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教育法律的

点赞:5047 浏览:1776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教育法律是依法执教的前提和基础,现代教学不能脱离教育法律.改革开放三十几年,教育法律从无到有虽然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成就,仍然需要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地完善和发展.本文以促进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为目的,初步研究与分析了我国的教育法律,使其得到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合理规范与解决教育中的问题.

【关 键 词 】:教育法律;权利;法律责任;立法;执法

在现代社会中,师生关系已经不是人们传统意义上认为的“传道受业解惑也”的“师道尊严”关系.因为这种认识既不符合现代的法治精神,也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改革以来,依法执教尽管取得了非常重大的成绩,但教育法律仍然存在不合理之处,需要相关部门和教育工作者不断地努力才能促使其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只有强化教育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执教的政策,我国素质教育改革才会走向成功.因此,为了深化教育法制建设、完善教育法律,有必要对我国教育法律进行扼要地研究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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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法制进程的加深,现行教育法律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成为制约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教育兴国一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及发展的基本国策,这就把教育法律摆在了一个极为特俗的位置.教育行业作为一个特殊领域,又面临着一群特殊群体,如何利用法制手段规范教育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成为当前面临的主要的问题和困境.

目前,教育法律经过三十几年的发展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还不能满足现今教育工作的实际要求.从教育立法角度考虑,教育法规结构不够完善,即相关法律法规原则性表述较多、可操作性较差,且修改不及时.例如《教师法》中对于教师的工作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关于师德和行业自律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规定;从教育执法角度考虑,在教育法律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尤为普遍.例如,体罚是教育法律明令禁止的,可是某些学校的教师还是对部分学生实行体罚.一旦发生误伤等安全事故,事故查处能力低下、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非常严重;从司法角度思考,与教育法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跟不上或不完善,不利于教育法律的落实与执行.当教育法律的权利无法保障时,缺少相应的权利救济制度和途径;从法律监督角度考虑,我国教育法律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较为严谨的法制监督体系,缺少较为详细的实施与落实细则,导致执行不到位,做不到有法可依.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是一时一刻的,而在教育法律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显现出来的,因而其完善与发展也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可能需要几代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二、教育法律权利

教育法律明确规定了关系主体的权利,即受教育者、教育者(学校和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利.在我国,每个公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且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机会,而教育法律就是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依法保障.由于受到经济贫困、人为因素等影响,导致某些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为了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保障,我国已经规定了权利救济的制度和规范,例如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在政策上给予一定扶持和优惠.但是并没有进一步规范权利救济的途径,例如资金的来源、资金的管理部门及扶助的方式等,以致于救济制度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因此,应当进一步在权利救助途径上下苦功夫,以保证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上段内容已经分析了受教育者的权利及保障途径,下面将扼要阐述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学校及教师的权利.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在不同的教育法规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利,但总体来讲主要是为教育政策、方针的贯彻和执行而负责,监督及规范学校和教师的教育行为等.对于教育者而言,主要包括为受教育者提供规范的教育活动,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和手段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等.

三、教育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研究的主要是该不该承担责任、由谁承担责任、怎么承担责任的问题,且法律责任实现的方式有补偿、赔偿、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及单纯否定性评价和仲裁等内容.任何一种法律,倘若失去了法律责任的承担,也就失去了权利保障.在教育法律中受教育权利是受教育者的主要权利,任何人不得以非法手段剥夺,而这种权利需要教育法律责任的保障.完善教育法律责任是解决现行教育法律中存在问题,杜绝及较少体罚等教育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为了合理解决当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详细论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完善方式.

要想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责任就需要解决和弄清楚以上三种问题,就需要明确教育法律中存在的关系,即教育行政机关与教育者的关系、教育行政机关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那么教育法律责任完善也要从这几个方面着手.第一,从教育行政机关和教育者关系考虑,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从属关系,因此教育者的教育行为应当遵从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和方针,根据其下达与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置备教学设施、聘任教学老师、设置办学宗旨等内容,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保证在教育者层面上具有良好的教学环境.第二,从教学行政机关与受教育者关系考虑,政府部分应当充分结合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从立法、执法、司法等角度完善教育法规.第三,从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关系考虑,学校和教师必须充分保证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同时学生也不能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四、结束语

我国的教育法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完善,仍然在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严重影响着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针对当前教育法律面临的主要问题,相关部门和教育工作者应当在权利保障和法律责任实现等方面做进一步努力,才能从根本上完善与发展我国的教育法律,促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顺利运行,积极落实教育兴国的发展战略与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