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普法教育模式的调查与

点赞:23260 浏览:10632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在农村开展普法教育,创新普法教育模式,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必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关 键 词  农村普法教育 模式 法治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选择拿起法律这一武器来保护自己.开展普法教育,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拥有这件武器,并在适当的时候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能够调动农民的主观性和积极性,将组织安排学法变为自己要求学法的好氛围,充分认识法律的权威、行使自己的权力,就能促进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普法教育现实背景

众所周知,农村“普法”工作历来是我国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大局.准确了解和掌握目前农村普法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做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2年7月1日至5日,笔者所在的武汉东湖学院暑期实践队希望队一行10人前往桃花山镇进行主题为“关注农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的普法活动,通过走访农户、沿街发放问卷调查表、采访当地政府和学校等众多形式对当地的普法教育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当我们深入到学校、家庭、村委会的访问调查中才体会到农村普法的紧迫性.在现实普法教育工作中,由于普法形式单调、条文枯燥,很多人都认为法律条文难学难记,提不起兴趣,结果普法教育就成了下毛毛雨,不能入脑入耳,虽已普法,但仍是法盲.因此,普法教育不应拘于形式、单调灌输,而应多样化地调动普法对象的积极性.

对农村普法教育模式的调查与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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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向+群内”模式

(一)“单向”模式.

简单来说,普法教育就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向缺乏法律知识的人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以提高该人群的法律素养.目前的普法教育,主要由机构(政府、局、各宣传、司法机关等)和民间组织(学者、学校、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大学生等)对青少年学生、农村村民等人群实施.

(二)“群内”模式.

群内“内部循环”,即各人群内部相互传递法律信息,交换法律知识,加深人们对相关法律的印象,将法律知识与法律精神深入思想之中.

将“单向”与“群内”的模式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发挥法律宣传的作用,在普法的“链条”上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在公民中的“知晓率”,真正做到让人们“知”法.

三、对现存农村普法教育模式的思考

虽然部分地区在普法形式上不断创新,比如“律师进社区”、“一村一法一顾问”、“百场庭审万人听”等新颖形式,大大提高了普法教育的效果,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普法教育难以落实深化.

1、受传统人治思想的束缚,多数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部分农民习惯了历史传统的生活习惯和做法.

2、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干部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对普法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3.现实社会存在着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导致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丧失信心,挫伤学法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普法对象特殊性,开展针对性不强.

农村居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有从业结构多元化和居住生活分散化的特点,普法教育对象的需求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而受人员、事前准备、时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的普法活动必会存在局限性.以桃花山镇为例,当地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在家中的大多为老弱病幼,这些人的文化层次相对更低.要想解决农村普法教育的开展针对性不强的现象,达到普法教育的预期目的,必须进行有的放矢地普法教育,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具体的普法方案.

(三)农村普法教育的形式、方法仍需改善.

目前,农村普法教育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方法简单,形式单一,往往造成农村居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的情况.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有的只是摘印了一些条条纲纲或简单的回答,实用性不够强;有的内容详细,但普法对象未必能看懂,不易达到预期效果.

四、对加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觉悟,转变普法观点.

乡镇领导干部既是农村普法教育的重要组织者,也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必须将普法教育工作搬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转变普法教育同经济工作对立的观念.

(二)结合具体实际,贴近普法对象.

针对农村居民难以集中进行普法教育的情况,可以根据其生产规律,农忙时抓自学,农闲时区分不同普法对象分期分批地组织学习.针对数量庞大的外出务工人员,政府可以在其归乡时,对其集中进行综合性座谈会,或组织普法人员上门慰问等多种形式来进行普法教育,还可以在外出务工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立维权机构,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

(三)革新普法教育形式,增强普法实用性.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农村普法教育中的辐射作用,把普法内容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由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课余背诵给父母和他人听,使家长和学生都受到普法教育.还可结合农民群众实际,按照“需要什么学习什么”的原则,开展“菜单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群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