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台连续工作满10年,“10年期”该如何计算?

点赞:22640 浏览:9835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0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我在一家公司连续上班8年了,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再过2年,我就可以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可有人说,这里的“10年工作期”不是从我来该单位上班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请问,这“10年工作期”究竟从何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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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晓燕

邢晓燕朋友:

你好!

关于“10年工作期”如何计算的问题,是和我们每一个劳动者的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10年”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如果以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即2008年1月1日为起算点,无疑不利于很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为此,于2008年9月18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条例》(下简称《条例》)给出了答案.该《条例》第9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该《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据此,你在该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应当从你进入该公司之日开始计算,你已经工作了8年,而且中途没有离开过本单位.所以,再过2年,你就可以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潘家永(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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