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会计结算业务的主要操作风险建议

点赞:6121 浏览:18886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结算业务在维护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和促进经济金融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当前金融机构的会计结算业务中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蕴藏着极大的风险,从过往案例结合目前金融机构中经常发生的操作风险事件分析金融机构会计结算业务的主要操作风险.

关 键 词:金融机构;会计结算;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一、当前会计结算中存在的主要操作风险

(一)结算账户管理方面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要求开户银行了解客户.但目前由于集团利益或个人利益的驱使,开户资料的核查不到位,如:办公地址不存在;或同一办公室中有数家销售、贸易、相似度检测公司并存的现象,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皮包公司和空壳公司.

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和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结算业务,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由于监管不到位,目前违反上述原则的现象屡见不鲜,个别银行客户经理或柜员为谋取个人利益,利用手中的客户资源,为客户间提供虚检测的结算量,达到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即达到所谓的“双赢”.

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工资、奖金收入等十类款项可以由单位结算账户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并且第四十条规定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但目前各家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和竞争的有利角度出发,执行并不严格,虽然反洗钱对公转私也有监控,公转私较为普遍,同时也方便了个人多头后利用POS机套现用于生产经营,为虚检测验资、增资提供了方便和可乘之机.


4.《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六十六条分别规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由于目前上述规定的监管不到位,金融机构从自身利益和业务经营拓展的需要理解,认为只要不在同一网点即可,出现了目前的多头开户,为企业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网上银行和POS机结算业务方面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在网上银行和POS机结算管理业务方面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一是网上银行自助结算的监管不到位,为不规范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了平台,为企业大额公转私、制造虚检测交易额提供了便利,网上银行制造了客户的虚检测资信,从而导致许多诈骗案件的产生,对社会形成严重的危害.二是同业间无序的恶性竞争,各家商业银行为了争夺中间业务收入市场份额和信用卡发放市场份额占比,对客户申请POS时审查不够严格,为劣质客户利用POS机套现、采用“以卡养卡”的方式诈骗银行资金提供了便利.

二、操作风险成因

1.制度存在漏洞.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人行的结算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人民银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部分章节的内容不详细、可操行性差,造成同业间的无序竞争;其次如目前关于大量相似度检测机构开户问题,均无明确的规定和规范;第三近年来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高管违规、违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罚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力度不够等;第四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漏洞,对注册、增资的资金真实性不去调查,而是仅凭银行提供的一个时点金额就可出具验资、增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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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同利益驱使.个别银行客户经理及柜员,为追求个人业绩,完成存贷款等指标,利用手中的客户资源,为客户间提供虚检测的验资证明,而客户也达到成立公司的目的,即达到所谓的双赢.其次大部分结算监督仅仅是停留在各家金融机构自律监管的水平上,各家金融机构的和负责人为自身集团的利益有恃无恐地违反结算纪律,相关监督人员根本无法有效制止许多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对策及建议

1.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人民银行、银监局应加大对各项结算业务的真实性检查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细则进一步规范各家商业银行的结算行为.其次制定统一的网上银行结算规定,解决目前网上银行结算业务监管存在盲点的现象.第三加强POS机结算管理工作,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测,定期开展实地巡查等.第四监管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虚检测验资、增资现象,从而减少信用欺诈行为.

2.加强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惩不怠,严格结算纪律和维护金融秩序,警钟长鸣.

3.提高员工依法合规和防范金融欺诈的意识.各金融机构要从维护自身资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强化员工职业教育培训,防微杜渐,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提高素质,恪守职业道德,严格自律,创造出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共同促进会计结算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