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信息披露探析

点赞:6235 浏览:2125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高质量的研发信息披露可以发挥创新信号传递的正能量,有利于展现企业创新实力,提升企业价值,对高新技术企业尤为如此.本文以2008-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后发现,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信息的披露比例逐年提高、披露内容不断增加,但存在着研发投入总额披露缺失、披露出处不统一等不足.随后从国家和企业两个视角剖析其主要原因,并相应提出对策建议.

【关 键 词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

一、引言

毋庸置疑,创新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关系着企业的未来.提高创新水平离不开对研发的投入,在企业不断提高研发投入的同时,迫切需要一套完善的研发信息披露机制予以配合.有研究表明:高质量的研发信息披露可以展现企业创新实力,发挥信号传递的正能量,有助于投资者进行科学决策[1].企业的财务报告侧重于对企业研发活动的定量考察,是投资者了解企业研发实力的重要窗口.

2007年实施的新会计准则通过表内信息和表外信息两种方式反映企业研发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业研发信息披露.但是,新准则对研发信息的披露内容和格式尚未做出具体规定,由此导致许多企业披露的随意性很大,披露的内容也较为混乱[2].高新技术企业是研发信息披露问题研究的典型样本,对其进行专门研究更具针对性,也更容易捕捉我国研发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本文试从这一视角作进一步的探讨,以期探索到一些有价值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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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本文以2008年到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为样本来研究研发信息披露情况,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共收集到1496家会计年报.通过整理后发现:披露研发信息的企业从2008年的23家上升到2011年的122家,披露比例也相应从19.83%提高到23.6%,研发信息披露的比例都保持着不断增长的趋势.同时,在报表附注中对研发活动进行具体披露的企业从2008年16家提高到2011年115家,披露内容也引起企业的重视.总体上来说,自新准则实施以来,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信息披露不论在披露比例上还是在披露的详细程度上均有所改善.

同时,我们也发现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信息披露上还存在以下主要不足:(1)研发信息披露比例不高.从2008年至2011年,研发信息披露比例均不超过四分之一,在总体上仍然偏低.研发投入是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支出,但许多企业“开发支出”项目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均是空白,让报表使用者无法获悉企业的研发活动,不利于他们的决策.(2)研发投入总额披露缺失.在绝大部分企业的会计年报中,根本搜集不到或者计算不出企业研发活动的年总投入金额.研发总投入金额代表着企业研发活动的总规模,这对报表使用者分析企业的创新水平和发展前景异常重要.倘若在财务报告中不能获得这个数据,未尝不是一种缺憾!(3)研发信息披露位置不固定、名目不统一.新准则对研发信息的披露分散在表内(如“开发支出”、“无形资产”等项目)和表外(附注)许多地方,然而,报表使用者一般不会通篇查找报表中的研发信息,只关注研发信息最可能出现的位置,如“开发支出”及附注.而不少企业将研发支出同时计入多个报表项目中,而在附注中又未加以详细区分和说明.这些含糊不清的披露,透露了企业会计信息含量不高、研发能力低下的信号.

三、原因分析

高质量的研发信息披露对企业和国家都不无裨益,但我国研发信息披露水平不高,这究竟是何原因在作祟呢?下面不妨从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加以剖析.

从国家层面上考察,问题主要集中在准则制定机构对研发信息披露的制度设计上.虽然新准则在表内添设“开发支出”反映企业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但对研发信息披露的格式、内容等基本信息均未做出具体规定,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基本需求,这或是准则设计的瑕疵.是不是准则制定者基于企业创新活动的复杂性、保护商业秘密、会计信息冗余等方面考虑而做出的有意安排呢?事实上,企业的创新活动虽复杂多变但不足以影响信息披露基本格式和内容,一些基本的研发信息披露也不至于对企业商业机密保护构成威胁,更不会增添会计信息冗余,故上述辩护均不具有说服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制度设计缺陷是造成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的首要原因.

从企业层面视角观察,由于准则对研发信息披露未作强制约束,企业就有选择披露或不披露的自由,而目前我国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投入偏低,如果选择披露,岂不是自揭家短?更何况研发信息披露还需要额外的成本,如对研发活动确认、计量和报告成本等,而研发信息披露的信号传递弱效应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不确定性很大,甚至不足以弥补其边际成本,这种“不划算”的写卖是不少企业怠于进行研发信息披露的主要原因.

四、对策建议

要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信息披露质量,需要对症下药,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推行以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辅的披露制度

提高企业研发信息披露水平,制度设计最为关键.针对我国当前研发信息披露比例不高、披露内容混乱的局面,建议准则制定机构推行研发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在报表附注中开设研发信息披露专栏,统一规定披露内容,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通用信息需求.同时,鼓励企业除披露法定内容外披露更详细的研发信息,满足某些报表使用者对特殊信息的需求.强制性和自愿性两者有机结合,使研发信息披露既具规范性又有灵活性,可满足报表使用者多方面信息需求,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


2.统一规范研发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内容

研发信息披露,不是越多越好,位置不固定、名目不统一的披露方式反而让报表使用者感觉混乱,甚至无所适从,信息混乱和冗余损害了信息的价值.因此,建议准则制定者在强制披露的基础上发布统一的研发信息披露格式和内容.其中,研发信息的披露格式主要是在报表附注中增设研发信息专栏,专门披露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研发信息的披露内容包括研发投入总额、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金额、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概述等.此外,还需要企业自身提高披露意识,主动披露研发的详细信息,如研发人员情况、未来研发计划等,以更好地发挥研发信息信号传递的正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