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与完善

点赞:11079 浏览:4517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中国的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物价的上涨,如何投资理财成为普通百姓的热点话题.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贷款融资举步维艰.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大量的投资担保公司应运而生.投资担保公司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和帮助百姓投资理财方面,确实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但其在实践运行中也暴露出了许多弊端,需要在法律上对其监管和完善.

[关 键 词 ]投资理财;投资担保;法律监管;完善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3)08-0185-04

[作者简介]宋庆阁,平顶山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经济法.(河南平顶山467000)

一个良好、完善的法律监管环境是保障人们热心利用资金、积极创造财富的前提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老百姓的投资理财意识越来越强.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却面临着资金不足、贷款艰难的窘境,中小企业急需融资寻求生存和发展.一方面是老百姓手中有大量资金闲置渴望投资,另一方面却是中小企业急需资金而无处融资.这样,作为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充当“红娘”的投资担保公司便应运而生了.投资担保公司在老百姓投资理财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方面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但投资担保公司作为新生事物,还有很多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国家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制.本文拟从法律的角度,针对我国当前投资担保行业的现状,提出一些规范和完善的建议,以期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良性发展有所裨益.

一、投资担保公司快速发展的必然性

近几年,投资担保公司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投资担保公司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尽管在它刚出生面世的时候人们对它从认知到接受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但投资担保公司的出现和快速发展却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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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百姓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呼唤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出现


近几年,随着中国GDP和CPI的飞涨,人们的投资理财赚钱意识越来越强,如何投资理财快速赚钱再次成为普通老百姓的热点话题.把钱存到银行,存上活期或是定期获得一定的利息,这是以前人们传统的理财方式,这种理财方式安稳没有太大的风险,但是因为存款利率太低,必然会出现财富的实际“缩水”,难以战胜物价的飞涨.

而投资股票、基金,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讲,一方面,他们由于缺少专业知识和信息渠道,往往担心在股市、基金不容乐观的市场状况下,投资收益不会太理想;另一方面,他们由于受时间的限制,每天很难抽出太多的时间来关注股市,同时,加上身边太多套牢的投资者.所以,现在很多投资股市、基金的投资者对股市、基金理财也产生了疑问和恐惧:我们的投资市场怎么了?我们的理财何去何从?

(二)中小企业亟需融资,需要投资担保公司的资助

近几年,在流动性资金紧张和通货膨胀压力持续高涨的形势下,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普遍加剧,盈利空间普遍缩小,中小企业融资艰难面临生存压力成为焦点.

中小企业一般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重要难题就是资金短缺、亟需融资,其融资渠道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但银行贷款往往由于手续繁多、利息高、耗时长,加上需要提供抵押和担保,这使得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困难重重.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方面是众多闲散民间资金不愿投资银行、股票和基金,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急需融资但从银行贷不来款,投资担保公司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顺应现代金融发展潮流和广大投资、融资客户的需求,精心搭建了一个中小企业与投资理财客户对接的平台.

二、投资担保公司与投资咨询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在实务中出现投资理财的公司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投资担保公司,另一种是投资咨询公司.

投资担保公司一般是指依法设立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职能是提供融资性担保业务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由此,投资担保公司可以细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另一种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就是根据相关监管部门和七部委颁发的文件,参照各省市细化的文件政策等取得的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的.其主要经营的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般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客户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则是按照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取得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级证书的机构.其开展的主要业务是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及银行开展联合融资担保、工程担保、诉讼担保、民间资金借贷担保等担保业务.

投资咨询公司在西方国家中一般被称为投资顾问,是证券投资者的职业性指导者,包括机构和个人.在我国,投资咨询公司一般是指由财务、金融、统计、法律、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组成,旨在为客户提供其投资项目的工程、经济、法律、会计、运营及资金筹措等诸多方面的咨询建议,以怎么写作于该公司的投资项目的融资怎么写作,具有综合执业能力的经济类专业咨询怎么写作机构.投资咨询公司一般拥有广泛的客户网络和信息资源,旨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经济咨询怎么写作.

可见,投资担保公司与投资咨询公司都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人们的投资理财提供便捷怎么写作的相似度检测结构.二者之间的共同点就是都可以对外投资.但是,二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主要表现在:首先,二者的准入制度不同,投资担保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经营,要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及指导意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等级证书.同时,还要有包括政府职能机构的批复及入围资质证明等,只有经过规范、标准、程序化的资质认证的担保机构,才是真正的合法合规的担保机构,而投资咨询公司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其次,二者要求的注册资本不同.投资咨询公司注册资本一般在10万元到500万元即可,而投资担保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融资性担保公司一般则要求在1亿元以上.最后,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经营范围不同.投资担保公司可以作为相似度检测,经过其严格考察、审核,为投资客户(出借人)和融资客户(借款人)搭建投融资平台、实现资金对接,同时对融资客户(借款人)的资金使用及回收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并提供担保,使投资人获得安全、稳定、较高的收益并收取一定的担保怎么写作费.而投资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投资和咨询,并不能开展担保业务收取担保怎么写作费. 但是在实务中,一些投资咨询公司由于只开展投资和咨询业务盈利空间太小,于是也变相地开展了担保业务,他们对客户许诺的投资利率极高,一般是在5分左右,有的高达6分、8分,比投资担保公司向投资客户承诺的1.5分要高的多,有时他们甚至多以虚构的项目和不存在的资产等在市面上以正规投资担保公司的方式进行宣传,以高额利率来吸引客户进行投资理财,为投资客户(出借人)和融资客户(借款人)进行所谓的搭建投融资平台、实现资金对接,但其真正目的是实现巨额集资后乱投项目或者携款逃之夭夭等不法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投资担保公司正常的投资理财经营,损害了投资客户的切身利益,而且已经触犯刑法,构成非法集资、非法吸存、非法放贷罪.国家监管部门对这些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以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投资担保公司为投资客户(出借人)和融资客户(借款人)的利益,搭建投融资平台,实现资金对接的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功能,维护投资客户的经济利益.

三、投资担保公司的运作及暴露的问题

在实践中,投资担保公司一般采用这样的运作步骤:

第一步,投资担保公司对投资理财客户做投资意向预约登记.主要登记投资理财客户的姓名、住址、、投资数额、投资期限、投资利率等客户信息.第二步,投资担保公司积极寻找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融资客户,先登记这些客户的相关信息,然后对这些融资客户做进一步详细的审查、调查.第三步,为投资理财客户和融资客户搭建资金对接平台.投资人、投资担保公司、融资客户三方签订合同.其中,投资人为出借人,融资客户为借款人,投资担保公司为担保人.第四步,投资人把款项打入融资客户的资金账户,投资担保公司协助融资客户相关质押、抵押等相关手续.第五步,投资担保公司按时督促融资客户按期还息,检查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第六步,到期3日前,投资人提出解除合同申请,到投资担保公司结项手续,融资客户结清借款本息,合同解除.

一般来说,如果投资担保公司严格按照这些步骤运作的话,投资人的投资就是安全的,到期本息是能够按时得到偿还的.但是,由于投资担保公司是近几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而且发展迅速,遍及全国,国家和政府对其直接监管和调控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各地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存在疏漏之处,以至于部分投资担保公司在实际运作时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这主要表现在:

1.部分投资担保公司在申请公司成立时,依赖相似度检测机构“一条龙”怎么写作,虚检测出资.一些相似度检测机构在工商营业执照中,实行了“一条龙”怎么写作,一切由相似度检测机构操办.公司创办者只需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甚至可以在“零”出资的情况下直接由相似度检测公司营业执照,虚检测成立公司.

2.部分投资担保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将其出资部分或全部抽回,使得公司成为一个“空壳”.如:以各种名目(如往来款、购货款)在验资后将公司的货币出资抽走;以借贷资金进行验资,公司成立后将公司资金用于偿还借贷资金;出资人以虚检测的股权转让形式从公司提取资金等.

3.部分投资担保公司为追求更高的担保费用,在向融资客户放贷时索要利息偏高,致使融资客户在偿还资金时出现困难,从而影响投资客户的收益.

4.部分投资担保公司融资客户单一,个别融资客户和公司之间还存在关联交易.

5.部分投资担保公司并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融资客户提供实实在在的抵押物、质押物,使得所谓的抵押、质押成为欺骗客户投资的“诱饵”,一旦融资客户无力偿还,由于没有实际的抵押物、质押物可以拍卖折价抵偿,投资客户的利益便很难得到保障,风险控制体系较差.

四、对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监管与完善

由于投资担保公司是近几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国家和政府对其直接监管和调控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各地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存在疏漏之处,以至于部分投资担保公司在实际运作时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因此,国家需要对投资担保公司进行相应的法律监管与完善,以切实保障老百姓的投资利益,推动市场经济高效快速、健康良性发展.

(一)国家立法部门要修改、完善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大多是基于传统企业制定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我国投资理财、融资担保这一新事物的发展需要,因此,国家立法部门需要对原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修改、完善和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规范投资担保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监管规则和法律责任,明确其性质、市场定位和基本运作模式;严禁任何形式的高息理财、虚检测宣传、误导公众、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投资融资担保机构的良性发展.

(二)政府监管部门要强化对投资担保公司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其经营

政府监管部门要完善投资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系统、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加强对投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审查;深入投资担保公司对其经营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检查,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逐步建立担保资本金银行托管制度,保证公司资本金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三)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

政府宣传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资担保公司的准入资格、经营范围等规定,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定期地集中各种形式的违反违规担保经营行为,向社会公众发出风险警示,增强投资担保公司的诚信经营和风险防控意识;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认知投资担保、关心投资担保、监管投资担保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投资担保行业在社会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同时,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媒介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强对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督、约束,畅通投诉渠道,提高社会监督实效.

(四)投资担保公司要成立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投资担保公司要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切实履行自律、维权、怎么写作等职责,引导投资担保公司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规范,自觉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投资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银行和投资担保公司及中小企业之间的沟通;搭建好中小企业与投资理财客户对接的平台,使社会闲散资金得以充分有效利用;积极开展投资、融资和担保业务培训、信息咨询、数据统计、理论研究及对外交流等怎么写作工作.

(五)司法部门要切实保障投资客户的诉权,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

由于设立投资担保公司的发起人大都是各个地方相对有钱有势的人,他们和政府机关、银行、司法等部门可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当出现部分投资担保公司在实际运作时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投资客户利益受到损害向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投资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时,机关和法院本该立案的却拒绝立案,人为地剥夺了投资客户的诉权,客观上滋长了投资担保公司违法违规的气焰.

诉权是每一位公民的宪法性权利,是公民的最后一道救济途径,任何个人和部门都没有权力剥夺.按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按时还款时,债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因此,当投资人利益受到损害,向法院起诉要求投资担保公司代为偿还时,法院应该立案并支持投资人的诉讼请求,并且应该按照投资人的申请对投资担保公司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在审理中如果发现投资担保公司构成犯罪的,应该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处理.但在实践当中,好多地方的法院则一概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对此类案件一律不予立案,法院的这种做法既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又人为地剥夺了投资客户的诉权,使投资客户丧失了最后一道司法救济途径.因此,对个别地方的法院的这种做法,上级法院和相关司法监督机关应该要求其纠正并立案,作为司法部门,法院要切实保障投资客户的诉权,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

五、结论

近几年,随着人们投资意识的增强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加剧,投资担保公司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顺应了现代金融发展潮流和广大投资、融资客户的需求,精心搭建了一个中小企业与投资理财客户对接的平台.尽管在它刚出生现世的时候,人们对它从认知到接受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但投资担保公司的出现和发展却是必然的,对其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漏洞和缺陷,需要法律、政府、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管,使其在合法的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营,从而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高效、快速发展构建一个良好、完善的投资、理财环境.

[责任编辑:熊一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