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纪~16世纪牛津大学与牛津城关系

点赞:5866 浏览:1882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牛津大学在初创和发展之际与牛津城一直处于对抗模式.由于特权以及经济利益分配不均匀等原因,牛津大学早期历史上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学人与市民”冲突.双方解决冲突的方式从早期的暴力殴斗逐渐演变成法庭诉讼,最终达到融合状态.牛津大学在冲突过程中不断发展并巩固着自己的地位.

关 键 词 :牛津大学;牛津城 ;“学人与市民”冲突

中图分类号:G649.5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5)06―0142―02

牛津大学现行章程开宗明义:“牛津大学是世俗法人.”[1]作为法人团体,牛津大学从创立之初就与教俗两界发生关系.中世纪的教俗势力为了各自的利益争相成为大学的庇护人.他们通过颁发特许状(Charter)、制定法令以及颁布教谕(bull)的方式,赋予大学特权.正是这种动态的、制衡的外部环境,为牛津大学的生存与发展创造空间.而“中世纪的牛津城遵循的是一种独特的英国式治理体系:一种在控制和巡视下地方享受自治权力的治理体系”.[2]最初,牛津市民试图以暴力的方式驱赶学者,却无果而终,反而使大学得到教会和王室的共同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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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人与市民”之间的暴力冲突事件

“学人与市民”(Town and Gown)是牛津大学早期历史上的一个特殊词汇,特指学者与市民之间的暴力冲突.牛津大学学者与牛津市民之间发生最早的一次大规模冲突是在1209年,3名学者受到当地政府的绞刑.按照习俗,该案件属于大学法庭审理范围.所以牛津师生认为自己的特权受到侵犯,遂决定离开牛津.为终结此次争端,教皇于1214年发布教谕要求市民减少房租,“为100名穷困学者提供食物,不得干预大学司法权”.[3]这次暴力事件具有历史意义,是大学争取自治的开始.教皇首次专门委任校长处理大学的司法事务,这也是第一份规定大学独立司法权的文件.牛津大学就此摆脱了世俗法庭的控制.而市民资助贫困学生的传统开始形成,并一直持续到宗教改革.


1355年,牛津大学历史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冲突事件,双方损失惨重.牛津大学上诉到林肯主教,牛津市民得到了制裁.国王也将牛津大学置于保护之下,并派特别委员会处理此事.国王向牛津大学颁布特许状,扩大大学的权利.此时,校长的权利包括商品定价权、度量单位的制定权、对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处罚权.另外,校长还拥有管理街道、惩罚罪犯以及收税的权利.“从此以后,整个牛津城都在实质上处于大学的统治之下.大学,在不幸中茁壮成长.”[2]此时,权力集中在牛津大学校长手里,而大学成为“王国中的王国”.到14世纪中叶,牛津大学取得了绝对优势.在食品和房屋租凭等日常商业活动中,市民再也无力对学生进行剥削.此时,房租稳定、物价平稳,商品质量得以保证.

二、经济利益引发的冲突事件

随着普通法的不断完善,英格兰人通过法庭解决争端已经成为基本态势.学者更习惯通过法庭保护自身利益.双方的冲突主要发生在经济领域,解决争端的途径也从暴力手段转变成诉讼手段.1304年,牛津市民触犯了牛津大学的法规与习惯,被告到王座法庭.在法庭上,牛津大学以4项罪名控告牛津市民.王座法庭谴责了市民的行为;禁止市民再次违反大学法规;责令市民维护大学特权和豁免权.1428年,牛津市民对畅销产品哄抬.牛津大学校长紧急召见市长,要求牛津市政官员承诺处罚这些违反商业道德的市民,但遭到拒绝.牛津大学禁止学生与牛津市民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为此,牛津大学专门设立章程,限定牛津市民的权力.

16世纪,牛津大学已经不再是弱势群体.在王室和教会的庇护下,牛津大学的学生敢于对抗市民的暴力行为,并多次对市民的不法行为进行指控.牛津大学因此争取了更多的权利与尊严.市民也因为自己的挑衅行为受到惩罚.1511年,大学遭窃,一些重要契据和文件丢失了,包括特许状.失去特许状意味着失去财产与特权.得知此事,市民恣意践踏牛津大学特权.牛津大学的学生首先到校长面前控诉市民的行径,上报自己的损失.牛津大学校长立即传唤执行官,但他们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庭.大学以蓄意藐视法庭罪将2人开除教籍.1530年,牛津大学校长写作技巧、学监、教师按惯例去市政大厅参加每年1次的庭审,不料被拒之门外.市政官员屡次蓄意为难牛津大学工作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牛津大学传唤执行官和市长.然而,他们拒绝出现在大学法庭,因此被开除教籍.起初,市长还不知畏惧.后来,他对自己被开除公职和教籍一事深感悲痛.他乞求牛津大学宽恕自己的罪行,并宣誓遵守教堂和大学的规章制度.

“学人与市民”的冲突一直没有停止.尽管城市看似处于屈从状态,但牛津大学给城市带来的最大伤害是心理层面的.索尔特博士指出:“因为大学拥有面包和啤酒的定价权,国王减免市民每年要上缴的包租税,金额基本可以弥补面包和啤酒上少挣的那一部分.大学对市场实行管制,受益群体是所有消费者.校长有权驱逐恶棍,但对学者和市民都有好处.”[4]牛津大学就是在与牛津市民无数次的冲突和磨合中,最终找到契合点,走向共荣的.

[参考文献]

[1]Statutes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EB/OL]http://.ox.ac.uk/sites/files/oxford/field/field_document/Statutes%20in%20force%20from%201%20August%202012%20-%2031%20July%202013.pdf,2012(13).

[2]拉斯达尔著.邓磊译.中世纪的欧洲大学:博雅教育的兴起[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

[3]John Peshall. The history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to the death of William the Conqueror[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

[4]Herbert Edward Salter. Medieval Oxford[M].Oxford:Clarendon Press for the Oxford Historical Society,1936.

[5]邓磊.中世纪大学组织权力研究[D].西南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