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经济责任审计的新问题新方法

点赞:6321 浏览:2178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国家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中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通过审计,界定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正确评价和考核其任职内工作,对领导和组织部门任用干部起着重要参考作用.总结我局开展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开展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笔者总结归纳一些新的问题,同时也呼唤新的审计方法.现总结归纳如下:

乡镇经济责任审计的新问题新方法参考属性评定
有关论文范文主题研究: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论文范本 大学生适用: 学院学士论文、硕士毕业论文
相关参考文献下载数量: 46 写作解决问题: 写作资料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论文总结 职称论文适用: 论文发表、高级职称
所属大学生专业类别: 写作资料 论文题目推荐度: 优质选题

一、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一些新问题

1.农经站成了乡镇政府乱收费的平台.一是以违反“村规民约”形式,向村民收取各种罚款和押金.如育龄妇女未按期环孕检罚款、计划生育押金、治安管理押金、农民建房收费等.甚至本应用“社会抚养费专用”收取的违规计划生育罚款,也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收取,放在农经站,再由乡镇政府和所在村按一定比例分成.这样,本应用“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开具,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社会抚养费,变成了乡村两级收入,大大削弱了社会抚养费作为违反国家人口政策的一种经济处罚手段的作用.二是将一些自立名目依法无据的收费项目,因为财政推行网上开票,用正规票据开不出,而改作村集体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开具,规避票据开具难题,为乱收费打开了一个缺口.用以上两种形式收到的收入进入乡镇财政所“乡财县代管”专户,再转作乡镇政府的预算外收入.

2.专项资金成了乡镇运转的活钱柜.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镇)统筹、村提留”,规范乡(镇)、村两级收费行为,震慑乡(镇)、村两级向农民乱收费的行为.但财政综合预算,只保人头费和必要的办公费,还有许多如招待费、车辆运行费和差额人员经费缺乏来源.于是除了上述向建房农户违规收费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外,专项资金也成了乡镇政府瞄准的对象.新农村建设、改水改厕、粮补资金等,作为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组成部分,对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通过近几年审计,发现村集体组织甚至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异地建设,同一项目多次申报,虚报、冒领及以乡(镇)村办农场名义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正常经费支出现象时有发生.如:2005年我们审计一个乡农饮项目,14万元补助农户改善农村饮水项目专款,报账手续齐全,但当我们上门调查受益农户时,却被乡领导拦住,说是手续全是检测的,资金全部被乡政府截留挪用了.既违背了政策初衷,又损害了党群关系,还极易造成腐败.

3.资产购建和处置中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存在少数领导拍板定价,暗箱操作现象;二是在工程项目结算中未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如《江西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省政府90号令),“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报审计部门决算审计,未经审计机关决算审计前,建设单位应当留有不少于工程概(预)算造价的15%资金”规定,项目竣工后未及时报经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甚至出现多付工程款现象.

4.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普遍缺少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备查簿,账外固定资产时有发生.一是未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难以全面反映固定资产状况;二是在固定资产购建时,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资本核算,而是作为费用当期支出,从而形成账外固定资产.

5.乡镇社会抚养费管理急需加强.社会抚养费是国家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政策,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采取的一种经济处罚措施.我县做法是以乡镇为单位,以上年人平均收入为基数,夫妻双方收入总额的7倍为标准处罚.罚款必须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收取,上交县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县计生委与乡镇政府按一定比例分成.乡镇所得部分按规定必须作为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专项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不得挪作它用.但实际情况是乡镇人民政府将社会抚养费返还款绝大多数用于招待、车辆运行、办公经费和发放乡镇干部津补贴,用于计划生育部分极少,严重违反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初衷.

6.乡镇政府漏交税费现象普遍.按国家税法规定,单位报支一定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要件的正规税务,个人收入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起征点部分即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实际情况是乡镇政府费用支出中漏税现象较少,而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征缴.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7.报支有待规范.一是以“办公用品、土特产”名义报支费用有增多趋势;二是招待费支出过多过滥.无论什么支出,只要不好开票,即以“办公用品、土特产”或“招待费”名义开具,美其名曰“招商引资”费用,“招商引资是个筐,吃喝送礼往里装”,成了生动而形象的写照.

二、对存在问题的对策初探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及单位的经济行为.笔者认为,对于审计主体的国家审计机关应从体制和机制两方面进一步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领导和进行规范.在体制上,坚决贯彻执行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且国家审计署应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分别制定相应的准则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以防范审计风险;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坚决贯彻“先审后任”原则,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制度应充分发挥预警和协调作用,使审计工作有充分的时间开展,防止因工作时间仓促而质量难保;在机制上,对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予以工作、人员、经费和组织上的充分独立,使其能客观公正地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和建议.同时,对审计人员违反规定也应进行严肃处理,以保证审计质量.对于审计客体的乡(镇)人民政府,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和规范:

1.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于“三乱”行为坚决取缔.同时,以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为载体,大力推行“网络开票”,对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乱收费,从源头上杜绝开票;对改头换面形式乱收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通过下属单位收费或以其它形式、其它票据乱收费的,坚决按中办、国办《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18号)处理.

2.提高依法纳税协税意识.一是对超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免税部分收入应依法纳税;二是对报支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要件的,坚决不予报支.

3.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对国家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决不能套取或挪作它用,以维护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同时,财政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单位经费支出,将补贴、经常性办公费用等据实纳入综合预算,防止违规乱收费和挤占社会抚养费现象发生.

4.对于资产的购建、使用和处理、处置,要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精神,按程序依法进行;并且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在竣工验收后,要依法报经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造价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总之,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实施主体的国家审计机关,应根据变化中的实际情况,在理念上不断突破,在方法上不断创新,以期适应变化中的实际情况,使审计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圆满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让党和政府放心,使人民群众满意.

(作者单位:泰和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