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山寨版”法律顾问

点赞:12844 浏览:5613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2009年新年伊始,中原草根山寨版春晚还未拉开序幕就引发了一场“一元官司”之争.因网站的宣传画中,使用了赵万鹏的一张漫画,他毅然决然地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此时,在北京,由老孟筹备的“山寨版春晚”正在如火如荼地筹备着.

老孟原名施孟奇,今年36岁,四川达州人,在北京从事计算机工作,自学过摄像.因“这几年央视春晚越来越没新意”,而萌生举办“山寨版春晚”的想法.为此,老孟还专门找了一间办公室组建了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大概有10个人,分别负责网络技术、节目策划、节目质量审核、拉赞助、定场地等.据称,此台晚会的演员均为自愿参加,没有薪水,但演出的交通费、食宿费将由组委会负责.

作为此台“山寨版春晚”唯一的法律顾问,北京市铭德律师事务所马建平律师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笑称自己为“山寨版”法律顾问.

同“山寨版春晚”触电

2008年,网络中到处弥漫着“山寨”气息.从山寨手机、山寨建筑、山寨服装、山寨熊猫,到山寨版周杰伦、山寨版《红楼梦》、山寨版《百家讲坛》、山寨版春晚等日渐繁多的词汇头顶“山寨”之名,遍布各类媒体,冲击着人们的视野.大有凡事皆能“山寨”、凡“山寨”皆有关注度的意味.2008年岁末,“山寨”正式进入全民时代.

众多的山寨大致可分为:以山寨手机为代表的“山寨产品”,以山寨版周杰伦为代表的“山寨名人”,以山寨春晚为代表的“山寨文艺”等几类.

作为一名律师,马建平对此也有关注.他告诉记者,“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代表那些占山为王的地盘有着不被管辖的意味.通俗而言,则是“盗版、克隆、仿制”.被网友视为“打破垄断斗士”的“山寨”从纯商品消费阶段上升到文化层面,仅用了不到1年的时间.但此时的马建平并未意识到,自己竟会被“山寨”撞了一下腰.

2008年12月10日,马建平同一位老朋友会面,在举杯把盏间,老朋友告诉他,“山寨版春晚”的筹划人“老孟正在找法律顾问”,问其是否有兴趣加入其中.对“山寨”略有了解的马建平不检测思索地回答:“可以啊!”

随即,老朋友就拨通了老孟的,不久,三人便在饭桌上敲定法律顾问一事.“老孟在办春晚之初,担心自己因法律知识的储备不够,在繁杂的筹备工作中会越雷池半步,因而,想到了聘期法律顾问一事.”马建平对记者谈到老孟最初聘请法律顾问之缘由.而作为律师的他之所以满口应允,则是因为在其心中,对“‘山寨’现象持支持的态度”.

走近“山寨版”法律顾问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山寨的论文范文集 大学生适用: 硕士论文、在职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95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资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职称评定、初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资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秀选题

2天后,老孟将聘请法律顾问之事公布在了名为“中国山寨电视”的网站――“ccstv山寨版春晚”的网站上.“从2008年12月11日起,山寨春晚发起人老孟正式委托北京市铭德律师事务所马建平律师为山寨春晚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

从这一天开始,马建平律师的手机就开始了不间断的鸣响.“很多记者通过各自的渠道知道了我的,都想要采访我,跟我约采访时间.”马建平律师在网络上的点击率犹如“山寨”一般火了起来.

是否盈利,是否侵权

接受了这一任务的马建平对老孟的评价是“忙碌”.“从担任法律顾问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很难同老孟见面,他特别忙.”马建平告诉记者,当时,老孟在立水桥附近的山寨春晚组委会征集节目,每天接待四五家媒体上百通的.

距离春节还有1个多月的时间,老孟每天除了日常筹备工作,还要不停地接待媒体.这一切让他觉得准备工作时间太紧,压力空前.

马建平与老孟之间寥寥可数几次见面,二人之间更多的联系则是依靠.“虽然我们之间见面的次数比较少,但我主要是对他同企业或者个人签署的协议,在法律上进行把关.”马建平告诉记者,“此番作为‘山寨版’法律顾问的我,在晚会的筹备阶段,主要对老孟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予以解答”.

马建平律师告诉记者,记者问及他较多的问题无外乎“涉及盈利”和“涉及侵权”两大方面.

关于盈利性,马建平律师说:“倘若是一台盈利性的演出,并且在直播过程中出现了有偿广告,这时,演出需要经国家工商部门、门行政许可,然后,还必须到国家税务机关进行登记,设立规范的财务账目,依法进行纳税.如果不然,则涉嫌非法经营.而此次‘山寨版春晚’完全属于非营利性质的,不涉及纳税的问题.”

而针对于侵权问题,他表示,根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春晚”如果申请过商标注册,那么其他人在商标注册范围内使用这个商标名称就构成侵权.关于节目内容,如果并非原创,而是对他人作品进行改编再创作,那么,就应当经过原著作权人的同意方可.如未经原著作权人同意,改编原作品,则侵害了其作品完整权,构成侵权.

但老孟表示,征集的节目都是原创节目,由他与专家、法律顾问组成的审查团进行严格审查.

“御用”法律顾问马建平说,“山寨春晚”不会牵扯到工商局和税务局的问题,晚会属于非营利性质,没有金钱交易,谈不上纳税的问题.所有演员是无偿参与,而且目前也未收取任何赞助费.就算有了电视台录播或网络直播,到时候晚会播出过程中插播广告等,也是电视台或网络公司的行为.但是这种大型公益晚会需要和北京市及场地所在区的门提交申请.“目前晚会的进程很顺利,未触犯任何法律条款.”


同时,他也表示,“‘山寨版春晚’是个新生事物,还有很多的法律问题处于探索之中.目前,我尚未发现触犯法律的问题.希望网友和相关部门能及时提醒,共同努力确保山寨春晚的顺利进行”.

支持“山寨”

马建平所言也在2009年元旦之初,老孟在网站上写给网友的《山寨春晚剧组元旦贺词》中得到了证实.

在筹办过程中,山寨春晚遇到不只是困难与委屈,还有更多的快乐与感动.面对困难,我们会与所有的热心朋友一起来克服.面对委屈,我们剧组的伙伴们共同来忍受.而快乐与感动,我们将会与所有的朋友一起分享!

山寨春晚中的“山寨”一词,已经不再是盗版、剽窃、盲目模仿、恶搞等的化身,而是老百姓自娱自乐、平民化、草根化以及向先进主流文化学习的形象代言.老百姓民间娱乐自古以来就有.只要合法、健康,大家就应该来支持、宽容.过去的一年,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就,但也经历了很多艰难.我们希望通过山寨春晚,自发地娱乐、狂欢,能够淡忘那些伤痛,祈盼新的一年国泰民安,幸福快乐.

我们的春晚虽然叫山寨春晚,但不会涉及侵权,因为节目甚至背景音乐等都是原创的.或许有个别演员的相貌、表演风格与某个大明星很相似,但他们都会演唱自己的歌曲,表演自己的节目!

2009年1月5日下午,在北京京师大厦内举行的“山寨现象法学观察与社会学观察”专题研讨会上,马建平律师表示,他支持“山寨”,如同支持老孟一样.他期待着“山寨版春晚”的如期举行.

“山寨”“山寨文化”

“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是一种由民间IT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其主要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各种电子产品加工制造“山寨厂”遍布广东,大多通过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涉及手机、数码产品、游戏机等不同领域.

山寨文化则是对由山寨制造引申而出的五花八门的山寨现象的总称,草根化、平民化是其特征,山寨文化在抄袭与超越的羊肠小道上一路狂奔,在网络信息社会一路传播.山寨明星、山寨购物、山寨广告、山寨春晚层出不穷,从北京乔丹到中国科比,从iphone到hiphone,从周杰伦到山寨版周杰伦,从美国版《丑女贝蒂》到中国版《丑女无敌》等山寨将平民精神迅速放大.

山寨文化就像万花筒,从不同角度总能看到不同色彩,肯定者从中看到了个性创意、平民智慧、解构权威;批评者则从中看到了低俗粗糙,亦步亦趋.有人对其嗤之以鼻,同样也有人对其津津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