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

点赞:5328 浏览:1988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贯彻和落实党十八大报告的需要,更是全面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目前高职院校在法治文化建设上存在着法治观念和意识淡薄,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建设法治文化的具体举措.

【关 键 词 】法治文化;问题;举措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闭幕不久的党的十八大会议上,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作了重要部署.一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即意味在中国的各个领域,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5年来,已经取得了可喜成就,但现实社会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人治、特权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手握重权的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远没有形成.在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今天,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尤为迫切.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高职院校作为培养理论够用,实用为主的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基地,其本身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直接影响到未来法治国家主体的法律修养,关系到未来法治社会建设的成效.

一、法治文化的内涵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体现和法治精神的法律规范、制度、组织等构成的法律文化整体.高职院校法治文化是指高职院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高校管理者、高校师生员工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体现和法治精神的法律规范、制度、组织等构成的法律文化整体.法治文化从其内涵来讲,应包含三个层面:

(一)法治文化是一种观念和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法治文化作为一种观念意识、观念文明,是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高职院校通过法治文化建设,传播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权威,让广大教师、员工、学生逐步形成“法律至上、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和意识.

(二)法治文化是一种行为准则.

落实是关键.法治文化进校园,从增强法治观念到提高法律素质,形成依法办事的行为再到学校共同的法治文化的形成,应该成为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发展脉络.构建上至领导下到普通员工、师生的“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的行为准则是关键.

(三)法治文化是一种由法律规范、制度、组织等构成的法律文化整体.

法治文化的形成是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完善法律规范、制度、组织的建设,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这种规范、制度下,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任何人都必需遵守,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学院管理者,即使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任何人或机构都不可以凌驾其上.有了制度保证,依法办事的实践,会进一步强化人们的法治信仰,从而进一步推动制度、实践的良性循环.

二、高职院校在法治文化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和意识淡薄

具体表现为:

1.“官本位”、“人治”和“权大于法”等思想在学校部分管理者中仍然有市场

受几千年中国传统文化“人治”的影响,在高职院校“官本位”、“人治”和“权大于法”等思想在部分管理者中仍然有市场,出现违法违纪或者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往往不是交由相关部门处理,而是根据肇事者关系、背景的大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了学校执纪不严和执行太软,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学校腐败频频发生.如在职称评定,学校招生,教学设备采购等方面,部分管理者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报道数见不鲜.另外,对一些违背了校纪校规师生、员工,比如:教师上课随意迟到、教学内容根据自己喜好而定,学生无故长期旷课,一学期几门课程没及格等事情因为人情、面子等原因相应的管理部门没有任何追究责任措施,这种现象在很多情况已成了普遍现象.由于他们的“示范”作用,学校的规章制度很难执行,这就导致人们崇尚权力和关系,而不是法律、规章,最终使法治观念难以深入人心.

2.部分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部分高职学生在日常学习和就业过程中,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差,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个别学生在求职就业时,用人单位有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合同中加重了学生的责任而减轻或者逃避企业的责任等,用人单位的上述做法虽然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由于学生对劳动合同法不甚了解,不能据理力争更不用说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1年,我们对大港区的部分干警的调查问卷表明:85%的干警认为高职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很一般;走向犯罪道路的学生中,80%以上是由于一时的冲动或者哥们义气.无独有偶,我院就发生过两个孩子发生纠纷,另一个孩子出于哥们义气出手相助而被刺死的悲剧.相关调查资料和个别学生恶性案件的频繁发生表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迫在眉睫.

(二)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1.高等教育法的相关法规尚不完善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推进和教育法制建设的纵深发展,现有的教育法制体系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导致一些教育行为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从而影响到高校法治建设水平的提高.我们国家虽然自1999年1月1日起颁布并施行《高等教育法》,但直至今日《高等教育法实施细则》以及其它法律与之相配套的措施尚未出台,如:教师的聘任和解聘,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缺少细则,尤其是对一些违反高等教育法的行为的处理措施不够明确,在实践中容易发生无法可依或者打擦边球的现象. 2.部分高职院校的校纪校规有待完善

纵观部分高职院校的校纪校规,特点之一:重义务、轻权利,尤其是忽视广大教师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利甚至部分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及其管理行为与现行法律相冲突.比如有的学校用罚款惩罚违纪学生,如:学生在宿舍吸烟要罚款,殊不知学校是没有罚款权的.比如《教师法》中规定:教师有进行学术交流,参加进修或者培训的权利等,但在一些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中并没有为保证教师这一权利的实施做出具体规定,使得教师很难有机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或培训.特点之二:学校对普通教师管理严而对管理人员松.部分学校对教师的出勤、教学质量、工作量等有明确量化考核及奖惩标准,但对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往往以难以量化为由不去考核.同时由于管理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致使在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员比普通教师享有更多的权利尤其是在评先、评优以及职称的申报评选等方面有更多机会.

(三)、自由精神相对缺失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在公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这“三大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在要求.、自由是高等院校法治建设的基石和应有的一种精神,同样也是高职院校不可或缺的品格.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在高等院校、自由的精神普遍较为缺失,“官本位”、行政化在高职院校也不例外.领导掌握着教师员工的利益、升迁,但下级对上级几乎没有任何制约权,下级在上级面前唯唯诺诺、毕恭毕敬.阿谀奉承、曲意逢迎等奴才文化同样在高等院校盛行.奴性、权力至上意识都是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

三、高职院校建设法治文化的具体举措

(一)普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等为核心的现代法治精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在公众的心目中,高职院校教师的工作就是依据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根本没必要谈什么精神,如果讲精神,讲的也应该是职业精神等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首先要求我们的公民具有自主、自强、独立的主体意识,这种主体意识是公民产生权利意识的前提,只有权利意识增强,形成权利本位观念,才能用“权利”去限制“权力”,实现法治的社会秩序.对于高职院校来说,我们可以充分利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利用校园网络、橱窗、板报,或者请法律工作者来校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的宣传教育.值得注意的是,普法重点不仅仅是普及法律知识,重要的是引导人们形成对法律的信仰,把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升华为符合法治精神及其要求的法治观念;从过去更多地进行“听话教育”、“义务教育”转为更多地进行权利教育,告诉人们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如何实现这些权利,权利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法律救济,如何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帮助师生员工形成良好的公民意识.

依法办事的实践,胜过百场普法宣传的效果.要让法律被信仰,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要求高职院校必须“依法治校”,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奖惩.不能因人而异、因人情而异和因关系而异,校纪校规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学校做到“依法依规章治校”为全校师生树立榜样,师生才会信仰法律,逐步形成依法办事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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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校纪校规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要使师生信仰法律,前提和基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和法律实施的正义性.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一方面,我国应学习国外高校先进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完善高校的法律法规,从而理顺高校与教师、高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只有这样高职院校的校纪校规才能有法可依,才会避免实践中由于缺乏法律依据难以处理的尴尬.其次,高职院校制定校纪校规时应组织上级领导、法律工作者,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校纪校规的草拟,初稿通过校园网向学校各个部门发布,听取广大教师员工的建议和意见,经不断的反馈修改然后再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以文件方式正式颁布实施.只有程序合法,内容尤其是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只有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这样的规章才会有信服力.


“法善而不循法,法乃虚器也”再完善的校纪校规,不被贯彻执行,也是摆设.要想提升校纪校规的执行力度,要求高校设计一套提升校纪校规执行力的制度,尤其是问责制度.对于每件事情的执行情况都要进行公开监督,对不被执行,不被很好的执行的要进行问责.通过制度建设,保障每位员工都可以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校纪校规面前,人人平等.久而久之,校纪校规得到有力的执行的同时,有助于建立师生员工对法律、对规章的信仰,形成依法依规办事的行为准则.

高职院校作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法治文化建设效果不仅仅取决于自身为法治理念、法治行为的形成所作的努力,还受整个社会法治建设水平的影响和制约.客观的讲,我国目前法治文化建设中还缺少必要的社会条件.一个完备的法治文化,应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政治为前提的,还要以理性的社会意识为条件的.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的体制正在建构过程中,市场经济远不够成熟和完善,而政治对我们来说,还是我国政治文明的目标.我们的理性化的社会意识,还在不断地构建过程之中.在这种背景下,高职院校法治文化的建设是艰巨的和长期的,为此我们要有清醒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