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点赞:2833 浏览:684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0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由于立法表现出的明显滞后性.在我国,网络虚拟财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面对越来越多的虚拟财产纠纷,完善虚拟财产立法,从法律方面对其进行保护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而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应该是多维的.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参考属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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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083-01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数字娱乐业也日趋繁荣.但是随之而来的网络游戏出现的纠纷频繁发生,特别是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成为纠纷的焦点之一.而我国现行法律,甚至世界各国法律的规定都相对滞后,都在网络财产保护方面显露出巨大空白.文章从我国虚拟财产的保护现状入手论述一下虚拟财产的多维法律保护.


一、虚拟财产的保护现状

面对越来越多的虚拟财产纠纷,我国的立法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没有对玩家的虚拟财产的数据资料的相关权益作出规定,玩家对指代其虚拟财产的数据的权利也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九项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已经颁布和实施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也是一片空白.

在我国,网络虚拟财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究其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包括《宪法》和《民法通则》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而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作出明确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网民对虚拟财产的权利也不属于现有的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因此出现了很多玩家在丢失财物后投诉无门的现象.因而为了保护网络游戏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解决“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性认定、制定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性法律法规等关键问题”迫在眉睫.

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有利的保护,现实生活中,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日渐增多并且出现了一系列的恶性案件.

二、关于虚拟财产的多维法律保护的建议

第一,进行司法解释.确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首先,对我国《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的“其他合法财产”,《刑法》第92条规定的“其他财产”作扩大解释,将网络虚拟财产包括在“其他合法财产”“其他财产”内,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作出解释,把购写网络怎么写作的行为也视为消费行为.这样在网上获得的虚拟财产就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的“财产安全”.其次,可以由国务院制定出一部关于虚拟财产权利保护的条例,其中应规定:“网络游戏中虚拟角色和虚拟物品属于动产,具有独立的财产价值”,从而与我国《物权法》中第2条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的规定相呼应.再次,在司法实践中不能一概将游戏玩家的享有的虚拟财产权利视为物权,对玩家所享有的虚拟财产权利的认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是看运营商是否在格式合同中保留了结虚拟之物所有权).第二,确立网络虚拟财产的债权法保护.由于虚拟财产是玩家请求运营商提供游戏怎么写作的债权凭证,这种凭证来源于游戏运营商和玩家之间的消费怎么写作合同关系.而在司法实践中,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经常因玩家数据丢失发生纠纷,怎么写作合同对此一般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明确玩家和运营商之间网络游戏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及效力至关重要.①第三,设定虚拟财产价值的认定标准,将虚拟财产作为财产犯罪对象,明确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规范虚拟财产的交易活动,结束“地下交易”的无序状态,在游戏或网络上设置虚拟的和虚拟的法院,对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予以刑法上的规制.第四,加强网络的行政管理.出台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确立门、门、新闻出版社部门、版权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理顺各部门的相互关系,加强分工协作,完善对网络运营商及其网络怎么写作的管理.同时应将网络交易平台与网下交易平台有效结合:一是在权威的网站提供的完整的交易怎么写作,包括提供规范的虚拟财产交易格式合同、交易确认等,鼓励引导网络用户使用正规的虚拟网络交易平台;二是建立网下交易规则,采用书面的虚拟财产交易格式合同,规范网络用户网下私人交易的行为.加强游戏公司的安全保障责任,一方面,应该加强游戏审查工作.目前,游戏出版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上市.审查的范围不应局限于游戏本身的内容是否健康,还应审查游戏程序是存在明显漏洞,还应该重点审查游戏公司是否存在可能侵害游戏者利益的行为以及是否有逃避相关责任的行为.对于不具备保护能力和保护措施的游戏,坚决不允许上市.另一方面,应该加强游戏公司的数据保护责任.②第五,建立和规范虚拟财产的网络交易平台.第六,在虚拟世界里,建立网络虚拟财产的各项机制.“虚拟世界的纠纷最好还是在虚拟世界里解决,我们现实已经够复杂的了,现实世界的法院目前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去审理虚拟世界里案件.”③

注释:

①纪晶.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J].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社会学研究),2008(3):34.

②康萍.论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50.

③杨洪涛,徐强.全国首例盗卖[J].中国审判,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