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点赞:18885 浏览:8377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跨国并购盛行,中国跨国公司的数量也在逐渐的攀升.现阶段,我国仍是鼓励出口,鼓励企业“走出去”,以此来带动国内的发展.因此近几年来,我国跨国并购的数量及成交额都在不断地增长,但是并购的成功率却不高.其原因有很多,主要是并购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太大,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关 键 词 ]企业跨国并购现状;法律风险;对策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强,世界各国企业跨国并购也空前活跃,并购的数量和成交额在不断的持续上涨.在改革开放的带动下,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数量也在不断攀升,但是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成功率却不是很高,究其原因,出了政治、经济、社会等风险,法律风险也是不可小视的.

一、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风险

跨国并购风险,是指由于跨国并购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造成未来的实际收益与未来收益的之间存在的偏差或变动.经济人从事的经济活动,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有风险才会有利益,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规范,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法律规范,都是为利益怎么写作的.遗憾的是,我国甚至世界上在跨国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不完善的,这就使得跨国并购的法律风险更加扑朔迷离.这些风险主要有:

(一)法律法规的缺失

法律就像是企业的空气,企业没有了法律,就像人没有空气一样,一刻也活不成.所以,可以说是“法助企业矗立于天下”.然而时至今日,WTO机制下对于跨国并购方面的法律问题仅仅就涉及国际贸易方面的有关事项确立了很少一些行为规范.并未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规范与解决.跨国并购作为一种国际投资行为,并购者与目标企业之间是以财产权利为核心的,在跨国并购的全部过程中,外国投资者所有合法的“财产权利”都应受到有关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的严格保护,否则,投资者在具体实施跨国并购行为的过程中就会顾虑重重,甚至不敢以跨国并购的方式进行国际投资活动.如果投资者在被投资国得不到保障,投资者不愿,也不敢有过多的投资,国际直接投资的数量就自然会减少,这与经济全球化是背道而驰的.要消除投资者的心理障碍,除了国内法律的保护与完善,还有要辅之以国际法上的保护.可是,国际跨国并购的法律体系并不规范,不健全,还有很大一部分国家的国内立法也不健全,更有甚者,有些跨国并购是恶意的,可能威胁到东道国的国民经济安全,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破坏正常的经济运行.就我国而言,在跨国并购方面的法律也是非常缺乏的.主要表现为:政出多门,立法不统一,效力等级低,杂乱无章,不成体系.当前我国政府在制定跨国并购政策时,“成熟一个,制定一个”,不能与时俱进,适应不了时代的需要.立法的不统一和立法体系的不完善造成很多的规则冲突,使得外资和中资企业在跨国并购时处在被动状态,缺乏行动的可预见性,出现问题就手忙脚乱,无所适从.中铝并购力拓的失败,让人同情,这也不能不说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缺失,这些都给我国跨国并购活动带来了隐忧.惨痛的教训需要引起人们的深思,如何把握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风险值得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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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环境的差异

企业的健康发展,一是需要企业保持充分的活力:二是要有良好的法律环境.世界上现有近70%的国家针对跨国并购先后制定了反垄断法,但是五花八门,每国有每国的需要,法律冲突增多.对于多法域的国家,还要受地区法律的限制,如美国.即使州的法律尚无专门的法律对外国公司在美国的收购加以限制.但是仍要受一些与收购公司有关的相关的法律规范制约.比如反垄断法和劳工及环保规定.加上企业内部环境比如劳工、薪酬、出资、股份等,这些问题共同影响着并购的成功率.另外,企业并购还涉及到知识产权、人事等法律问题,在这样复杂的一个国际法律环境下进行跨国并购,无疑是难上加难.

(三)法律障碍过多

以跨国并购作为投资方式,在投资过程中东道国完全可以以反垄断的名义,保护国家经济主权问题、国家经济安全等等,设置众多的审批限制,阻碍并购方企业在东道国国内的扩张和发展.我国也是一样的,外国企业在我国的并购,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不涉及我国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二是我国缺乏国际竞争优势,而且产业全球化较高的产业,利用跨国并购会获得更多发展机会.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增强,东道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也逐渐突出.经合组织2006年底在巴黎召开会议,将近年来在外资并购过程中施加的政府阻挠,评价为“新保守主义”的兴起.如今,在这个“企业本位”的社会中,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可能会危及他人乃至国家的利益,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和本国的经济安全,很多国家多利用“国家经济安全”阻碍外国的投资和并购,“新保守主义”这才有了存在的空间,如何打破这些“保守”局面,是现阶段亟需解决的问题.


(四)合同的风险

西方谚语说: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庞德说:“在商业社会里,财富多半是允诺构成的.”据统计,在履行方面,我国91.4%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合同纠纷,其中7.1%的企业合同纠纷为10起以上.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远比国内合同复杂得多,在跨国并购的损失就不得而知.

1.合同管理的意识并不强,管理不当.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注重合同的静态管理而忽视动态管理.只注重签约时当事人的资信调查和合同文本的静态审查,而忽视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环节的动态管理,只会纸上谈兵而忽视实际操控.二是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先天不足.一些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和财务主管人员信用意识淡薄,对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信用管理缺乏经验,对如何防止合同诈骗和纠纷,不够重视,且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出现授信不当和对合同履行计划缺乏管理等现象.高层管理人员缺乏思危观念,只关心纸上的死合同,忽视客观情况的变化多端,一旦出现问题则使自己处在被动消极地位.遇到问题,则以报案和诉讼为唯一手段;虽有的企业也想利用现行法律武器中的担保措施,但是具体实施中还是困难重重.三是企业合同管理跟不上时代步伐.随着网络的普遍,企业在采购、产品销售等方面越来越依赖网络,企业的跨国并购所涉及的地域之广,不可能每次都亲自面谈,更多的是利用网络,在虚拟的网络中,对对方当事人在签约前和履行过程中的资信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就越来越困难,如果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上,是根本无法生存下去的.且现阶段我国法律对网络、电子商务等的立法是非常缺乏,可以说基本没有,这对企业跨国并购来说,无疑又多了一重困难和风险.四是合同的保密管理.合同的内容是只有合同双方才知道的,这些内容不宜让第三人知道.在跨国并购中,要特别注意合同的保密,不要泄露任何有关的并购信息,防止竞争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并购信息,不给竞争对手任何机会,或给第三人“坐收渔翁之利”的机会.

2.合同是否按时、依法执行.并购协议是否有可能被拖延,并购是否符合其他地方的法律法规都是要考虑的问题.中铝并购力拓案,并购协议被拖延,审查迟迟不能通过,这就给并购带 来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中铝的失败告诉我们,合同不能被无故拖延.另外,跨国并购不仅跨越国界,还跨越法域,在有一些国家,他们本国就有多个法域,跨国并购不仅要符合该国的法律,还要和地区的法律相适应,而且还要和该地区的风俗习惯相适应,否则,并购很难成功,就算成功了也很难生存.对多法域国家的企业进行并购,无疑又多了一层风险和障碍.

二、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风险的对策

1.健全、完善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法规.现阶段,不应将目光仅锁定在国际贸易方面,应逐渐将目光转移到跨国并购上.但是也并不能因此就在跨国并购方面法律问题上墨守成规,更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最好在未来之WTO体制中全面解决跨国并购方面的法律问题.就我国而言,当前主要还是弥补缺失.我们在完善立法之余,还要将立法和时代、国际立法相适应,与时代和国际立法俱进,全面为跨国并购怎么写作.另外,除了完善跨国并购方面的立法,还要完善国内“财产权利”方面的立法.我国的《物权法》在保护私有财产上虽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漏洞,还是应该及时进行修补.

2.充分合理利用冲突规范,规避法律风险.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而且每个国家不可能因为跨国并购的需要而使得本国的法律附和其他国家的法律,也不可能使跨国并购的法律“日新月异”.因此,各国跨国并购的法律存在冲突时很正常的,在这样的冲突下,除了使用国际条约和国家规则外,还可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冲突规范.就我国而言,国内一些法律与WTO的一些规则也存在冲突,应合理地规避这些冲突.

3.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障碍.作为并购方,为确保并购的成功,应聘请专业的法律怎么写作机构,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各类法律风险.比如进行法律调研,充分了解并购双方所在地关于并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并购双方信息部不对称的情况下,审慎调查,提前防范,对于并购协议,条款应完备,且应按时、合法执行.跨国并购中,法律障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可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来分析减少这些障碍,提高并购的成功率.

4.增强合同管理意识,保证合同的及时,全面履行.并购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在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危险,但是人们可以事先采取稳妥的措施来保证危险出现时,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这些措施主要有:(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签约只是开始,合同的履行才是最关键的部分.在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都不能疏忽.当然,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针对这些不可抗力,应该在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险.为了减少风险,在结算方式上,可以采用信用证等结算方式.银行的信用较高,而且可以省略很多担保及寻找担保人的麻烦,还可以采用保理和信用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再者,管理层或是领导层应充分认识网络交易便捷性和所存在的缺陷.现阶段我国网络立法相对缺失,2003年颁布的《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是我国第一步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之后的立法及法律的更新如果有关跨国并购的内容企业领导层应该及时知晓这些内容.(2)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证合同及时、依法履行.当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时,应首先运用法律手段.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的帮助,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运用法律手段,就不能盲目地一味要求利益的增减,利益是要考虑,但不是唯一的因素.因为跨国并购除了利益的需求,还有政治、文化等的需求.

总之,跨国并购是复杂的,并购过程也是变化无穷,千姿百态.在并购中,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