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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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实施既是台湾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其高等教育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从最初的“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到“迈向顶尖大学计划”,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不断调整,以更好地实现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目标,促进台湾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改进与提升.与此同时,该政策及其实施过程还体现出政策设计与实施理性灵活、目标的确立客观科学、资助学科理工与人文并重、审核与绩效考核公平严格等特征.

关 键 词 :台湾;世界一流大学;顶尖大学;计划;政策

中图分类号:G6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3)03-0079-10

2004年,台湾行政院高等教育宏观规划委员会所提的《高等教育宏观规划报告》,建议以竞争性经费,推动研究型大学整合及跨校研究中心设置计划,发展国际一流大学.[1]2据此,台湾教育部提出了“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由台湾立法机构编列特别预算以每年100亿新台币的力度资助重点大学成为世界一流教育中心、研究中心.计划执行5年后,2010年又被修正为“迈向顶尖大学计划”,以持续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研究这个已经被证明卓有成效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对我国大陆高等教育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一、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出台

(一)提升台湾社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全球化步伐加速与知识经济的来临,国际竞争越来越取决于以各国的科技与教育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总体经济实力的竞争.大学所培养的高级人才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成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利器.因此,世界各国、各地区纷纷将追求大学卓越、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作为提升本国、本地区国际竞争力的主要途径和策略, 希望藉此培养出世界一流的人才和取得世界一流的科技成果,以在国际竞争中保持足够优势.因此,一流大学的建设已经超越了高等教育自身改革与发展的范畴,而上升为一种国家发展战略,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举措.[2]如:韩国1999年开始实施的“BK21工程”,日本2002年实施的“21世纪COE计划”,德国2005年实施的“卓越计划”,俄罗斯2006年实施的“联邦创新型大学计划”,我国大陆的“985工程”、“211工程”等.台湾同样认为:“高级人才之培育与研发创新能力是台湾发展之重要命脉,缺乏人才、缺乏创造发明,以台湾的土地与物质资源情况,难以参与国际竞争,营造国家发展与人民福祉的利基”[3].可见,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并非只着眼于大学在世界学术排行榜上位置的提升,其深层次的目标在于通过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来培育和吸引高层次的人才, 取得一流的科技成果,使大学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推手,进而提升台湾社会的国际竞争力.基于此,台湾于2004年提出了“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且名列台湾“新十大建设”之首.之后,在“爱台12建设”规划中,该计划又被纳入“智慧台湾”项目.


(二)台湾高等教育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同时也是台湾高等教育自身为了应对外部挑战和内部改革以寻求卓越发展的需要:一方面,目前各国竞相投入庞大的经费或出台大幅改革政策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追求大学学术卓越及培养精英人才.在这种全球性的竞争中,台湾高等教育面临着优秀师资和生源流失等各种挑战.另一方面,台湾高等教育内部近年来也面临诸多困境.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大学数量急速扩充,完成了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轨[4],在20世纪90年代已开始从大众化向普及化发展,高等教育的容量接近学龄人口总数,高等教育量的发展已达饱和状态.[5]但数量的迅速发展也导致高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而且,目前台湾将较多的资源投入到了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原住民教育、特殊教育、私立大学等,使高等教育资源进一步受到挤压,公立大学内部发展面临着整体运作经费不足等的困扰,不仅教师教研经费低于国外,学生单位培养成本也逐年递减.比如:2002年教育部于高等教育的预算为531亿新台币,2004年度降为507亿,教学研究经费远低于欧、美、日本等国;教师待遇仅为美国哈佛大学的五分之一;学生单位成本更降至每生约16万新台币,与邻近日本大学每生约200余万元相比较,差距悬殊.[6]2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公立大学教学、研究水平相对停滞.同时,传统上过于强调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的模式又进一步分散了有限的教育资源,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率,阻滞了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此外,台湾高等教育发展还面临着教育理念滞后、考试制度僵化、教育质量下降、学生就业困难以及竞争实力不强等诸多问题.[7]要应对上述种种外部挑战和内部困境,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采取集中资源重点扶持的策略,先扶植少数大学,实现重点突破,进而带动台湾整体高等教育水平的提升.

二、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初步实施

“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的提出与执行,标志着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之政策的初步实施.

(一)目标与实施战略

“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简称《计划I》)分为“发展一流大学计划”和“顶尖研究中心计划”两部分:“发展一流大学计划”目标是10年内产生至少一所跻身国际一流大学前100名甚至前50名的高等教育机构,15-20年内达到世界前50名,且校内有若干世界级顶尖研究中心.“顶尖研究中心计划”目标是5年内至少10个顶尖研究中心或领域达到亚洲排名第1名,并于10年内具有可与该领域世界前50名相比拟的潜力.[6]4以上排名需以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和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增刊》的大学排行榜为参照.除了大学排行榜上排名提升的目标外,《计划I》还围绕学术成果、人力资源、国际合作三个指标设置了预期绩效目标及评估基准:整体提升大学研发创新质量及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与能见度;吸引国外优秀教研人才,培育尖端产业人才;建立跨国性学术机构及实质的国际交流合作关系.《计划I》更宏观的愿景则是通过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带动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进而提升台湾社会的国际竞争力:改进整体学术环境;建立多元化的大学发展模式;整体调整大学运作方式;建立以优异计划申请竞争性经费的客观奖助模式;整合校内、校际及相关院所的学术资源. 通过重点扶持少数大学向一流大学目标迈进来带动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基本战略思想.《计划I》的具体实施是以国际一流大学的相关指标为参照标准,以引导各大学发展优势学科领域为基础,政府通过竞争性经费重点资助少数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校,提升其基础设施,资助其聘请国外优秀教师及参与国际学术合作,从而促使其教研水平、产学绩效等能与国外一流大学相匹敌.

(二)资助对象与重点建设学科领域

《计划I》分两次资助,2005年起执行的第一梯次计划共计有17 所大学、多个重点建设学科领域获得资助.2007年起执行的第二梯次计划则依照第一梯次的执行成效重新申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受助高校的建设绩效,对资助对象进行重新审核和调整,获资助的大学共计15 所.台北医学大学、中正大学、台湾师范大学由于成效不佳被排除在受“顶尖研究中心计划”资助之列;增加了对高雄医学大学环境医学研究项目的资助;元智大学由于缺乏明确的发展策略,研究工作亦无明显进展,在第二梯次中未获“发展一流大学计划”资助,但由于其规划的部分重点领域,能与未来发展趋势及学校特色契合,因此改为在“顶尖研究中心计划”资助.从获资助院校的性质看,资助对象以公办院校为主:除了长庚大学与元智大学为私立大学之外,其余10所均为公办院校.从地域分布看,北部高校是台湾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心所在:受资助的12所高校中,9所分布于台湾北部;1所位于台中市;2所分布于台湾南部的台南县和高雄市.从学科分布看,资助重点偏理工科:就学校整体的学科结构而言,除台湾政治大学以人文学科为主,其他都是综合性或以理工类为主的大学;就各高校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而言,基本以高新科技为主,基础科学与人文科学所占比例很低.

(三)实施周期与建设经费

《计划I》为期5年,分两期实施,第一梯次执行时间为 2005-2007 年;第二梯次执行时间为2007-2010年.关于经费投入,台湾相关部门通过与世界其他一流大学进行横向比较研究后,将经费资助标准定为每生每年单位培养成本10000美元,由此计算出该计划资助经费为每年100亿元新台币.因此,由政府编列共计5年500亿元新台币的特别预算进行支付.本计划资助经费是为了提升学校整体的基础建设,因此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改善或提升大学教学、研究所需的图书仪器、建筑设施、国际学术交流、聘用人才等.从表1可见,台湾大学和成功大学是台湾冲击世界一流大学的重点扶持学校.同时,相比第一梯次,第二梯次中对各校的资助金额有所改变:审议委员会通过对各资助高校2年来的建设成效考核后认为,清华大学、大学、交通大学、中兴大学由于每年都保持优异的成绩,并积极对组织运作机制进行改革,所以第二梯次计划中增加了资助额度;而政治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台湾海洋大学、元智大学、中原大学尽管入选了第二梯次资助名单,但由于没有完成预期计划,相应减少了资助金额;其他高校获资助金额基本没有变化.经费的调整反映出《计划I》的动态性和淘汰性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竞争性运作机制的建立,从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申请与考评机制

《计划I》的审核和评估均由专门的审议委员会执行.审议委员会由国内外学术声望卓著的学者专家组成,也会视其需要设置相关工作小组,或咨询较具公信力的组织协助相关考评工作.第一,申请资格:凡申请“发展国际一流大学计划”者,除了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提升研究绩效的潜力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单位学生经费须达每生年平均1万美元;具备一定的师资素质与规模;学校运作绩效良好,国立大学须承诺优先法人化且提出计划.凡申请“发展顶尖研究中心计划”者,除了有特色优势学科外,还需具备如下条件:助理教授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5%以上;助理教授以上每人年平均发表国际论文08篇,也可根据申请类别及学科特色,以专著、展演、专利、产学合作数等取代;人文社会领域若具有研究卓著的绩效,则不受论文篇数的规定.[6]5第二,申请程序:符合申请资格的学校首先向教育部提报计划书,初审通过名单出来后,由学校向审议委员会进行简报沟通后修正计划,之后将复审计划书送委员会进行复审.第三,审议指标:包括学校现况及发展条件、经营管理与组织运作制度、基础建设、提升教研绩效的具体效果、教研人员素质及能量、目标设定及策略等.第四,评估机制:审议委员会根据各校申请计划书所列的年度目标评估其绩效,通过定期追踪机制确定学校达成目标的程度.每年均实地访评,以了解并评估各校建设成效,并公布其成果;评估学校提出组织体制改革及质化目标的成效,如审议委员审查时发现其未达到预定目标,则应退出本计划;第3年度则整体绩效考评.

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之政策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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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效与问题

《计划I》实施5年来,在提升台湾高等教育水平和大学的国际竞争力上,已呈现出具体成效:一方面,台湾终于有大学跃进世界前一百名之列,2010年在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增刊》世界大学排行榜上,台湾大学排名为第94名,台湾清华大学、成功大学、台湾交通大学及阳明大学等四校也进入了前500名.[9]另一方面,除大学排名提升外,获补助学校在教学、科学研究、产学合作、国际化及国际能见度等方面均发展迅速,如表2所示.另外,部分学校的研究成果已达世界首创及顶尖地位,如台湾大学的计算机IC设计与奈米光盘技术,成功大学的超高功率LED,大学和交通大学跨校研究团队所研发出的全球速度最快的硅微型化光学连结芯片组等.

虽然本计划对提升大学的国际竞争力及能见度确有实效,但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吸引国际优秀人才不足:获补助学校吸引国外优秀人才的数量逐年增长,但长期聘任者仅占约25%.原因在于台湾聘用这类优秀人才时,最高薪资仍参照其国外待遇,无法给予更优惠的条件.而且,由于经费限制,很难将优秀人才所在的研究团队整体聘任过来.同时,台湾聘任专任教师尚须经过校内严格繁琐的考核程序,也阻碍了人才聘任的进程.另外,由于不能提供无语言障碍的学习环境,在吸引外国学生来台留学方面也非常不足.第二,大学重点研究领域设置重复:受资助学校目前都设有研究中心或重点领域,但各校的重点领域并非教育部政策引导,而是由学校根据各自发展需要及特色自行择定的,因而导致部分研究中心类型重迭,容易造成资源浪费,人才培养专业类型趋同,进而导致就业困难等问题.第三,频繁考评使高校更注重短期效益:《计划I》分2梯次审议,且每年均考评1次,考评结果作为分配次年经费的参考依据.由于教育本身的迟效性,部分成果无法于短期内呈现,高校为了在考评时能有好的成绩,趋向于将多数资源及精力集中于短期可见成果的项目,无法将资源集中于需长期投入但有长远影响的项目.第四,重科研轻教学:该计划强调大学在研究方面的杰出表现,刊登于SCI、SSCI、EI等国际索引名录期刊的论文数成为判断大学是否卓越、教师是否专业的重要指标.虽然也提出获补助学校负有培育人才之责,且重视教学发展,但就计划审议和评价以及成效展示看,仍有重科研轻教学之嫌,对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提升强调的不够.第五,现有的政策更强调显性的、可量化比较的硬指标,包括经费、教学科研设施、师资力量、校园建设等办学条件,以及重大科技发明成果、诺贝尔奖获得者人数、SCI论文数等成果,而对隐性的、不易量化比较的软指标如办学理念、制度和校园文化等重视则不够. 三、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持续推进

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世界各国对高等教育追求卓越的政策始终予以充分支持.比如,日本文部科学省在“卓越中心基地建设计划”的基础上,于 2002 年继续实行“21世纪卓越中心计划”,其宗旨为通过建设若干个世界一流水平的研究基地从而带动一批大学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个性十足的世界一流大学.[11]韩国的“BK 21 工程”,在第一阶段1999-2005年每年投资约1500 亿韩元用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地方大学的基础上,于2006年继续启动第二阶段的投资计划,计划分 7 年投入约 21 亿美元,以资助具有特色领域的研究型大学,并使之成为世界级研究机构.[12]因此,台湾也必须持续投入资源,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继续进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否则将面临不进反退的困境.另外,《计划I》实施5年后,台湾高等教育仍存在很多问题,如:国际化程度不足、行政体系缺乏弹性、教师薪资水准偏低、校舍建筑逐渐陈旧落后等.[1]3内部诸多问题的解决,也要求台湾持续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促使其充分发挥知识创新及精英人才培育的功能,以提升台湾社会的竞争力.因此,2010年,在对《计划I》设计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和修正的基础上,台湾出台“迈向顶尖大学计划”,以持续推进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该计划的目标、执行方式等均与《计划I》不同,且未再区分“一流大学”与“顶尖研究中心”.

(一)目标及其实施战略

“迈向顶尖大学计划”(简称《计划Ⅱ》)涉及5方面的目标:加速顶尖大学国际化,扩展学生的世界观;提升大学研发创新品质,强化其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与能见度;积极吸引并培育人才,厚植国家人力资源;强化产学合作,促进产业升级及提升国家竞争力;响应社会及产业需求,培养顶尖人才.根据上述目标,计划还设置了执行5年后的预期绩效指标及评估基准:第一,学术指标:至少10个研究中心或领域成为世界一流,近10年论文受高度引用率HiCi之篇数增长50%.第二,国际化指标:由国外吸引的教师、研究人员增长25%;专任教师中属国内外院士、重要学会会士者增加200人;开设的全英语授课的学位学程数增长100%;就读学位或交换的国际学生数增长100%;赴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短期研究、交换、修习双联学位之师生增长100%.第三,产学合作指标:非政府部门提供的产学合作经费增长50%;研发的专利数与新品种数5年合计2000件;智慧财产权衍生收入增长100%.[1]7

除了遵循《计划I》的基本战略以外,《计划Ⅱ》尤其强调以顶尖研究中心或重点学科领域为平台,鼓励学校根据其优势研究领域整合资源.同时,该计划还针对其5大目标分别设置了具体的实施路径:第一,资助高校开设外语授课课程、建设更国际化及多元化的校园,加速招收优秀外籍生.台湾学生也可以通过修习双联学位、交换学生等方式,以更进一步落实国际化活动,开拓国际视野,成为具有国际观、全人类关怀及能够体察国际趋势的一流人才.第二,提升台湾一流大学基础科学、尖端纳米科技、生物医学、信息电子等领域的研发水准,并与国外一流大学、著名学术机构及民间企业进一步合作,以追求研究的卓越.同时提升学术论文品质,未来在Nature、Science等代表性顶尖期刊发表的重要论文数能稳定增长.第三,协助大学提升教研环境,提供教师弹性薪资,简化人才聘用程序,推荐有发展潜力的教研人员至国外进修及研究等,以吸引国外人才并留住校内优异教研人员,厚植国家人力资源.第四,以大学丰富的科技资源,整合其他学术机构及民间企业的能量,协助现有产业升级,并以前瞻性的研究成果促成新技术及新兴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社会竞争力.第五,各高校应根据自身教研基础及发展重点,使研究中心/重点领域能协助产业及社会需求发展,并均衡培养国家整体所需的各领域人才,促进师生从事跨领域研究,培养高级研发人才.[1]6

可见,与《计划I》强调国际排名不同,《计划Ⅱ》改进了以排名为惟一成效指标的缺失,目标设置更具体、全面,涉及国际化、科学研究、师资引进、产学合作、人才培养等大学发展的主要方面,且更注重绩效及人才培育,强调科学研究、论文等的质量及影响力的提升.预期绩效指标体系也紧扣总体目标,设置更为细化、有针对性.就实施战略来说,《计划Ⅱ》遵循了“集中和选择的原则”,无论是政策支持还是经费投入,都以资助顶尖研究中心或重点学科领域为基础,遴选出各大学中具有国际竞争力、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卓越学科加以资助,集中优势资源以提高其竞争力和产出能力,加快实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赶超战略.另外,还根据5大目标分别设计了针对性的实现路径,为目标的实现指明了方向,更有可操作性.

(二)资助对象

《计划Ⅱ》在《计划I》的基础上,根据各受助高校的建设绩效,对资助对象进行了重新审核和调整,获资助的高校共12所.与《计划I》显著不同的是:《计划Ⅱ》中各入选高校的重点建设学科全部整合为研究中心来发展,并拨出专款资助大学系统跨校整合.推动大学内部优势学科领域整合发展以及大学系统跨校整合,这种方式强化了学术组织的弹性与学科交流,激发了大学内部活力,促使参与竞争的各大学打破学科、院系壁垒,采取多学科合作模式进行协同攻关.同时,整合多学科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对深化学科交流、凝练学科方向、进而发展成为新的学科也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还有利于跨学科人才的培养.

(三)实施周期与经费拨付

《计划Ⅱ》为期5年,2011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以每年100亿经费规划执行,经费总额仍为500亿新台币,并编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预算.经费拨付方式吸取了《计划I》的经验教训,为确保经费来源的稳定性,使学校能做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资助的学校,原则上1次核定资助经费,分年分期拨付.经费拨付突破以往政府经费以Project Funding补助的方式及限制,改用Block Funding,赋予大学运作弹性.[1]13经费使用相比于第一个计划也有很大的调整,此次经费除支用于提升教学环境及质量相关项目外,主要聚焦于所确定的研究中心或重点领域相关计划,以突显该领域优势,加速完成国际顶尖的目标. (四)申请与考评机制

《计划Ⅱ》审议委员会以择优集中拔尖为原则,兼顾大学的育人功能、区域均衡发展、学科之间的平衡发展、学校的优势领域等因素后,对申请学校进行了更严谨的审议.15位审议委员由各领域有声望的专家学者组成:政府部门代表4位、学界代表9位(人文社会领域3位,理工领域3位、生科医农领域3位)及产业界代表2位.另考虑学科差异及专业性,这些委员依领域分组,邀请该领域具有声望的专家学者共计145名(九成为国外委员)就学校研究中心潜力及优势进行评估,作为审议的重要参考依据.[14]具体的申请与考评机制是: 第一,申请资格:该计划的申请资格涉及师资结构、生师比、研究能量、教学质量等.与《计划I》相比,教学质量的高低成为申请《计划Ⅱ》的重要条件.第二,申请程序:申请分为单一学校提出申请或跨校提出申请2种形式.本计划以资助各大学顶尖研究中心或重点领域的形式推动,因此,符合申请资格的大学需以单一领域或跨领域方式提出申请.同时需提出证明,证明其拥有的该专精领域领先于其他高校且在国际学术界具有竞争力.跨校提出申请者,应由参与的各校协商后确定一主办学校申请,之后的计划审查、经费拨付等均以该校为主体.[1]11通过初审者,根据初审意见修正并进行必要的资源整合规划后,再将申请计划于期限内报教育部复审.第三,审议指标:与《计划I》相比,此次审议指标质、量化并重,并兼顾了不同学科的属性,且更为具体、细化、严格.质化面的指标:重大研究成果及学术地位,吸引和培育优秀人才、提升教学成效、协助产业及社会发展、争取及整合资源的成效与策略,学校预定目标及经费编列的合理性等;量化面的指标:助理教授及以上教研人员、获重要奖项的教研人员、院士及国际学会会士等的数量,重要期刊论文发表数及被引用数,专著数,国际学生数,交换学生数,外籍教师数,产学合作经费,智慧财产权衍生收入,专利与新品种授权数等.[1]12第四,评估机制:吸取《计划Ⅰ》的经验教训,考评不以每年,改为5年内3次[15]:2年后书面考评以掌握学校执行情况,考评未通过者,应根据考评意见修正执行内容及方向,必要时将扣减其补助款;3年后实地考评,考评未通过者将扣减其补助款或要求退出本计划;5年期满总考评,以了解并评估本计划推动的成效.

(五)成效

“迈向顶尖大学计划”实施以来,在大学排名等方面已呈现出具体成效:2011年,在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特刊》世界大学排行榜上,台湾大学跃进到了第87名.2012年,在该世界大学排行榜上,获“迈向顶尖大学计划”资助的学校中,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成功大学、台湾交通大学、阳明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大学、台湾中山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及长庚大学等10所高校进入世界前 500 名,其中台湾大学排名更由2011年的第 87 名上升到第 80 名,创历年最佳成绩.另外,在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的前500名中,2011年,台湾共有7校进榜,台湾大学排名第123名,为两岸三地大学之首;2012年,共有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成功大学、台湾交通大学、大学、台湾中山大学、阳明大学、长庚大学、台湾医药大学等9所高校进榜,其中,台湾大学排名第121名,仍为两岸三地大学之首.[16]

四、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特点述评

(一)政策设计与实施理性灵活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进行理性规划.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及其实施就是一个长期目标与阶段性策略相结合的分阶段理性规划过程:在对国际大学排行榜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与台湾社会整体发展战略相契合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长期目标,目标的设定能够切实为台湾社会竞争力提升提供助力.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阶段性策略与行动计划,定期评估策略的执行情况和有效程度,并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适时对政策的实施进行灵活的调整和更新.世界一流大学经久不衰的秘诀就在于不断反思自身的使命和组织结构,不断进行观念和制度的创新[17]―― “发展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实施时,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还处在初步探索阶段,目标的设置及预期绩效指标都相对笼统、空洞,实施战略也比较抽象.而经过5年的执行,在不断的摸索过程中,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和思路越来越明朗、具体.因此,在对“发展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划”设计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和修正的基础上,出台了“迈向顶尖大学计划”,该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这种理性设计与灵活实施的特点,使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进程能够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并初见成效.

(二)目标的确立客观科学

“国际评比标准”是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最为核心的依据和目标导向.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目标设置中,台湾通过深入研究国际大学排行榜评价指标的多维表现,思考其背后所反映的问题以及引发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分析自身薄弱环节切入,深刻理解世界一流大学的内涵,以此为基础提出自己的建设参照系.因此,选择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和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增刊》的大学排行榜作为一流大学建设的参照系,除了它们本身的国际公信力之外,更重要的是来自于台湾对这两种排行榜的深入研究和客观认识,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而在10年之内产生至少一所跻身国际一流大学前100名甚至前50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对台湾来说也是经过努力后可以实现的.另外,台湾经过研究后认为:上海交通大学的评比指标重视各大学研究产出的质与量,英国泰晤士报的指标则偏重大学声望及同行评鉴.[18]结合二者来认定一流大学,包含了学术水平与国际声望两方面,这也是评价一所大学是否具有世界性地位和影响的两个关键性指标.台湾还对上海交通大学排名前100位的大学进行了深入分析,进一步提出了国际一流大学的一些基本特征:“充足经费、适当规模、完整学术领域、充沛的人力与支持、有利国际化之环境及策略、一流教师及待遇、工作环境及保障、杰出的研究、充分的学术自由和大学自主、先进的设备”[19].这些指标和特征成为台湾一流大学建设中目标制定以及审议指标和评价标准设置的基本依据,成为具体实施一流大学建设的基本切入点.基于此,台湾一流大学建设具有了实践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各入选高校也是严格按照上述指标来制定本校的发展计划,比如台湾大学在2011年就提出以发展本校成为国际顶尖大学为总体目标,并选定美国伊利诺大学香槟分校为指标学校,以进入全球大学排名前50名为现阶段的发展目标.[20] (三)资助学科理工与人文并重

在《计划I》执行过程中,台湾社会各界曾质疑该计划存在重理轻文的问题.因此“迈向顶尖大学计划”对此尤为重视,在计划的设计和执行过程中积极进行修正:计划的审议委员代表所属领域,是人文社会学科及理工医农学科委员各半;计划审议指标中也考虑到了人文社会领域的特性,允许代替性的审议项目,如以专著、展演、专利、产学合作数、或相关卓越绩效等来取代科研论文成果;计划还鼓励获补助学校成立人文社会领域研究单位,并要求投入10%的经费积极发展,并在计划的考评指标中,将人文社会领域发展纳入本计划绩效指标评量项目,从而鼓励并引导获补助学校推动人文社会领域之发展[21];为强化人文社会领域发展,台湾教育部还推动“台湾顶尖大学与国外顶尖大学学术合作试办计划”,选送台湾优秀人才赴国外顶尖大学进修、研究及学术交流,合作领域以人文社会领域为主,自2011年起每年在“迈向顶尖大学计划”中拨款17亿进行资助,目前已与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芝加哥大学、英国帝国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并筹备与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签约,预计先与这5所国外顶尖大学合作,将培育台湾人文社会领域博士生72人、专家学者150人,并推动多项人文社会领域学术合作计划;同时,“迈向顶尖大学计划”将每年资助5000万元由获补助的政治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及台湾师范大学共同推动大学人文社会领域发展.[22]

(四)审核与绩效考核机制公平严格

严格的审核和评价机制以及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淘汰机制,是台湾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政策得以初见成效的根本保障.审核和评价过程力求专业、公开、公正:第一,公开竞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政策标志着台湾高等教育发展中资源配置方式由分配型转向竞争型.这种配置方式有利于克服大学组织惰性,激活大学系统改革的内生变量,给予各类大学平等参与竞争的机会.该计划没有学校类型、层次间的歧视,也不强调国立、私立间资源占有的差异,而是按照大学的学科发展情况、研究能力及对社会需求的回应能力进行遴选与资助,计划均采用公开申请的方式,资金投入全部以竞争性项目经费形式,平等竞争,以质取胜.[23]通过竞争机制,遴选受补助对象,各类大学依据自身的卓越情况享有同等的受助机会.第二,专业客观:整个政策的实施都是由国内外学术声望卓著的学者专家组成审议委员会,负责计划的审查、评价等工作,以使政策的整个实施过程专业客观.[24]第三,学术自主:本计划目标由各校参酌整体计划目标自行订定,再由审议委员会负责审核.由各单位主动衡量学校条件与国际学术发展状况,自行订定评价指标,符合大学学术自主精神.第四,绩效责任:评审和实施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考评机制,考评结果和淘汰机制相结合.通过定期审核机制,监管接受补助单位的目标达成程度,如果未能达成这项目标,则停止补助.这些制度安排,对于计划战略目标的实现,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保障作用.

各国或地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的出台和发展都伴随着诸多争议和批评,但也提供了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契机.台湾也不例外,其一流大学建设政策对获资助大学的论文产出、成果被引用率、国际化程度、学术力量的培养、大学排名等都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也存在诸多争议,比如虽然政策鼓励竞争和资源重新配置,但结果还是强化了大学在学术市场上的既定格局,并可能加剧院校发展的等级分化,加速大学之间的恶性竞争;由于政策侧重科学研究水平的提升,教学工作和学生培养可能被贬值和边缘化;此外,庞大项目预算的浪费、资源竞争中大学办学特色的消失等,也是不容回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