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所得税差异

点赞:32002 浏览:145724 近期更新时间:2023-12-23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我国创投企业目前主要采取两种组织形式: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形式的创投企业适用的税法不尽相同.本文分析RY创投公司一投资案例、创投企业股东涉及所得税及两种组织形式的税收优惠等三个方面,运用具体数据研究两种创投企业的所得税差异并提出建议.

关 键 词:创投企业公司制有限合伙制所得税差异

创业投资,简称创投,是指由专业投资人员为具有发展潜力和快速成长的公司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活动.创投公司不仅投入资金,还用他们自己的投资管理经验和积累的丰富资源协助企业管理,以期获得高成长收益和资本溢价超额收益.创投企业可以采取非法人制组织形式,即有限合伙制,也可以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创投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制创投企业是指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按照《公司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资者即为创投企业的股东,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创投企业承担责任,创投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制创投企业适用《公司法》,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适用不同的法律决定两者适用的税法也有所差别,笔者试图运用具体数据对两种创投企业的所得税差异做出分析.

一、RY创投公司一投资案例

(一)创投企业相关税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而股权转让利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点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详见表一(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二)RY创投公司一投资案例

1、被投资项目可以享受“投资高新企业优惠”,并且会从被投资公司取得分红

RY创投公司由A、B两股东各出资50%设立,主要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该创业投资委托CX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做日常经营和投资管理工作,每年按实收资本额的2%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现公司有一拟投资VC项目——C公司,C公司属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无上市计划,该项目拟投资期为三年,拟投资金额1000万.在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上,B股东提出公司制创投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出现了“双重征税”,而合伙制创投企业有效地避免了“双重征税”,建议由A、B股东新成立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来投资C公司及类似的VC项目.现由公司投资部和财务部共同制作投资方案,财务部主要负责从纳税的角度分析两者的涉税差异,由于创投企业涉及的其他税款金额相对较小,在此仅考虑所得税差异.

两种组织形式的费用及应纳税调整额均相同,为了简化评价因素,本案例暂不考虑,检测设收入即是利润;检测设投资的第一、二年无分红,于第三年一次性分红,股权转让于第三年一次性完成.设股息、红利收入为x,股权转让收入为y,初始投资成本为A,根据前述税法,公司制创投企业对取得的红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则不能减免所得税.公司制创投企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等于(y-0.7A)*0.25,将净利润再分配给A、B股东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于[x+y-(y-0.7A)*0.25]*0.2,实际工作中,创投企业涉及的金额较大,年利润额在10万元以下的情况极少,故这里合伙制企业个人所得税率按35%、速算扣除数按14750元考虑.合伙制创投企业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于[0.35*(x+y)/2-14750]*2,两者相等时,(y-0.7A)*0.25+[x+y-(y-0.7A)*0.25]*0.2等于[0.35*(x+y)/2-14750]*2,计算得出:y等于3x+2.8A-590,000,本案例中C公司分红300万元(x),投资金额(A)为1000万元,计算得出股权转让收入(y)等于3641万元时,两种组织形式下的税负相同.此时股权转让收入是红利收入的3641/300等于12.14倍,资本溢价为3641/1000等于3.641倍.详见表二.

表二中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税负相等时,股权转让收入是红利收入的3641/300等于12.14倍,资本溢价为3641/1000等于3.641倍.当股权转让收入达不到红利的12.14倍,或当股权转让时,资本溢价小于3.641倍,则公司制下的税负更低;反之有限合伙制下的税负更低.对于合伙制企业每多增加一位股东,两者的税负相同点的股权转让收入下降约295000元,即资本溢价下降0.0295倍.

2、被投资项目不可享受“投资高新企业优惠”,但会从被投资公司取得分红

如果该投资未能申请到“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优惠,则两种形式的税负相同点时的各项比例将发生重大的改变.详见表三.

表三中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税负相等时,股权转让收入是红利收入的841/300等于2.8倍,资本溢价为841/1000等于0.84倍.该倍数较表二中的相对应倍数大幅下降,即如果不能享受投资未上市高新企业可以抵扣投资额的70%这条优惠时,公司制的优势将大幅下降.

3、被投资项目既不可享受“投资高新企业优惠”,也不会从被投资公司取得分红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率为25%,税后净利润分配给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25%)*20%,综合税负率为25%+(1-25%)*20%等于40%,高于有限合伙制下的最高个人所得税率35%,故这种情况下,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税负低于公司制下的税负.以上是站在股东的角度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作为公司制投资主体,在取得利息和股权转让所得的时候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虽然其法人股东所获分红无须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则只需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出现重复征税问题”.在企业实际运作中,企业为了持续地发展壮大,一般不会将所有的税后利润都用于向股东分红.“只要不向个人分配税后利润,股东层面的个人所得税便可向后递延,现时税负只有25%”.基于此,公司制较有限合伙制更利于公司积累资本、发展壮大.

例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所得税差异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文章 大学生适用: 高校大学论文、学院学士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63 写作解决问题: 怎么撰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标准论文格式、论文目录 职称论文适用: 期刊发表、职称评副高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怎么撰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秀选题

二、创投企业股东的涉税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将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的三种类型的股东涉税列表如表四.

(一)法人股东(公司型股东)和有限合伙制股东在两种组织形式下的税负相同

从表四可知,对于公司型股东和有限合伙制股东,其在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组织形式下的税负相同.

个人股东在两种组织形式下的税负分析

公司制的个人股东得税税率固定为20%,而有限合伙制的个人所得税有5%、10%、20%、30%和35%五级累进税率.但是公司制创投企业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净利润分配给个人股东时再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有限合伙制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两者涉税差异参照本文中第二大点结论.

三、税收优惠的差异

税收优惠政策一向是国家支持和鼓励的风向标,财税[2007]31号文件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国税发〔2009〕87号文件明确规定:鉴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相应地该法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也不适用于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故87号文在第二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申请应纳税所得抵扣的创业投资企业的首要条件是“经营范围符合《暂行办法》规定,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

“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投资回报率的70%,可见其优惠力度之大.但此税收优惠并不适用于合伙制创投企业,优惠政策在向公司制创投企业倾斜.

另外财税[2011]62号规定: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公司制的投资者的工资薪酬等费用可按实际金额在税前扣除,而合伙制投资者的个人费用仅能按每月3500元扣除.

四、结束语

综合以上分析,不能单从表面看待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创投的税负谁高谁低,需要具体分析投资金额、将来拟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未来股权转让时的溢价倍数以及能否享受国家对创投企业的优惠政策等多方面来分析考量.在有限合伙制企业为两位自然人股东且各占注册资本额50%时,股权转让收入等于3*(股息、红利收入)+2.8*投资金额-590,000时,两种组织形式下的所得税税负相同,每增加一位股东,等式右边须再减去295000元.另外从税收优惠方面来看,国家的税收政策也更倾向公司制创投企业.建议股东根据股东结构、拟投资金额、将来拟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未来股权转让时的溢价倍数、拟投资公司情况及相关税收优惠等综合因素选择最合适的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