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足女索赔催生铁道部“改规”

点赞:23553 浏览:10719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29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突遭,又断双足孤女欲哭无泪

2007年6月,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段茂兵接待了一位衣衫褴褛、几近绝望的当事人,他叫侯平川,来自重庆忠县.一见面,侯平川就泣不成声,在他身后还有一个坐着轮椅的姑娘,令人吃惊的是――她的双足皆无.在长久的劝慰后,段茂兵才知晓了事件令人震惊的始末.

姑娘名叫骆红娟,现年17岁,是一个孤儿,与奶奶相依为命长大.一年前,她偶然认识了24岁的侯平川,并与之产生好感定下姻缘,随后,随侯平川来到他的老家重庆定居,但是谁也没想到一场灾难悄悄降临.

2007年3月的一天,侯平川外出办事,骆红娟一个人闲来无事便出外走走,谁料天色将晚时她迷路了.这时身后突然伸出一双粗壮的大手把她的双眼蒙住,接着一计重拳,骆红娟失去了知觉.待到意识恍惚的骆红娟睁开双眼时,眼前站着两个淫笑的男人,骆红娟随后被这2人了等

夜色墨一样的黑,当骆红娟被这两个人架着胳膊走出屋子时,户外一阵阵刺骨的寒风让她头痛欲裂.“你们给我吃了什么”“是昏睡药,你会舒舒服服地睡上几个小时的.”

一个小时后,3人来到了火车站,在拥挤的人流和乱糟糟的交谈中,骆红娟听出对方是准备把她扔上一趟开往西边去的火车.虽然拼了命地反抗,但骆红娟还是被如潮的人群挤上了车.这是一趟开往梁平去的火车,当列车广播里出现“梁平”到站的声音,骆红娟第一个反应就是“赶快下车!”她随着拥挤的人群开始向车厢门口移动,但是她没料到在火车尚未停稳的时候,自己就被巨大的人流给推下了火车.“啊!救命!”随着火车轰鸣而过,骆红娟双脚瞬间没了等

骆红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医院的等当侯平川赶到梁平县医院时,已是3天后了,看到骆红娟的样子,简直快要疯了,他知道事情的全部真相后,火速地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随后,当他了解到是梁平火车站的工作人员把骆红娟送进医院时,径直来到了车站负责人办公室.

“发生了这样的事我们也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全力支付了治疗费,但是赔偿这一块,我们只能按1979年铁道部的《火车由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赔偿80-150元丧葬费,鉴于物价上涨等因素,火车站愿意给予300元的赔偿.”当侯平川就骆红娟辗断双足这事前来讨说法时,对方搬出了铁道部的规定.

遇仗义律师愤然上书铁道部

当骆红娟听说自己只能得到300元的赔偿后差点昏了过去.“老天,医生说检测肢安装及维修费共要50万元呢!这点钱够什么啊”“红娟,你安心养病吧,你放心!我一定要为你讨回公道!”随后,在侯平川的一再交涉下,车站方面答应继续为骆红娟垫付治疗费.而侯平川则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忠县局,焦急地等待了十几天后,终于传来了令人欣慰的好消息,犯罪嫌疑人陈康和候永终于落网了.在骆红娟接到警方的让她迅速前来指认罪犯时,骆红娟的双足伤势还未痊愈.忍着伤痛,骆红娟被担架抬着来到了那扇巨大的隐性玻璃前.

当犯罪嫌疑人陈康和候永从骆红娟身边经过时,两人都吃了一惊,骆红娟咆哮起来:“是你们把我弄成这样的,你们要遭报应的!”

侯平川把自己恋人的事告诉了《重庆商报》的记者,商报的记者建议他去找段茂兵律师,3个月后,侯平川带着失去双足的骆红娟终于见到了段茂兵.

段茂兵作为民盟万州区委副主任,曾通过政协提案的方式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减免和降低诉讼费的提案,最后催生了全国法院收费新政,诉讼费得到了降低.当听完骆红娟的悲惨遭遇后,段茂兵非常同情,决定接下这个棘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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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茂兵认为梁平火车站搬出1979年的铁道部的规定,明显有漏洞,骆红娟显然不属于“路外人员伤亡者”,但她是被胁迫上车的,在段茂兵的建议下,侯平川迅速在警方的帮助下找到了有利的证据.


6月23日,侯平川在段茂兵的带领下再次与车站方面交锋.但对方仍死咬“铁规”前来对付,气愤交加的侯平川只得悻悻离开.

这时,彻夜查阅资料的段茂兵给了侯平川一个新的突破.“我查到1994年《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中明确表明: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赔偿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很显然这条规定更适合骆红娟,车站方面一直在跟我们混淆概念!”

可是当段茂兵和侯平川又一次找到车站方面时,对方显然有备而来,“骆红娟当时身上并没有车票,并不适合‘旅客’这个概念.”“她是被胁迫上车的,我们有警方提供的证据等”但是无论段茂兵和侯平川怎样辩解,对方仍是坚持己见.

段茂兵重新整理了思路,他觉得自己目前的方向似乎走进了一个死胡同.他想:“我是不是应该上书铁道部呢”

重获希望感恩生活愿为试金石

段茂兵认为,就算骆红娟按照4万元的标准赔偿,仍无法满足她安装检测肢及日后维护的50万元巨额费用,她应该有讨回自己公道的权利.入夜,段茂兵奋笔疾书,一气呵成给铁道部写了一封《律师建议书》.在建议书里,段茂兵痛心地写道:骆红娟是一位正处花季,活泼开朗的女孩,遭此事件后整个人几近崩溃,目前赔偿问题中涉及到了“铁规”的种种不恰规定.1979年的“暂行规定”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赔偿限额4万元的规定在当时有一定积极意义,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现在看来显然过低,显失公平.因而建议铁道部应该尽快出台新规,提高铁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赔偿数额等

7月,好消息传来:铁道部给段茂兵回信了,信中不仅肯定了他的建议,而且还告之近日将有新规定出台.

9月1日,段茂兵等人盼来了铁道部的新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新规实施后,之前两部法规同时废止.

然而,新规将不适用于骆红娟的案件,因为法律有不溯及过往的原则,骆红娟的事故发生时,新规并未生效.为此,段茂兵征得骆红娟的同意,决定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向重庆万州区法院提起上诉.

10月初,骆红娟已结束了第一阶段的治疗,如今她信心十足到投入到自己的官司之中,她说:“不论将来是个什么样的结果,这个新规的出台都让我很兴奋,因为它废除了沿用了20年的旧规.如果我真的能成为一个试金石,能为铁路历史和民众做出一些贡献的话,将永远不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