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歧视,法律来帮助

点赞:32190 浏览:15292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我国法律也很注意保护老年人的权益.然而,随着经济的多元化,观念的多样化,当前社会出现了与主旋律不和谐的“歧视老年”现象.

坐飞机要签“生死状”

案例:家住北方的张老汉夫妇,其子小张在南方工作.今年春节,小张打算让父母去南方过春节.为减少老人的旅途劳累,小张还特意给他们购写了机票.可是在机场的遭遇,却给两位老人带来了不愉快.航空公司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人搭乘飞机需要和航运公司签订“死亡免责书”,即老人乘机中死亡,航空公司概不负责.

说法:民事责任,尤其是涉及人身权利的责任,一般不能通过签订责任书来加以排除,特别是用格式合同来排除民事责任,更容易引起诟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因此,老人乘飞机要签“死亡免责书”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免费乘车卡成了“拒载卡”

案例:李某所在的城市,为了方便老人出行,政府专门给7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刚拿到免费乘车卡时,李某非常高兴.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很多公交车司机不愿意让他上车.特别是节检测日、早晚出行高峰期,公交车司机见他要上车,总是劝他不要上车,让他坐下一趟车;有时挤上了车,也被司机以人多拥挤、不安全为由劝下车.

说法:《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遵守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的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过程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李某所在城市的公交车司机拒载老年人是违法的.

“立嘱”要子女参加 老人很尴尬

案例:赵某今年80岁了,在他65岁时,老伴去世,他便与现在的老伴吴女士结婚.这些年来,吴女士给他做饭、洗衣服、陪他说话,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比子女更贴心.后来,赵某立下遗嘱,表示愿意在他去世后把现在的房子留给吴女士.为了稳妥,他还去公证处要求公证,但是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以他年龄大为由,非得要他把子女喊来.


说法: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公民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因此,赵某有权独立地处分自己的财产,他的子女无权干涉.在本案中,赵某的公证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无权要求赵某找来他的子女后才能进行公证.

遇歧视,法律来帮助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合同法的论文范文素材 大学生适用: 电大毕业论文、学院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20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任务书、论文题目 职称论文适用: 核心期刊、职称评副高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秀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