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医患关系

点赞:4356 浏览:1743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10·25”温岭杀医血案在1月27日宣判,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锤音刚落,黑龙江省再次发生血案.2月17日,齐齐哈尔市北钢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孙东涛被杀.一个名叫齐洪生的19岁患者用一根50厘米长的铁棍行凶.齐洪生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事实上,最让医务人员无法理解和伤怀的已经不是一起起伤医或杀医事件,而是悲剧之后,医务人员并没有得到公众、网友的同情与声援.

法律可以将一两个偶尔举起凶器的患者绳之以法,可是当公众中的多数对医务人员极度不满意、甚至“同仇敌忾”时,试问该怎么办?丛林逻辑不宜医患关系

业内共识是:医患关系不好,原因是卫生政策与体制问题.不过,如果医务人员不能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即使我们“全民免费医疗”,医患关系也不会彻底好起来.

一些医院对医患纠纷只是简单“对症下药”,一罚了事.甚至为了减少纠纷,而以“消极保护”思想扭曲“医道”.前不久,我在一家医院发现,《手术同意书》已改名为《手术志愿书》.再仔细看患者签字栏,几乎都以“要求”二字开头,“要求切除双侧卵巢”“要求输血小板”等.这让我想起某位著名医学专家此前在中国南方国际心血管病学术会议上说:“今天,我们的医生已经不会给患者看病了,因为他们的脑子里面为了减少纠纷只记得两句话:‘可查可不查的一定要查,可救可不救的一定别救’.”话音刚落,下面居然掌声一片.医生们为什么鼓掌?因为这样说很解气.

如此“看病”,似乎可以对医生起到一种“消极保护”作用.但是,很快地,你会发现《志愿书》和“要求”并不能减轻一丝医务人员对患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反而会令医患关系变得对立、疏远甚至冷漠.这种“消极保护”将会造成滥开检查、推诿急危患者的现象屡禁不止,并最终导致医患俱伤.试想,年近九旬、一身疾病,已经成为“易碎品”的你,在这种可怕的“消极保护”之下,将很难找到愿意接收你的医院,因为害怕稍有闪失,万一说不清楚死在医院里.

这些年,行业内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思想有关.由于政府补偿机制不到位,所以政府对医院有愧,便在行政管理上睁一眼闭一眼,加之管办不分,导致政府行政威慑力很难震慑公立医院和医生.于是,“对不起患者”的事情屡见不鲜,愈演愈烈.面对患者需求不断提高的医疗行业,非但不是迅速转变医疗怎么写作模式与观念,反而遵循了一种“丛林逻辑”——“你对不起我,就别怪我对不起他”.医务人员将一些困难和问题转嫁给了患者.

在这种逻辑下,“商业利益”成了医疗行业的“朋友”.更有甚者,滥用药物已经突破了不得“图财害命”之道德底线,更遑论医生之道德底线.我想,这可能才是今天医生越发感觉职业幸福感下降,缺少基本尊严感的关键.以帮助患者为行医目的

一位美国学者在国内某知名医学院讲学中,曾给中国的医学博士生们提出一个问题:“从医学角度请回答,人是由什么组成的?”学生们不约而同地答:“细胞”.美国学者紧接着提问:“那么从医学角度请回答,狗是由什么组成的?”学生们又不约而同地回答:“细胞”.安静片刻后,课堂里一片笑声.

改革开放30年来,医学界最大的改变是什么?是“人”.中国人、中国患者发生的最大改变不是他们的生物属性,而是他们的社会属性.如果用“细胞”代表人的生物属性,那么“权利”便可以代表人的社会属性.这就是美国学者发问的真实动机,他在用一个简短的问答证明中国医学教育的最大问题所在.

这些医学教育基于生物医学模式培养出来的医学博士生们,在大学里,从高数、物理到解剖、组培,是用培养科学家的方式被培养;在医院里,又用考核科学家的指标被考核,从英文水平到SCI论文的发表.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医务人员无论如何早起晚睡,也无法满足今天患者的需求,医务人员也一定会倍感力不从心.

实际上,如果当医务人员把“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作为行医的唯一目的,就会发现工作如同一场,要么成功、要么失败,而最终一定以失败作为结局.因为几乎所有的患者最终都要死在医院里.更为可怕的是,如果当医务人员把“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作为行医唯一目的,会发现工作结果是自己不可操控的,不可决定的,哪怕是轻微的疾病,都不能对患者做出治疗结果的承诺,因为那是你不能确保的.如果医生换个角度,把“帮助患者”作为行医的目的,作为医学之新目标,就不会有失败.

“帮助患者”本身也包括了“治病救人”.更为重要的是,在“帮助患者”的过程中,医务人员一定会获得比“治病救人”更大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哪怕面对一个胰腺癌晚期的患者,如果从“帮助患者”的角度,你会发现可以减轻他的痛苦,可以提高他的生活质量,可以帮助他战胜对“死亡”的恐惧,甚至可以满足他临终前的最后一个小小的心愿.建立朋友式医患关系

教师、律师、记者、公务员和同行,没错,正是这五类“学习型患者”经常惹医务人员生气,是医务人员平时最不喜欢的患者职业,因为,他们不仅有强烈的求知,更有极强的求知能力,而且他们经常挑战医生的权威与傲慢.

患者可以在诊室外用手机搜索医学专业知识,互联网已经使得医务人员对专业知识垄断的年代结束了.随着社会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开始加入到学习型患者的队伍中.

而医务人员仍然习惯于“父权式医患关系”:比如,我为你好,你听我的,不要问那么多问题,按我说的做就是了.“父权式医患关系”实际上已经结束了,唯有“朋友式医患关系”——基于共同参与的学习与讨论,可以令“学习型患者”满意.

法律上“知情同意”制度完全没有保护医务人员的作用,而今天绝大多数的临床医生却还在将其理解为“免责”“保护医生”或“走个程序”“负担”,少有医务人员将“知情同意”上升到教育病人的高度去看待和重视,这也正是为什么这些年让病人签字越来越多,而纠纷也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展望国际上医学的发展方向,面对“学习型患者”,国外医务人员选择的是“主动改变”:运用多媒体课件、VCR录像、App应用软件大幅度降低工作量的同时,又提升了教育患者的效果,而国内医务人员却还在抱怨和责备患者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难伺候.媒体是友是敌?

“媒体是医院最好的朋友.”听到这句话,很多卫生行业的管理者都会一头雾水.这些年,中国卫生行业的管理者几乎都视媒体和记者为洪水猛兽.

因为屡有爆出,有的医院将无名氏患者放置在其他医院门口,有的医院将欠费仅百余元的重病残疾患儿强行送回家里,有的医院则将交通肇事的受伤流浪女遗弃在树林中,有的医院将无人认领的死胎尸体丢弃在河中等新闻事件.当然,所有的当事人又似乎有道不完的委屈与无奈,似乎让我不得不认为他们也是受害人.我曾经问过很多的医院管理者,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办,他们的答案几乎千篇一律,首先想到的是政府,碰壁之后便会想到继续治疗,但可以考虑“保守治疗”.

改革开放30余载,中国社会最大变化乃“市民”力量之崛起,这是政府力量之外的一股不可小觑的社会力量.由此,也提示卫生行业领导干部的思维模式必须跟上社会发展的变化,真正做到与时俱进.管理者们必须明白,媒体是当今中国医疗卫生行业沟通政府与社会力量的有效途径,医疗机构中有许多需要帮助的弱者,而社会上更有许多希望帮助别人的好心人.医疗行业必须拆除思想深处的行业之墙、医院之墙,将“帮助患者”作为超越“救死扶伤”的新行业目标,才可能自己想出解决各类困难与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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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医疗机构总觉得慈善离他们很远,就是因为思想深处还在将医院当企业办,而非公益慈善机构.实际上,慈善就该在医院处处可见,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专人负责这些工作,决不能把医院的职能简单限定于“治病救人”.20张床配一个保安,一定不如20张床配一个社工或者志愿者有效.医院必须行动起来,可以和媒体开设定期的慈善专栏、大爱栏目;可以聘请当地的知名企业家成为医院的理(董)事会成员;可以设立专门的社工部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可以向所有社会上的慈善组织、草根组织、爱心个人敞开大门;可以设立慈善感恩墙,将帮助别人的人和受帮助者的名字都镌刻在医院的建筑物和围墙上;可以设立小额扶助基金,允许医务人员对特别困难的患者免收、减收医疗费用;可以通过院内的规章制度,将患者剩余药品送给特别贫困的患者使用,等等.

这些年处理不好医患关系,其主要原因就是卫生行业在价值观和思维模式上出了问题,将医患对立起来去想解决问题的方法,结果毫无建树.如果价值观和思维模式不改变,想出来的所谓方法也是没有用的.因此,医疗卫生行业在作任何决策时,真正应当从患者的最大利益出发,以患者为中心,将患者的疾苦、困难放在第一位.

作者为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