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还是不审?

点赞:27207 浏览:129184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新股发行不审的前提有两个:上上下下都能接受股市下跌且欺诈上市的违法成本极高,但这两个前提现在能做到吗?如果做不到,必须审


股市弥散肃杀之气,新股发行再成众矢之的.有关IPO审批的争论又掀新一轮.

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证监会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放缓了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IPO”)的节奏,方式主要包括停止新股发售、停止大盘股再融资等,且“控制”发行在短期内无缓解迹象.

最新的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排队等待审核的公司和审核待发的公司已超过800家,以此情势,IPO仿佛就是那柄高悬于市场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郭树清就任证监会主席不久即在内部发问,IPO不审行不行?这个未经证实的发问曾一度刺激了市场神经,似乎真正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山雨欲来.

有一种声音支持了“不审”的观点,他们认为,发行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并不在定价、发行、上市、炒新这些技术环节,真正的市场化逻辑其实很简单,放开审批,监管层不再承担审批、定价等任务,只要有公司想上市,备案即可发行,至于定价、发行时间等细节层面的问题都由企业自己选择.此前进行的所谓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远远称不上“改革”,不过是对既有制度进行小修小补.

而支持“审”的人,其主要逻辑是,“审”并非为了维护证监会的行政权力,首先是为了控制供给,限制规模.

尽管监管部门从不公开承认对IPO的供给(总发行规模)有所限制,但政府通过限制供给维持高股价却是不争的事实.自1994年第一次以“暂停新股发行”救市开始,近20年来,只要股市萎靡,停发新股是上上下下首当其冲的考虑.现在800余家公司等待过会,而发行速度却如蜗牛爬行,这不是限制供给吗?

设若放开审批,按照信息披露原则备案上市,就会给市场一个长期预期—鱼贯入市的大小公司望不到尽头.如果每年有上千家企业IPO,供给增加,股指下跌在所难免.如果指数跌破所谓的心理点位,上上下下能接受吗?如果都能接受改革的代价,IPO真的可以不审.

证监会的两难处境是:一方面,舆论指责其行政审批过多,新股发行没有体现市场化;另一方面,股民指责其在市场下跌时不作为,连暂停发行新股这么简单的事都不做.

曾有专家撰文称,新股发行市场历来的争议和问题,所反映的问题并不局限在一级市场,而是证券市场乃至中国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发展各方面问题直接和间接的反映与汇集,有系统性的特点,也有阶段性的特征,还有非经济因素的存在.这无非是说,将新股发行放置于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整体大环境里,它的问题不是孤立的,彻底解决问题自然也不可能由某个部门自行其是.

另一个支持“审”的理由是,如果不审,接踵而来的必然是欺诈上市泛滥成灾.我们的现实情况是,欺诈上市的违法成本过低,例如绿大地欺诈上市案,大股东直接间接获得的收益达几个亿,罚款却由上市公司承担,大股东只间接损失了300多万元,至于违法者是否真的被执行刑事责任就不得而知了.就现有的法律约束、诚信环境和投资者的成熟度这些外部环境而言,如果不审,仅仅寄望依靠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自律从而达到防范欺诈的目的,是不现实的.而要改善不审所需的外部环境,又绝非一日之功,且以证监会单个部门的权力、能力和努力短期内无法做到.尽管事前审核并不能完全防范欺诈上市,审核的内容与过程也仍需完善,但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把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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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IPO不审的前提有两个:上上下下都能接受股市下跌且欺诈上市的违法成本极高,在两个前提同时成立的条件下,IPO可以不审.就现实情况而言,这两个前提是证监会无法独立实现的.设若有一股更强大的力量推动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破题,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IPO可以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