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

点赞:5871 浏览:1737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19号),就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作规定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

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员范围: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在2012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基本养老金并在2013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标准

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 大学生适用: 专升本论文、大学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80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参考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设计 职称论文适用: 技师论文、高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参考 论文题目推荐度: 经典题目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二)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具体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三)按退休人员年龄计算,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的退休人员出生时间核定,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含),每满1周岁(不满1周岁不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原自治区劳动厅)批准取得的高级技师职称.

(五)至2012年12月31日(含)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符合上述第(一)至第(五)点规定条件的,按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调整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72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720元计发.

三、调整执行时间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审批办法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直属企业和其所辖县属企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驻桂企业和自治区直属企业由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审批;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