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场外租赁用地速丰桉的投资风险

点赞:4316 浏览:10399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0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近年来,广西很多国有林场除了在场内发展速丰林以外,还充分利用林场的技术资源、管理经验和资金,在场外租地种植速丰桉,发展速度迅速.经过几年的发展,广西速丰桉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经营风险越来越大.本文作者在了解广西国有林场场外租地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国有林场场外租赁土地发展速丰桉的投资风险,并提出了规避风险的建议,以促进国有林场和广西林业的正常发展.


关 键 词 :国有林场;场外租地;发展;速丰桉;投资风险

广西国有林场场外造林面积已经达到几百万亩,发展势头迅猛,为广西林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速度的增长,出现了现有林地者徘徊不定,囤积土地、林地租赁差异巨大,低产林改造受指标限制等风险,下面本文针对国有林场场外租赁用地发展速丰桉的投资风险进行分析.

1.广西国有林场概况

广西在“十一五”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大批国有林场领导干部和广大林业科技人员的辛苦工作,林场逐渐发展壮大.截止到2011年年底,共有国有林场174家,其中林业系统151家、华侨领域2家、民政领域1家.经营的总林地面积达到2200多万亩,其中场外造林面积达到了400多万亩,占到林区总面积的10%.年产商品木材达到250万m3,占整个广西木材总产量的1/6.林场的资产总额接近200亿元.很多林场建设在城镇周边,其中29个林场内已经建立了自然保护区,24个林场建立了森林公园.有将近10家林场荣获“广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称号.七坡林场、高峰林场等还获得国家“全国十佳林场”的称号.国有林场在维护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国有林场场外租地造林的困难分析

2.1 林地流转困难

2.1.1 现有林地者徘徊不定,囤积土地

目前,持有林(土)地使用权者大多处于观望状态.其一:看好种植速丰桉的市场前景,兴起一股抢林地的局面,竞争异常激烈.其二:租赁林地有利可图,出现了不少的“黑色”相似度检测,这导致很多林场业主需要付出高昂“信息”费后,才能从相似度检测人手中租到土地.其三:集体林权改革后很多土地已经分散到每家每户,已经形成了“一山多户或者一户多山”的局面.当地比较富裕的农民对租金的收益不在乎,宁愿选择丢荒也不出租,从而导致很多适宜栽培速丰桉的土地闲置.

2.1.2 林改后林地分散、连片开发困难

大多当地政府部门对林改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粗糙.一些规模较大的农户一旦承包经营,承包期就会很长,达到25-50年,如果把这些分散的林地收回进行集中经营,很可能会遭到农户的反对,且还会涉及到如何进行补偿的问题,情况比较复杂、连片开发困难.再加上政府人员对林改政策措施未能及时落实,没有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没有认真解决根本问题,更容易引发更多林地纠纷[1].2.1.3 林地租金发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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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发放地租是广西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工作中的难点.很多村民拒绝领取租金.因随着物价不断上涨,前几年在合同上约定的林地租金比现今金钱数目要低很多,所以村民强烈要求提高租金.到采伐时节就能够提出无理要求,寻求额外补偿,诬告林场违约,趁机索回林地.在发放地租的同时,又另付给村民的路费、餐费及其它等各项费用,累计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种种原因均导致林地租金难予发放.

2.1.4 采伐运输难、成本高

当场外造林林场进入到采伐时节,大多村民对葱茏茂盛的林木产生了贪婪的,开始动心思非法获取劳动成果.主要是通过恐吓民工、设置关卡拦截运输道路、阻止开路等,万般刁难,恶意阻挠,从而增加了运输成本[2].

2.1.5 伐后更新难

由于林地周边环境较复杂,成为各种纠纷事件的触发点.导致林场在采伐完毕第一批木材后,一些村民高呼砍木还山,纷纷抢占林地,林场很难继续有序地经营下去.

2.2 政府政策风险

2.2.1 申请采伐指标难

在采伐速丰桉时,大多地方政府对完善采伐指标申请手续方面管理仍欠妥.林场在手续过程中,常遇到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对需要马上进行采伐的树木还须通过上几级领导的层层批准,缺乏采伐指标的及时落实,严重影响采伐进程.同时,对租到手的低产林地,如果不能及时拿到采伐指标,就不能对低产林地进行及时改造、错失最佳种植季节,减少经济收益.

2.2.2 村民要求赞助项目多

目前,村民每遇到建筑学校、道路、饮水工程甚至民间宗教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时,屡屡要求林场提供赞助基金.作为投资方,适度赞助村民也是分内之事.但是随着部分村民小组和村民的得寸进尺,其要求远远越过了国有林场的接受范围(底线).

2.3 法律风险

2.3.1 林地纠纷多

尤其是进行林改工作后对林场场外造林的纠纷事件越来越多.其一是因为部分村民认为林改意味着分山分林到每家每户;其二是因为林改工作过程中,部分林场工作人员在与地方村民搞好关系的同时,领会和理会林改工作仍不够细致,没有认真解释林改前、后种种区别,使村民误以为林场有欺骗行为,借此机会破坏国有林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企图单方撕毁合同收回原有土地.

2.3.2 群众对种植速丰桉认可度低

由于推广种植速丰桉的时间较短,而近几年广西林学界的少数派学者,对种植速丰桉,有不同预见,应为种植速丰桉会导致大面积土地贫瘠、严重影响生物多样性和污染水质资源(笔者持理性观点)等;又由于有些地方政府对此项目持观望态度、加之舆论媒体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部分村民对场外租地种植速丰桉林木心存怀疑、疑虑过大,对大面积种植速丰桉林不认可.

3.对国有林场场外租地发展速丰桉的建议

3.1 建立建全租赁用地营造速丰桉技术经济分析机制 对每一区域(地区、市、县)租赁用地投资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建议在传统的技术经济效果指标中,应增加“社会风险指标”:包括上述提出的几项风险和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交通、通讯、劳动力等;并对不同地区、市县“社会风险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比较.

将“社会风险指标”应作为评估和确定投资场外租地发展速丰桉的一项主要指标(依据).

“社会风险指标”应量化(用值表示)不同地区、市县不同的指标值(社会风险指标值0―10;值高风险越高,租赁期望值越低,国有林场应根据不同地区、市县不同的指标值,来进行投资选择).

3.2 国有林场租地营造速丰桉注意事宜3.2.1 遵守合同承诺,及时发放林地租金

为了解决纠纷隐患,在保证林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前提下,顺利发放的租金一定要及时或者提前进行发放,不能及时发放的一定要向村民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加强宣律法规知识,注重寻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根据市场动态,对租金偏低的地带,进行适当提高[3].

3.2.2 租用新的林地时严格完善承包合同手续

掌握林地权属情况,首先了解村委会工作动态,了解村民对承包事宜的态度.其次,关于调查林地权属的全部资料,必须得到相关政府部分的核实,只有完整真实的权属材料有具有法律效力.最后,认真调查林地边界附近边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边界环境进行核实.做到《山界林权证》上面所标出的分界线和具体地区相吻合.严格完善合同条款;首先,确定好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付款,最好和村民达成一致意见.其次,在签署合同后,确保制定出的合同条款能够切实执行,约束双方按照合同办事.要依法管好林地使用合同;以免发生法律纠纷时,能够根据合同条款依法维护林场合法权益,杜绝不法分子趁机获取不正当利益.

3.2.3 正确处理好与村民群众的关系,

与村委建立互信合作关系,取得村委会的支持.争取村屯中一些德高望重的村民的支持,增进彼此感情、保持密切联系.与村民建立融洽的关系,经常到农家小院里面和群众拉拉家常、说说话,缩短彼此距离,更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主动解决现存的突出问题,需要营林技术管理工作人员经常深入群众,留心群众争议多的问题,从而及时解决问题,赢得民心.

3.2.4 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联系,获取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国有林场的对外造林管理部门必须定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在各种节日到来之前,拜访当地政府,增进彼此关系,从而做好造林工作.

4.结语

广西国有林场推行场外造林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既扩大了现有林场的规模,又为人造板提供了丰富充实的原材料.在此基础上,为建设生态和谐、环境优美的广西提供天然绿色保护林.随着这项工作的进展,得到地方政府部分的参与和支持,相信场外租地发展速丰桉的投资风险会越来越小,进一步推动广西林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