“谓我社以往认识敌情不足,总以为贪污情形不严重,又存早日了结之念,故可谓实未认真作战.今既了解此举在反击资产阶级之进攻,必须彻底肃清贪污,一切工作乃有可为,自必重作整顿,认真应敌.次谈自今日至月底之工作计划,分为两个阶段,以五天整顿内部时期,分工负责,认定贪污对象,多作调查研究.于积极分子加以教育训练,如何发言,如何保密,如何查账,如何访问,皆须为之指点,务使言不虚发,动必有的.”

于是准备自24日到月底,认定目标集中战斗,务期搞它个水落石出,让老虎就擒.

时间已到2月,叶圣陶必须着手制定下半学年中小学生各科的课本了,而且时间相当紧迫.但是大部分时间和大部分编辑都投入到运动中去了,对此他颇感无奈,“于此中实无能为力,以职务所关,不得不参预其事而已”.

随着“三反”运动的逐步深入,胡愈之、叶圣陶和傅彬然等老开明人,开始考虑他们手里尚有的开明书店的那点儿股份了,认为“今后至少须与私营割断关系,怎么写作公家者不能与私营有瓜葛”.可这些股份该如何处理,是个大问题.建国前他们都是开明书店的职员,都给开明书店写过稿子,当时开明书店发不出稿费,就把稿费转为股份分给了大家,没想现在却成了“烫手的山芋”,不知该如何处置是好.叶圣陶在日记里写道:“我三人皆为开明股东,此一点首宜使众周知,其次则宜自表如何处置此股份”.“愈之言拟捐与公家,或则由总署收购,作为公股(此点甚不妥),结果未有所决”(2月18日).为这件事他们商议了很久,却一直拿不出个主意.好在一年以后,开明书店与青年出版社合并成立了中国青年出版社,是国有的事业单位,这些股份没有用了,这反倒帮他们了却了一个心头之患.

2月21日,文委召开了所谓的“武松大会”,“盖既以贪污分子为老虎,则打虎有功者为武松,会集一堂,共谈经验,将有裨于今后之搏斗”.“领导者必须彻底排除右倾思想,确认敌人之存在而且顽强,乃可萌发斗志”.

2月28日下午两点,出版总署召开大会.有“二千数百人”,“处理贪污分子四人,三人均从宽处理,一人因态度不好,由机关逮捕.又其次各单位检举贪污分子,被检举者立于台上,当众低头.当即有十余人愿彻底坦白,则由各单位人员邀至场外谈话,不必再登台当众受窘”.叶圣陶以为“今日之会成绩大佳,自‘三反’运动以来,未之前有”.

3月8日,出版总署的各位领导出席了政务院召开的政务会议,在会上宣布了《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的建议》,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建议在"32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叶圣陶认为“原来拟颁布条例,今改为办法,亦是实事求是,切合实际之道等苟先布条例,即为硬性之法律条文,按之实际案件,必将有窒碍难通者矣”.

会上刘景范作报告说:此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参加“三反”运动者十六万六千人,其中贪污分子三万一千余人.贪污在一亿以上者849人,占百分之三弱.千万以上不满亿者2875人,占百分之九强.百万以上千万以下者4789人,占百分之十五强.百万以下者22789人,占百分之七十强.拟定办法时所据以重轻者凡三项,一为贪污之钱数,二为其行为之危害性,三为其人对“三反”运动之态度.办法中定不满百万者不以贪污分子论,且不受处分,不退赃款.其他危害性不大,态度好者皆从轻,反之则从重.

彭真在报告中说,“处理违法之原则有五项,系所定:(一)过去从宽,今后从严,(二)多数从宽,少数从严,(三)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四)工业从宽,商业从严,(五)一般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行贿之举,占违法工商中百分之二十六强.行贿与所获非法利润之平均比例为一与十九.”

最后由周总理作总结,他在谈到“三反”“五反”运动的目的与任务时说:“(一)改造私营工商业,(二)改造国家工作人员,(三)树立社会新风气,(四)建立各机构之健全制度”.周说“工作人员中今有百分之二十犯贪污.犯贪污之工作人员计分:(一)蜕化之老干部,(二)包下来之恶劣分子,(三)新招收人员,(四)钻进来之坐探.工作人员贪污之处理严于工商界,但亦以改造为主等有人反驳资产阶级腐蚀干部之说,据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之语.其实乃虫生而后物腐等”

3月16日下午,出版总署在劳动剧场召开了“第一次处理贪污分子大会”,首先“宣布处理贪污百万以下者二百余人,依据《处理的标准和办法》,此辈不受任何处分,且可不名为贪污分子.复处理贪污百万以上千万以下者数十人.依据办法,此辈但受行政处分,不受刑事处分,酌退赃款或全退赃款”.然后“从事坦白与检举.若干贪污分子要求坦白,一一任其当众发言,随即予以处理,或可从轻发落,或尚须争取诚实.最后由京市人民法院拘捕一坚不坦白之人,会以此最高潮阶段结束”.

四、出版总署自立人民法庭

4月1日,出版总署的节检委员会组织成立人民法庭,确定胡愈之为审判长,叶圣陶与陈克寒为副审判长,以处理贪污千万以上之贪污分子.叶圣陶在日记中记录了这个人民法庭所行使的职责,态度郑重而严肃.他说:“人民法庭判处贪污分子必须严肃从事,凭确切可靠之材料,作权衡至当之判断,乃可使犯者得所戒,群众亦从而受教育”.“反贪污运动成功与否,视人民法庭之工作如何.而各单位已交来之起诉书十余份,大多叙事不精确,行文不严肃,颇违斯旨.因讨论应如何写起诉书,而在动笔之先,尚须再行深入研究案情,乃可下笔有据”.

出版总署的人民法庭原计划开庭六次,每次由不同的审判长主持.从第一次开庭起,以后间隔一日或间隔两日开庭,但其间并没有按计划进行.

在日记中,叶圣陶记录了4月26日和5月10日召开的两次人民法庭审判大会:“开审判委员会,就已经审判之贪污分子为之量刑.开庭审判皆三位审判员任之,已审十余人.就彼辈之陈述,共同考虑,或判有期徒刑而缓刑,或判劳役改造,或判机关管制,或判免刑”.有人说,“经过此次‘三反’,法院中一部分审判员有毛病,已垮台,而人民法院之外行审判员经历练而有成绩者,正可以补充其缺也”.

“人民法庭开庭,由愈之主审.被告四人,三人皆承认公诉书所称属实,自己确有罪行.唯××出版社工厂之×××,只承认一部分贪污,于盗窃厂中器材,虽经开放证人之录音,并由证人到场自白,此录音所称属实,而仍尚不承认.”下午两点半继续开庭,由叶圣陶主审,人教社二人“皆属于‘坐探’性质,其所得外间之好处不过二百万上下,论款额实微细,以其事性质较严重,故提出起诉”.在人教社的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只承认有零星贪污,于其得自营造厂之贿赂两千八百万之坚不承认”,虽经放某人的录音,在录音中说明了屡次行贿的情形,而此人“仍谓实未得款”.只得停止审问,告以听候处理.

5月27日上午九时,出版总署开审判委员会.叶圣陶在日记中写道:“文委于我署所判之刑,有少数案件嫌其过轻,嘱须加重.我们以前未曾多顾及惩治贪污条例,且不曾深究其精神所在,故未免有失.依文委意改定后,复就最近之各案量刑,斟酌损益,颇费权衡.”让一些没有学过法律,没有做过法律工作的人来审理案子,已经是勉为其难了.对于判得轻或重,既没有法律依据,又无可靠的证据,所以真个是“颇费权衡”了.

5月31日,出版总署召开宣判大会,判处了运动中有问题的人“凡二十一案,免刑者十人,机关管制者七人,服劳役者三人,徒刑者一人,其他俟他日续为宣布”.还有三件疑难案件,直到7月3日才又召开了审判委员会,宣布此“为最后之三案定刑”.“至此,贪污案件审毕,人民法院之工作即可结束”.而叶圣陶日记中记录的长达7个月的出版总署的“三反”运动,也至此告一段落.

(责任编辑 洪振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