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培训乱象参训大学生权益保障

点赞:16323 浏览:71263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5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报告高校培训机构发展现状,提高社会对高校培训机构乱象以及大学生权益保障的关注度,发现分析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另外对大学生在培训机构中权益受损的问题进行研究,提高大学生了的辨别能力,为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寻求途径,为高校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依据,对政府对高校培训市场加强管理提供有着借鉴意义.本文将对高校培训发展的现状、大学生在接受培训时所遇到的问题、国内外高校培训市场的发展情况对比、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和措施.

关 键 词:高校培训;大学生权益;法律保障

前言:国内对大学生权益保护的研究多限于受教育权的维护,而从整体上对大学生权益进行保障的研究有待深入.受教育权固然是大学生在校期间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但作为一名公民,作为消费者,大学生的其他合法权益却未得到法学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特别重视.随着我国大学生就业压力不断增加,学历教育不能再满足大学生的需求,而以大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增加.但我国培训机构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在市场竞争中缺乏指导,由此导致了培训机构的乱象.加之大学生与培训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学生参加培训机构存在盲目性,权益被侵害的现象屡屡发生.故对高校教辅行业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加深了解,有利于我国对大学生权益保护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对此的研究不仅有利于大学生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而且有利于我国培训市场的规范和完善,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高校培训乱象及参训大学生权益保障的现状

现阶段的现状:国内外法学界对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侧重于受教育权,大学生参训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重视,在该方面的研究不够成熟.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的逐年增长,大学生就业压力不断增加,纷纷投入各种培训机构学习,根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高校培训市场主要由考研、考证和兴趣三大类辅导班组成.虽然我国高校培训市场不断壮大,但由于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致使培训机构无序竞争,从而引发大量问题,如教学质量差,课时不达标以及收费混乱等问题.面对高校培训机构的良莠不齐,大学生与培训机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大学生权益受损的事件屡屡发生.为了给大学生一个良好的培训环境,保障参训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迫在眉睫.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20世纪80年代初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空前高涨,我国教育培训市场开始形成,他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壮大.当我们为我国教育培训市场的迅速发展欣喜之余,我们不能无视我国教育培训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培训资源有效供给不足;培训市场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市场运行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国际竞争能力差等等.针对上述问题国内有关学者进行了研究,认为应从对教育培训业的认识、坚持先进文化的引导、完善市场运行机制等方面入手解决.国外培训市场的研究是以教育经济理论为基础,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如今已经达到很高的理论程度,认识不断深化.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同时也就应享有与其身份相适应的权益,如受教育权、知情权、名誉权、交往权、平等就业权等,虽然这些权益易受侵犯,但国内外学者对此有很高的关注,使其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教育培训与大学生权益保障问题都有一定的学者进行过调研分析,但本组成员经调查发现大学生参加高校培训班所受到的权益侵犯问题关注者甚少,故很有必要对此进行专门的调研,完善此方面的空白,更好地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大学生权益的对策:

1.大学生应当增加对该行业的了解,可以更加放心的参加各种训学习技能可以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其消费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

2.培训机构的培训资质问题.教育培训机构是一种特殊的怎么写作机构,其经营业务主要是学习辅导和技巧培训,这种对机构的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但如今的资质认证却未出台一个确定的标准.促使培训机构的合理规范发展,树立起良好形象,减少学生的顾虑,增加更多的生源.

3.政府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培训机构市场的规范与政府的监督管理是分不开的,地方政府应落实消费者保护法中的规定,建立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靠制度管人管事,扩大公众监督力度,让教育培训机构运营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下.

4.大学生在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的途径的完善.诉讼难是当下阻碍大学生维权的一大难题.面对侵权时,司法救济不及时,诉讼程序过于繁琐,未能形成一套连贯的系统,这都是造成维权难的原因,也是大学生合法权益屡屡遭到侵害的原因,因此要疏通救济渠道.

结语:如今高校中的教育培训行业在不断扩大,但相配套的监督监管机制和行业标准却为到位,致使教辅行业良莠不齐,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本项目组通过对高校培训乱象的深入调查,得到大量第一手资料,直观地展现大学生在培训中权益受侵犯问题,对培训机构的规范、对大学生的维权和高校的管理等都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