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税制改革问题

点赞:3536 浏览:1101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本文首先根据舆论中出现的“馒头税”问题出发,分析了当前中国税制征收问题上出现的几点问题,认为我国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仍然要将税制改革同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模式和人民利益相结合,最后针对前述的分析对我国税制改革给出相应的建议.

关 键 词:馒头税结构性减税;税制改革

一、引言

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基本上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30年内,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逐步建立起来的,“简化税制,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提高效率”是税改的总趋势.然而,在2011年8月美国《福布斯》公布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①排行榜中,中国内地排名世界第二.近日舆论暴露出的多项税收征收问题如:“馒头税”、“月饼税”等都对我国的税制提出了挑战.由此税改的有效性对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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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重以“馒头税”为例,深入分析当前我国税制制度存在的几点问题,通过拉弗曲线做模型分析,结合我国近年提出的税制改革方案与相关政策论述税制改革的有效性问题,并对未来中国税制改革方向提出相关的建议.

二、新时期税制改革下的“馒头税”

媒体所称的“馒头税”其实是对销售馒头征收的增值税,而并非专门针对馒头这一食品单独开征的税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生产和销售馒头应当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粮食、食用油按照13%的税率征收.根据1994年出台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切面、饺子皮、米粉等粮食副制品,按照粮食的税率13%征收.而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则应该按照17%的税率征收,因此“馒头税”按照17%的税率征收.

通过上述的分析来看,表面上造成所谓的“馒头税”只是由于广大的老百姓对于税收常识的缺失引起的.实际上,“馒头税”在过去或许从来不是问题.因为在十几年前,那时候的馒头还是食堂和小作坊的天下,大部分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缴税.而今一些规模企业也参与进来后,“馒头税”的问题就出现了.

然而“馒头税”的问题并非如此简单,潘耀民连续三年在济南市上提案建议降低“馒头税”这一行为和舆论中百姓强烈的反应来看,这是实质上是人们对税负之高感到恐慌所引起的.税负之重和税负之痛,已经通过影响个人的经济发展直接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馒头税”的背后,反映的是当前不容乐观的制造业营商环境.

我国目前高税收收入来自于高税率,这违反了财政原则中的适度合理原则,根据现代供应学派万尼斯基的拉弗曲线②,税率高不一定就能取得较多的收益,在收益水平既定条件下,宁可选择低税率而非高税率.当税率过高以至妨碍生产,使政府收益反而减少时,降低是税率则可减轻对生产的妨碍,促进经济的增长,使政府收益增加.

1996年开始至今,我国税收弹性系数4均大于1,税收出现超经济增长,而这一现象出现的根据原因,就是重复征税.我国税收体系中现行的共有19种税,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其他税种相配合的复合税制结构.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财政收入角度出发,在税收制度设计时,存在部分重复征税现象,尤其是营业税的重复征税问题.税收制度设计中的重复征税因素不改变,税收超经济增长就会长期存在.

三、当前我国税制改革基本方向

在当前中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大背景下,税制改革便被列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税制改革一方面是因为入世降低进口关税的承诺,二是现行税制存在内部矛盾,即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统一、个人所得税分类征税、资源从量定额征税、房地产税收负担不均衡,针对上述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新出台的税制改革,主要是针对三个方面进行改制,一、房地产税的逐步推广.近年来,中国房地产泡沫严重,房屋空置率高.为了促进我国房地产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通过房地产税的推广,一方面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房价;二来能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二、部分税种改革.在个人所得税上,体现低端减负、高端增幅、优化再分配.由于针对所得税采用的是累进税率,减少累进级次;通过废除相应的税种,并针对我国当前的国情和外部性问题开征新的税种,以起到合理配置资源和调节产业发展.三、完善分税制配套措施.由于税制改革本身就是利益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会对部分行业或相关产业产生新的负的外部性影响,因为为了平衡改革所带来的分配不均,适当提供配套的转移支付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起到协调税改的作用.

四、结论

基于对当前税制改革下存在的问题和新税改的方案,我们可以对这些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相应地为未来的改革方向提供建议.

当前税改下存在的问题:

1)纳税人纳税常识缺失

2)营业税等造成重负征税现象明显,制造业等相关产业税负严重

3)房价居高不下、物价持续上涨和部分资源短缺现象对税改提出新的挑战

4)收入分配公平性

5)税种范围较窄

建议如下:

1)增强公民纳税意识与开展纳税的基本常识的国民教育,并加强税收透明度,使税收在征收工作上能够有效的开展,减少百姓的舆论,为税收征收营造和谐的环境.


2)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通过结构性调整减少税负水平,包括增值税的扩围,扶持小型微利企业,支持科技创新,扶助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3)资源税、房地产税是有针对性地在原有的税负上有所提升,具体操作还需要政府做好相关配套准备.

4)针对收入的分配,应减轻低端赋税,增加高端赋税,且对上层收入人群实施新的严格的纳税申报制度,以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

5)延续2010的税改的方向,继续增加新的税种,扩大税基的作用的同时起到调节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福建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