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登记备案的法律意义

点赞:15617 浏览:68831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登记备案作为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的一种方式,提供了国家对民间借贷的管理雏形,具有行政监管、遏制犯罪、区分罪与非罪等多重法律意义.

【关 键 词 】民间借贷;登记备案;规范化

民间借贷登记备案作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创了国家对民间借贷进行监管的探索,对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到地面将起到里程碑意义.下面将结合相关法律对民间借贷登记备案的具体法律意义进行一次尝试性剖析.


一、民间借贷登记备案的概念

登记备案是指行为人将自己行为所涉的主体、目的等内容提交有关组织进行登记,以备今后有关组织包括行政职能部门查阅,达到监管查控的目的.笔者认为,民间借贷登记备案的初始目的在于引导民间资本规范从事资金借贷活动,鼓励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终极目的是成为对民间借贷金融行为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从这两种目的看,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具有明显的行政监管属性.但基于民间借贷监管立法缺失,不得已以怎么写作型的面貌示人.因此,现有的民间借贷登记备案是指民间借贷行为人将发生的借贷内容提交民间借贷登记怎么写作中心进行登记,按照登记怎么写作中心设置的需登记内容进行逐项记录,登记怎么写作中心为借贷双方整理资料、归档并向主管部门备案,为相关行政机关对民间借贷的监控提供怎么写作.

二、民间借贷登记备案的法律意义

(一)行政监管

在本质上,民间借贷属于私人交易范畴,而一旦涉及不特定公众,就进入社会经济公共领域.大规模的融资活动不仅有着相当的社会性、公共性和连锁效应,而且极易引发欺诈和各种犯罪,危及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此要对其合同进行行政监管.民间借贷的登记备案,恰好为行政监管提供了一个平台.虽然现在还未明确表述为行政监管,但从其要求登记合同双方约定的月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就可略见端倪.还有其直接受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管理,对于在登记备案中发现影响金融安全的事件,负有及时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反映的职责来看,也是如此.

(二)公平税赋

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将相对隐蔽的交易活动转为相对公开,为税务机关的纳税提供了征税依据.

(三)诉讼证据

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将借贷双方的信息进行统计、梳理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为借贷双方今后的民事诉讼纠纷进一步明确了借贷主体、金额、利率等.为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该依据一般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特征,属于诉讼证据范畴.

(四)界定借贷行为性质

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民间借贷也会伴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标准包括涉案人数、金额、造成经济损失等,如只要个人向不特定的人借贷户数达到30户或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单位向不特定的人借贷户数达到150户或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就构成该罪,但当前对于不特定的人界限不太清晰,机关也无法依此进行追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大的特点是借款人对外信息的隐蔽性,如果借贷经过登记机关备案,受制于宏观调控之下,那么基于借贷双方的信息透明与有关机关的监管,完全可认定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借款人也无需再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担忧.

(五)打击高利借贷

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0年6月,我国非法集资类案件超过1万起,涉案金额上千亿元.社会上对于其是否应当打击,如何打击却争议不断.有人认为高利借贷是特定环境中的产物,其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企业或个人的融资压力,其利率虽高但资金周转时间短暂.有人认为企业或个人只要粘上了高利借贷,就如人吸食了毒品一样,是社会经济建设的毒瘤.政府通过登记备案对借贷利率的限制及对未登记备案进行民间借贷活动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可对高利借贷活动进行有效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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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阻却虚检测诉讼

在审判实务中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对借贷关系也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借贷关系合法性审查容易被忽视,形成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后果.在虚检测诉讼案件中,大部分是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出现.如配偶一方为在夫妻离婚中多得利益,通常会使用虚设借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形式,损害另一方的经济利益;经济纠纷案件中负有偿还义务的一方,为稀释他人债权的受偿比例,也会通过使用虚设借款的方式,损害合法债权人的利益.通过对民间借贷的登记备案,辅以银行转账功能的证据固定,可以有效地阻却一方恶意地通过伪造借贷关系的途径实现非法目的的虚检测诉讼.

三、增强民间借贷登记备案法律依据的建议

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刚刚起步,深化推进需要相应的法律依据支撑.

一是尽快出台相关成文法.现有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因无强制法作后盾,仅停留在鼓励借贷双方自愿登记备案的位置上,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仍无法出台相关成文法,规定民间借贷未经登记备案为不合法,那么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很难深化推广.

二是建立借贷信息共享平台.缺乏信息共享,特别是与银行借贷信息的共享,可有效遏制金融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领域,防止转贷牟利行为的发生.

三是确定强制登记备案的界线.鉴于民间借贷具有特定群体范围内的互助性,对于小额借贷可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进行登记备案.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后,网络借贷平台如“速贷邦”、“攀远民间借贷网”等均已进驻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怎么写作中心,但以何种标准、规模、用途等界定哪些民间借贷属于强制登记备案的范畴,仍需要进一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