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馆建设存在的问题

点赞:18354 浏览:8278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 】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高速发展,也要看到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关 键 词 】数字图书馆;问题

我国数字图书馆经过几年时间的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这几年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极大地制约我国数字图书馆的进一步发展.

一、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重复建设问题突出

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和根深蒂固的传统封闭观念,使得我国图书馆界长期以来无法有效地开展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各馆从“万事不求人”的角度出发,朝“小而全”“大而全”方向发展,试图通过各自规模的不断扩大来满足读者的信息需求,结果各馆之间各自为政、彼此孤立和难以协调的现象十分严重,重复造成严重的浪费.不幸的是这种现象又出现在数字图书馆建设上,尽管总书记曾就党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一事作过“要抓紧建设,快见成效,同时要防止重复建设”的重要批示;李岚清也就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问题作过“要防止重复建设”的指示,但近三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司企业的支持下上马的数字图书馆工程很多,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各种利益互相制衡,使得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各自为政,缺乏凝聚力,“资源共享、联合建设、优势互补”的原则成为一纸空文.我国公共、高校和科研等三大图书馆系统间依旧抱着“小而全”“大而全”的理念,互不写账地争相上马大型数字图书馆建设项目,数字资源建设方面重复严重.完全意义上的资源共建共享难以实现.因此,这一问题如果不解决,将造成对国家投资的严重浪费.

数字图书馆建设存在的问题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图书馆的论文范文资料 大学生适用: 学术论文、在职研究生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96 写作解决问题: 如何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提纲、论文结论 职称论文适用: 期刊发表、初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如何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题目

二、技术落后,标准不统一

在2002年5月召开的一次数字图书馆国际研讨会上,韩国东北亚开发委员会委员长李宰勋当着众多中国技术专家的面批评说,“数字图书馆技术,韩国比中国先进至少5年”.当时,没有任何人站出来反驳.这反映出我国数字图书馆技术的落后.仅就最基本的图书数字化制作技术来说,中数图和超星采用的是技术含量较低的图像扫描技术,中数图的一些人认为,扫描是切实可行的方式.但大多数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了怀疑,该项技术突出的缺陷是,首先不能直接提取文字信息进行检索、分类、摘 要 ,更谈不上在此基础之上的深加工和整理;若加以人工标引则会耗费大量人力,将来面对海量的信息,要进行人工标引几乎是不可行的.其次,占用的硬盘存储空间大,同样32开的300页的图书,全息版占用空间1-4M,而扫描版占用空间15-60M.而文本方式虽然有文字信息,但没有图形图像、字体号、版式、公式图表等信息.目前国内只有书生之家和方正APABI采用了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能够提供全文检索的全息数字化技术.如果数字图书馆在建立时不采用先进的技术,各自为战,将后患无穷.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对此也忧心忡忡地说认为,“作为图书馆今后的发展方向,选择技术时必须带有一定的前瞻性,避免因为技术问题造成比较大的浪费”.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问题涉及到多种文献格式的描述标准、元数据的定义标准、各种代码和标识符的定义标准、文献类型描述标准、软件接口标准等.已建或在建的数字图书馆,书目记录格式和文献标引规则不统一,而且大量的数据库及电子出版物结构本身也不兼容,各系统之间难以相互沟通、相互应用,资源无法共享,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随着数字图书馆发展速度的日益加快,标准不统一的代价将越来越大.目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已委托863数字图书馆战略组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专门成立了“统一标准组”,但业界相关人士就对此作法持有异议,他们认为对于数字图书馆这样大的项目来说,必须遵循市场标准,而不应由某个标准化组织来定规则.

三、版权意识薄弱

版权问题是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最关键最基础的问题,也是数字图书馆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但是,我国图书馆界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多数图书馆在建设数字图书馆的过程中不仅无视版权问题,而且还心存侥幸的心理,以法律尚未认可的“默示许可”方式擅自将权利人版权作品搬上互联网,有的馆还对外宣称“上网至今,拿走者没有,拿来要求上网者却络绎不绝”.图书馆界有些专家学者不顾国内外版权保护不断强化的事实,提出我国现行的版权法“实际上与图书馆的关系不大”,所以图书馆对待知识产权“只需要尊重”,“不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人为地作茧自缚、庸人自扰,更不要形而上学”,有的人则从“社会公共利益”、“公益事业”、“公平与效率”等角度论证了数字图书馆自由使用作品的合理性.这些论调无疑给本已版权意识薄弱的图书馆界在建设数字图书馆过程中把版权人利益抛到脑后边的作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02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开宣判了北大教授陈兴良状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版权侵权纠纷案,最终判决中数图赔偿原告陈兴良经济损失八万元,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企业法人将原告的作品上传到国际互联网上,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故作出上述判决.图书馆界本应从此案中吸取经验教训,但图书馆界有的学者却认为,法律强调“‘形式合理优于实质合理’而不管图书馆从事信息资源开发的特殊性”;由于“有些人不了解知识产权从其产生的那一天就是为了公共利益”,因此该案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矫枉过正’色彩”.显然,这些言论和主张是非建设性的,无助于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的解决.

四、运行机制问题

数字图书馆建设需要花费大量资金,有人认为要真正实现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化,到少要投入100亿元人民币.尽管国家近年来加大了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投资力度,但从长远来看,国家不可能完全承担数字图书馆建设所需的庞大费用,国家的资金应该起到扶持数字图书馆产业的作用,企业将逐渐成为数字图书馆建设的主导者.民营资本投资的书生、超星已经和国家投资的中数图形成了直接竞争.在收费业务部分,中数图所占的比重是三家中最小的.中数图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占有优势,其原因在于未形成市场化运行机制,加上其内部政企不分,计划经济色彩严重,大量的国图行政人员在数图担任公司职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项目没有进行公开招标,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中数图的发展.中数图的这些问题是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出现的典型问题,在其它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中同样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