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为什么需要法律?

点赞:4342 浏览:15272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1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随着新中国成立,实施改革开放,法治思想逐步深入人心.国家积极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努力在社会生活中贯彻该基本方略.经过近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法制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它逐渐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其特有的作用.21世纪是一个思想自由化的时代,人们乐于提出问题.所以就出现了“为什么社会这么需要法律?”“为什么法制这么重要?”的疑问.接下来我就着这个问题说一下我的理解.

关 键 词:社会规范;法律

在给法律进行定义时,法理学家就认为:“法律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规范”.他们认为法律通过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来达到一种和谐的社会气氛,从而稳定社会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因此才在历史潮流中不断地向前发展.其实这种观点不无道理.

在中国,法律刚开始其实并没有受到重视,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演变,它的地位却越来越高,很多界外人士对此很是不理解.在奴隶社会时期,中国古代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礼和刑两大部分,即“礼源于祭祀”和“始于兵”.礼源于祭祀,指礼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社会调整规范,最初起源于古人在祭祀活动中形成的某些礼仪道德规范.始于兵,指在大型军事活动中形成了严格有序的行为规范和高度严明的组织纪律,这些军法则被学者认为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最早的法律规范.早在夏政权正式建立以前,夏禹即通过举行祭祀礼仪活动,来表达”致孝与鬼神”的敬畏之情.并借此编造出夏禹之母梦接”流星”,”又吞神珠薏苡”,试图证明夏后氏是”服天命”而诞生的.商也以此建立政权.而后虽然社会性质发生了巨大变化,人类从奴隶社会步入到了封建社会,但是礼仪仍然在政权建立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它逐渐发展成宗族等级制度,配之惩罚措施在人们的家庭方面发挥了很好的效果.秦朝,汉朝以及其他朝代在这方面都有规定.秦将此类归结于民事法律,有”社会身份与民事权利””婚姻家庭”,指出具有不同等级身份的人,在法律上就享有不同特权;在家庭关系中,夫权却并不明显.汉朝则有”亲亲得相首匿”的刑事原则,认为直系亲属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应大于国家利益,当然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罪.以上这些律条在后来的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有着哼高的地位.从军法中发展过来的刑事律条也开始作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秦朝的刑事罪名就有”降敌罪”,规定”对于在战争中投降敌人者严刑惩罚,不仅本人斩首,而且株连其家人”,汉朝也有此类规定,可见当时国家很是重视这方面.不仅在古代如此,正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法的地位逐步上升.我国先后进行了六次宪法修改,并确立了宪法为根本法的地位,其他一切法律皆以宪法为母法.并且加设了法律部门,扩大了法律体系,例如民商法部门有民事法律和商事法律两个分支,经济法部门有六个分支,宪法相关法部门有四个分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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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种种说明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的确上升的很高.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

正如上面所说的礼是一种社会调整规范,也就是说它的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从而规制社会秩序.同样的,古代战争中所形成的军法经过改造或修订后,不仅适用于军队活动,也适用于战后人们的日常社会活动.这样的规范可以通过强制或惩罚手段禁止人们的危害性行为,从而稳定社会秩序.可见,中国早期的法律是一种道德化和禁止性相结合的规范体系,其在无形之中约束了人们,而这也正是统治者维护统治所需要的.对于从原始社会发展过来的以氏族为基础的奴隶社会,存在很多问题.为了稳定统治局面,氏族认为神圣的礼仪活动成为了统治者的有力工具.他们通过礼仪活动获得了氏族的认可,并间接地约束了氏族的活动行为.结果维护了统治.而在封建社会时期.自秦灭六国,统一天下,建立秦皇朝后,各个朝代的领土面积及人口大体上都是比较大的.所以,一方面,由于国家统一而聚集在一起的各个民族无论是在风俗习惯上还是语言上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而这很容易引起大规模的民族矛盾冲突,从而严重危害到了统一的封建王朝的稳定;另一方面,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些统一措施后,商品经济逐步发展起来,冲击着封建政权的经济基础——自然经济,从而间接冲击着封建王朝的正统局面;再者领土面积较大使统治者在地方上面的管辖权得以消弱,这就容易形成地方割据危害统治.于是一套具有统治着赋予的权威的,完善的,强制力大的法制措施就出台了.秦朝统治者以法家思想为立法依据,本着轻罪重罚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条规.”降敌罪””””不敬国君罪”等这些附加的处罚如死刑,肉刑,徒刑等皆残忍无比.汉朝虽然在制定法律上是以儒家思想为本,其法律条规与秦朝有些不同,但是在大体上还是较为一致的,都对违反规定者做出了这样或那样的惩罚.而他们之所以订立下处罚的目的则是为稳定的王朝统治铲除一切危害因素,实现真正的统治.国家给予这些律令权威性,就在本质上承认了法的重要性.所以在当时律令确实成为了国家实行统治的有力工具,在老百姓的心目律令是让人敬畏的.在此之后的各个朝代在大体上也都袭承了他们,目的不言而喻.也许会有人说,那是在古代,那个国家权力主要集中在占人口少部分的统治者手里,可是当今社会已经是的社会了,在古代可以讲得通的理由在当今社会怎么能讲得通呢?其实结果恰恰相反.我们都知道,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运而生,并且快速发展起来,不论是在经济收入上还是在综合国力上都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就如哲学上所讲的”事物具有双面性”,它给我们带来有利利益的同时也给我们引来了不利的挑战.拜金主义开始流行,贪污腐败的案例越来越多,人们的内心经受着道德与经济的双重考验.面对这些有可能危害社会的问题,国家应该怎样做?于是法被人们提出来.原因就是它是一种社会规范,它可以通过规范人们的社会性行为而做到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例如民事法条中第二十六章的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涉及经济贸易和运输方面,第二十四章的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涉及合同方面等等.这些法律部门的法律条约相辅相成,就像编制的渔网一样,包含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从而起到了调节人们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效果.所以上面的理由同样适用于现在.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社会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有的的问题,所以才会需要法律.而法律也以其特有的魅力作用于社会.(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