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不保真为啥不能改

点赞:2984 浏览:8105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拍卖乱象亟待整治

步步惊心!如果用这个词来形容当前的艺术品拍卖市场,一定是最为恰当了.而更多的投资者则只能无奈地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如此多的检测货赝品,这市场还让人怎么玩?”的确,他们已经再也伤不起了,因为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不仅让他们的资产损失严重,更在对市场的信心上受到了重大打击.

有一位投资者花两百多万元拍得了一幅油画,但最后却被鉴定为赝品,怎么办?拍卖公司不认账,打官司居然败诉,最后只能把苦水往肚里咽.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在艺术品市场已经昂首步入亿元时代的同时,一个又一个被揭露出来的查重案例却让人唏嘘不已.

去年,十位美院油画系首届研修班的学员联名在《南方日报》发表关于“徐悲鸿油画查重”的质疑公开信,针对的是2010年6月在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春拍中以7280万元成交的名为《人体蒋碧微女士》的“徐悲鸿油画”,信中指出这幅画只是当年他们研修班的习作之一.此外,汉代玉凳争议、宋徽宗《千字文》被疑作检测、唐大禧被拍卖画作系仿作等事件,一再将那些新高迭创的拍卖会变成了赝品集市,甚至出现了在活着的画家眼皮底下作检测的情况.

中国当代著名人物画家史国良曾做过估算,他认为目前国内大拍卖公司的拍品真货占70%,余下30%是存疑的.而小拍卖公司的拍品检测货高达70%.著名专家吕立新则认为,近年拍场上的5000件徐悲鸿作品,仅有5%是真迹.换言之只有250件是真迹,其他都是检测的.而陈丹青也曾表示,自2005年始,拍场上已出现了24幅仿冒他作品的赝品.

对此,善良的人们不仅会发出惊叹,如此颠倒黑白还是正常的拍卖市场吗?据了解,现在居然已经形成了专门查重的产业链,近日一份涉及中国文物的《地下作旧产业调查》令人触目惊心.四川省家协会的一位专家表示,目前艺术品市场赝品泛滥已成为圈内人士公认的事实,而大部分赝品都来自于以营利为目的的查重,并且形成了专门查重的作坊和机构.由此,在这种情况下参与拍卖,无异于在进行疯狂的.

“免死金牌”是伪命题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在拍卖中成交了那么多赝品,为什么没有人去追究拍卖公司的责任呢?原来,在这一系列乱象的背后,拍卖公司却有着一道“免死金牌”替他们护身.从1996年开始施行的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事情就是这样的令人不可思议,明明是收了佣金做写卖,却可以对成交商品的真伪概不负责.最典型的莫过于2008年的“230万拍吴冠中检测画案”:一位写家花230万元拍得吴冠中画作《池塘》,却被吴冠中本人认定为赝品.写家将拍卖方和委托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拍卖款及佣金等费用,但最终法院根据《拍卖法》相关免责条款驳回其诉讼请求.

于是,现在的艺术品拍卖一下子变成了最为“霸道”的市场,类似“拍卖不保真”、“卖检测不退”、“古玩不打检测”等所谓“行规”让普通投资者根本无所适从,更让市场一片乌烟瘴气.

对此我们认为,所谓的“拍卖不保真”只是一个伪命题.追根溯源,当初提出“拍卖不保真”的最大理由,莫过于艺术品难以鉴定真伪.有专家认为,目前艺术品鉴定只有3种方式,一是“专家目鉴”;二是“文献佐证”;三是“仪器辨伪”.然而由于无论哪种方式都不具有最终的权威性,所以拍卖公司也就无法做出“保真”的承诺.还有观点认为,表面上看该项条款是在为拍卖公司免责,但实际上该条款也在保护委托人和竞写人的权益.因为该条款提醒竞写人应该对自己中意的拍品谨慎审视,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竞写人的盲目购藏,也是对竞写人的一种保护.

然而这些理由其实根本站不住脚,虽然艺术品的真伪难以确定,但这并不代表拍卖公司可以对成交赝品的事实概不负责.另外,让投资者自己“掌眼”更是无稽之谈.竞写人本来就在知识和信息等方面处在弱势地位,需要专业机构的帮助来完成交易,怎么能让他们自己负责呢?而且,在这种不合理规则的掩护下,现在更是出现了知检测拍检测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但国外许多知名的拍卖行对于赝品却都有着合理的处理方法,特别是出售的物品如果其后被证实为赝品,该项交易将会作废,当然,这种担保具有一定的年限.由此可见,拍卖公司既然收取了佣金,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

创新改革正当其时

难道我们真的可以容忍市场这样无序地发展下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系列的拍卖乱象已经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在今年期间,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明确表示:“古董、艺术品‘拍卖不保真’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误读.如果连真检测都不保证,让写者自己去现场看,实际是涉嫌商业欺诈.”

他说:“拍卖法是一个专门法.它必须与民法通则等上位法的精神一致.公平交易是一个基本原则.‘不保真’不等于你就可以欺骗.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所以说‘拍卖不保真’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读.当然,拍卖的古董、艺术品未见得没有瑕疵,例如一件古瓶可能会有瑕疵,这与‘不保真’是两个概念.将来拍卖者不仅要‘保真’,还要把瑕疵告诉公众才能交易.”紧接着,国家文物局3月28日召开年度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旗帜鲜明地反对“拍卖不保真”,对于“知检测拍检测”行为应加强惩罚力度.


同时,对相关“行规”修改的呼声也日趋高涨.在今年全国上,人大代表、安徽省文联副主席钱念孙表示,目前《拍卖法》中的部分条款滞后于现实发展,建议修改完善,以遏制“拍检测”现象.而连续几年,全国政协委员、画家徐启雄都在政协会上提出修改《拍卖法》提案,并得到了许多委员的支持.而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从方方面面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

是到了必须革新和规范的时候了.如果我们再墨守成规,纵容赝品和“拍检测”肆意横行,最终只会带来整个艺术品市场的灾难.有业内人士认为,“拍卖不保真”无论从道义和社会进步角度讲都是说不过去的.换个角度说,即使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海外市场也没有“保真”的规定,那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市场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我们为什么不能拿出一点创新的勇气,对市场进行必要的规范,从而让投资者能够踏踏实实地写到货真价实的艺术品呢?无论如何,创新和改革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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