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理下大学治理的适用性

点赞:4474 浏览:1313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任何大学的治理与理论都是建立在不同的理论基础之上的.根据经济学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给出了相关的概念界定,然后对大学内部治理进行了简单的梳理与研究,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大学内部治理的适用性.

利益相关者理下大学治理的适用性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大学的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学院学士论文、函授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14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核心期刊、中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关 键 词 :大学治理;利益相关者理论;适用性

作者简介:高婞(1987-),女,江西宜春人,江西师范大学高教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江西 南昌 330036)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05-0005-02

一、 概念界定

美国斯坦福研究所的一些学者首次明确提出“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 Theory)理论并将其定义为:对企业来说存在这样一些利益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之后的一些定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同层次的变化.现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可以定义为:所有的企业都参与企业的内部管理,都有权对企业进行参与决策与管理,企业的营利与否直接关系着股东们的共同参与.企业是多个利益的结合体,当然所有利益者得益之前都承担着相应的风险.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内涵虽一直有所外延,但几乎都是限定在经济学的框架内.1984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Freeman)给出了一个广义的利益相关者定义,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任何”一词就极大地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外延.按照他的界定,网络群体、慈善机构、新闻传媒、当地社区、政府部门、环保主义者等都有可能纳入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研究范畴,其理论研究也有了与其他(诸如新闻学、心理学、社会学甚至文学、生物科学等)学科交叉研究的可能,大大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然而,这样“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有着泛化的倾向,在实际研究和实践领域内实用性不强,推广相当困难.1997年,美国学者米切尔(Mitchell)在详细研究了利益相关者理论产生和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属性评分法以界定利益相关者.他认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可以细分为确定型、预期性和潜在型三类.[1]这种多面细分法的提出能够提高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可操作性,有助于其推广运用.此后,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世界经济格局产生变化,企业间的竞争加剧,公司治理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利益相关者理论也在这样的背景下在经济学领域内蓬勃发展.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利益相关者理论也逐渐被用在包括教育的诸多领域内,其理论的实用性与生命活力得到彰显.利益相关者就是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决策,并且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并且承担相关责任的组织.大学就是这样一个组织,利益相关者为大学的治理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所谓大学治理,是为实现大学目标而设计的一套制度安排.它给出大学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框架,并对大学的目标、原则、决策方式、权力的分配和剩余决策权定下规则,通过大学各利益相关方追求自身目标的活动,从而有效率地达成大学目标.相较于传统的大学管理概念而言,大学治理更强调协作、沟通.因此,由谁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成了进行大学治理实际的关键问题.大学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的组织,由各种利益的一个结合体而成组织.大学应该怎样进行治理?谁来治理?治理些什么?实际上是探讨大学内部与外部的一个关键维度的问题.这其实也是利益相关者进行理性分析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利益相关者有些什么人或者是什么样的组织,从事着何种活动,这些都是各大教育工作者值得深思与借鉴的深刻问题.

二、大学治理的必要性

大学,是传播高深知识的场所,是培养育人才的摇篮,是科学研究的领航者.现在大学制度的研究也一直以高校自主办学、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和教师团队建设等等为研究范畴,这是大学内治治理的起始.大学的治理理论也有了现实的需求.大学治理的必要性得从大学特殊的组织结构说起,大学组织结构的复杂性也证实了大学管理必然牵扯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利益相关者.一般可以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相关利益者和边缘利益者.同时,大学的治理结构也是探索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由之路.因此可以得出其中的逻辑性:大学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各项利益的冲突与协→现代大学制度的完善.

(1)大学特殊组织结构的特性.如果说拿大学与其他的社会、企业组织结构作比较的话,不难发现,大学组织目标的多元性还有其学术性、学校的领导者、管理学校事务的行政人员以及一线的教师、不同利益的代表.如果说学校目标是多元的,也是不同利益代表者所提出的不同.学校的成员既追求学校利益的同时,也为自身谋求利益.科森较早就发现了,学校和大学的管理表现出了“组织结构上的一种奇特的二重性”.同时他也看到,大学里同时出现了两种结构,一种是传统的管理科层结构,另一种是老师在其权力范围内对学校有关事务做出决定的结构.这种二元控制系统由于没有统一的授权权或结构形式,因而更为错综复杂,每一所学校的老师控制结构都有所不同,而且每一项管理工作似乎都是因特定学校的具体情景所展开的,或者是为了反映不同层级人们的优缺点.”科森所说的这种二重性可以理解为一种行政权力的代表,另一种是学术权力的代表.随着社会的发展、组织结构的细化、分工的明确,使得各项工作都有着明确的职责和权限.

(2)各项利益的冲突与协调.在大学这样的组织中,这种界限是极其模糊的.大学以追求真理、培育人才为己任,随着大学的扩招、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人数的增加,必然会要求更多的管理人员、教师的参与.在《学术权力》一书中有:学生人数的扩大直接导致教学人员(主要是初级教学人员)的数量大幅度增加.他们处于服从教授的地位,这种地位造成了矛盾和冲突,在深受讲座制度及其人员等级关系影响的传统结构难以缓和.可以看到,数量的增加必然带来各种不矛盾和冲突.大学在“冲突与多元利益”组织包围中,也可以说是多元化的组织,因此它有多元化的性质.正是这种多元化的特性使得大学有着比其他组织特有的复杂性.大多数企业组织中的主要目标是上传下达,完成各级管理人员分配的任务,管理人员是负责相关的问题,如生产什么、如何生产、怎样生产以及效率的提高,指导他人进行活动,无不着管理的基本要素(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当然,这些领域也是有专家,当然专家是不直接参与其中的管理,只是给管理提供相关的方式,对出现的问题给以判断,不受其他人的约束.管理的权力来自于所在组织中的位置,专业的权力是在这个领域有成就专家的权威.在企业中,这两种权力是可以协调而且可以相得益彰.然而在大学这个特殊的组织中,这两种权力似乎不可调和.在专业的大学和学院中远远没有得到解决,专业的人员就是学校里的教师们,他们有着高深的业务知识,负责知识的传播、保存、创新,还负责确定组织的使命、目标以及成就的标准.而管理人员本应该对学校相关的事务进行管理,对于组织的使命、目标、成就标准等是有其辅助作用的.然而事与愿违,在大学这个组织中,管理人员往往是一个主要的权力主体,而专业的人员处于辅助的权力地位.其实在大学这个组织中,是以知识为主要的生产力,然而生产效率却不能像企业那样.企业组织的目标就是追求利润,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利润,目标清晰明确,可以量化.大学组织正是缺少这种可以量化的标准,当分工细化,学校的目标似乎更加不确定.中国的大学不能以资产负债表统计利润的形式计算所有知识的产出.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马上见到成效.这就涉及到所说成就量化的标准.知识是不可量化的,只能慢慢的积累、积淀. (3)现代大学制度的完善.组织结构的特性使得其管理问题繁多冗杂,有着其治理的必要性.大学治理的目标是协调和平衡各项的利益关系,为了是实现大学的自治、平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之导向.只有深入了解组织结构内部和大学治理内部结构才能更好地实行治理.大学治理关系到的是大学内外部关系的协调、大学价值定位、大学章程的制订等等.无论盈利性或是非盈利性的组织都存在治理问题.大学是一个非盈利性的组织,大学的目标既不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不是成本的最小化,也不是像资本家一样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大学治理的目的不是以金钱来平衡,也不能以数字来定量化、标准化,而是还原塔里各利益相关者追求知识探索真理的一个圣地.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下大学内部治理的适用性

大学自中世纪以后都是以行业公会、从事学术活动的一些学者、学生所组成的团体,慢慢吸引了世界各地的学者专家进行学习.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学迅速发展壮大,高等教育的规格、形式、类型、层次慢慢变得多样化和多元化,各类大学由此产生,也免不了出现了社会各界力量对大学的捐助与支持,政府、社会通过对大学的控制而施加一系列条条框框的影响.尤其在现行的中国,集权、分权管理的争端使大学逐渐变成一个复杂的系统,掺杂着各类的利益相关者.当然,不管外界如何变革改组,有一点是不变的,学术性研究是大学永恒不变的任务与使命.大学作为一个学术性组织,学术性是大学的最终价值取向,是传播高深学问的场所,是圣地.这是大学原本的使命与目的.当这一切被慢慢变化后,由于一些组织利益的驱使使其不能完成原本的使命时,一切都需要治理,还原其本性.纵观现代的大学,学术腐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行政权力泛化,权力集中向上,决策力度不够.人们常用一所大学的行政级别来评价学校,不是以科研的能力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为主要的衡量点,利益主体的多样化、市场力量的趋向把原本应该追求学术的大学变得越来越市场化、利益化、行政化.当政府作为大学治理的主体时,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体现出学术性的价值取向;当市场力量作用于大学治理时,学术性也会成为一种力量与之抗衡.因此,理想的大学组织治理应该能够体现大学的本质属性——学术性的标准.

高等教育是协调各部分利益综合发展,而不是追求人数的增加、数量的膨胀、行政人员的繁冗以及学术的弱化,更多的是如伯顿·总结的那样:“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应是政府、市场及学术寡头三种力量平衡的结果.”


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大学内部治理有着很大的联系.前者强调利益各主体的相关性、利益的分配、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权力的分散,而大学治理无疑要遵循大学的发展规律,利用其理论进行利益分配与协调,目的是促进大学更好地发展,恢复其科研、学术性的本质特征与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