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外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的

点赞:6515 浏览:21828 近期更新时间:2024-01-0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儿童群体由于自身特点,往往成为交通事故中的主要受害者,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都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点群体.本文对国外发达国家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做法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提高我国现有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参考.

关 键 词:交通安全;儿童;宣传教育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益大会的惯例,儿童是指年龄不大于18岁的人.道路交通伤害(RoadTrafficInjuries,RTI)是全球儿童的主要伤害死亡原因之一.儿童主要的出行方式是步行者、骑车和乘车,使得他们成为道路交通系统中的弱势群体,世界各国的研究者都注意到儿童是道路安全关注的重点人群.我国已经迈入汽车社会的门槛,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儿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这方面学校有义务,家庭更有责任,家庭、学校任何一方面的安全教育不到位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外在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起步早,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1.国外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并在全社会的共同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其中一些国家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对于儿童心理研究,课程设计、社会合作等许多方面都有比较先进的措施和经验,对我们国家积极提高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培养学生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促使我国儿童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方面,有许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1.1丹麦

丹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儿童出行安全的规定,例如,“乘坐家用轿车时,7岁以下儿童必须配备车用儿童座椅,否则属于违法;孩子骑自行车或坐自行车的儿童座椅时,必须戴安全头盔,或使用安全带,将双脚固定在儿童座椅上”①.法律条款以硬性规定的形式制约了儿童和家长的出行行为,从小注重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并进一步加强了家长的安全意识,降低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丹麦的幼儿园每周都会举行“徒步行走”活动,老师会带领孩子们到大街上进行实景教学.因此,在丹麦的大街上经常可以遇到几个老师带着一群孩子在街上行走的景象.幼儿园老师带队行走的同时,还会为孩子们讲解在马路上遇见的各种交通标志,帮助他们进行认知、记忆和识别.

除了在幼儿园接受教育外,丹麦的儿童社区里还有专门以丹麦交通为主题的俱乐部.俱乐部的特点一是普遍性,加入儿童交通教育俱乐部的成员占全丹麦三岁到六岁儿童的35%.家长只需交少量的费用,孩子在三岁时就会收到来自俱乐部的一套交通安全知识教材.二是系统性,俱乐部每段时间分发的画册和组织的活动均是根据不同年龄的儿童和其接受知识的能力而设计,例如,三岁的儿童应该学会区分人性道和机动车道,四岁的儿童应该懂得在规定的地点过马路.通过这种少量多次的新内容刺激,可以使儿童更好的掌握交通知识.三是直观性,直观的图片教材和住所附近的现实场地,家长可以辅助孩子进行交通练习,加深儿童对道路和车辆的理解.

1.2法国

行车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车人的素质,而孩童时代是一个人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法国在全国共设立了400余所交通公园,用于对儿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参与交通活动的模拟训练.②在公园中,由老师或者工作人员向8岁以上的孩子讲解他们自己或随父母出行时可能在道路上遇到的危险,并在各种安全培训结束后,给通过“考察”孩子们颁发“马路行走许可证”.这样可以让他们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道路规章的习惯.

2.国外先进理念对我国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启示

总结发达国家在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做法,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进行,以期从小培养“遵守交规我为先”的良好风尚.

2.1强化法律规范,制定儿童交通安全专项法律条款

在儿童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国外许多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来规定儿童及他人的出行准则,以确保儿童的出行安全,例如美国制定了《儿童乘客保护法》.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这套法律体系中没有提及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等的具体、可落实的细项章程和规定.这使得儿童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开展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得不到具体的法规、政策支持.

因此,要从提高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对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开展相关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国家应制定全国性的儿童交通安全教育规划体系,将此类体系纳入法律,以条文法规的形式确保实施.此外,教育部门作为现阶段我国儿童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在全国范围内,将有关儿童交通安全的内容纳入教学课程,并组织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我国国情,针对处于各年龄段的不同儿童群体,编写和分发交通安全教育教材知识普及教材等,同时给予课时保证和配备相应的师资力量.

2.2国家层面高度重视,确保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经费

英美等国家以完善的交通法规体系确保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施和完善,除此之外,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也是推动儿童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驱动力.国外发达国家有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活动项目一般是由国家交通部、国家陆运基金以及地方政府的拨款来维持运营的.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保险公司、银行以及其他企业也会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供资金和赞助.我国在儿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方面缺乏明确的经费渠道,制约了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只依靠学校或交警部门组织的小型的集体活动,难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知识的有效普及.

3.小结

我国目前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了解和学习国外发达国家在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做法,有利于帮助我们认清我国目前存在哪些方面的缺陷,进而采取措施填补漏洞,促进我国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开展.从发达国家制定的措施中可以看出,儿童交通安全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国家层面的大力关注,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在关于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的知识传授方面,要充分结合儿童的学习心理和行为特征,采取新颖的互动方式,吸引儿童和家长主动参与到知识的学习中来,逐渐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作者单位:1.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2.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