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安全形势严峻

点赞:27642 浏览:129467 近期更新时间:2024-02-27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道路客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于保障与改善民生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做好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既是推动道路运输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也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难点和焦点.

在现在这种形势下,怎么样做好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下面,我就结合工作,谈几点认识,供大家参考.我主要谈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简要介绍一下当前道路客运安全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二是下一步抓好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思路;三是安排今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

安全生产处于特殊时期

这些年,部党组按照党、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围绕道路客运安全,行业上上下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应该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从2004年至2011年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数字来看,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每年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明显(具体数字见下图).去年,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15起,比起2004年一年36起,下降了58%,道路运输安全形势逐步趋于稳定和好转.

当然,对于统计数据,门每年公布的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确实是有水分的,但是,我们行业统计的运输行车事故数据还是相对真实的,特别是10人以上的重特大运输安全事故,这个数据应该是实在的,是比较准确的.所以,从这些数据中,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年来道路运输行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上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从这些数据中,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道路运输安全水平总体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尤其是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特别是去年,还发生了“7.22”和“10.7”两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因此说,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尤其是道路客运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客运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分析近几年发生的这些重特大道路客运行车事故,在当前道路客运安全中存在以下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客运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应急处置能力较差.

驾驶员是道路交通安全的最主要的因素.从这几年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客运行车事故来看,道路客运事故的发生,90%以上是由于驾驶员的因素引起的.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驾驶操作不规范等.比如,去年湖北省仙桃市境内随岳高速公路发生的“7.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就是因为客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下客,导致大货车追尾,造成26人死亡,29人受伤.一个小小的违规造成了惨重的后果.在发生的这些事故中,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的典型例子还很多,比如有的事故是因为驾驶员根本就不能辨识路上的危险源,没有丝毫的防范意识;还有的事故是因为一边开车一边聊天、接打、捡拾掉在地板上的物品、分心走神的瞬间发生.甚至还有的驾驶员在不停车的情况下互换驾驶位置等等,不具备职业驾驶员的起码要求,这些都曾经导致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都是血的教训.如果这些违章不能彻底根除,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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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就是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差主要表现在遇到紧急情况不够冷静、不能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操作失当.比如去年发生的天津滨保高速“10.7”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就是因为同向行驶的小轿车超车时,与大客车发生轻微刮蹭,当时速度差仅为2公里/小时.大客车驾驶员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猛打方向导致侧翻,造成了35人死亡,17人受伤.再比如今年的新疆喀什“3.11”事故,车辆在连续下坡转弯路段,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冲下深沟,造成16人死亡,26人受伤.类似的事故还有很多,有的驾驶员遇到紧急情况,第一反应不是踩刹车,而是急打方向,很多事故就是为躲避突然冲出摩托车或行人,急打方向翻入河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冰雪路面急打方向,造成车辆失控等等,这些都反映出客车驾驶员的应急操作能力比较差.

二是客车被动安全性能较差.

客车的被动安全性主要是在事故发生后,对车内人员进行保护,以减少人员伤亡.在这方面,主要是客车的结构强度不够,客车座椅的牢固度不够,安全带的安装和佩戴使用不够.比如前面提到的天津“10.7”事故,客车发生侧翻后,由于车身结构差,强度不够,客车右侧上部结构被护栏立柱撞击后开裂,导致护栏嵌入车内,对乘客造成撞击、拖擦和切割.另外,还有一部分人是因为从客车内被甩出造成伤亡的,如果乘客都系了安全带,可能不至于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再比如在2007年贵州省毕节地区黔西县境内发生的“5.7”事故,大客车在翻下山坡过程中,由于乘客没有带安全带,车内的乘客全部被甩出车外,与路面、石头、树木等发生撞击导致死亡.再比如2007年广西岑溪发生的“7.4”事故,大客车与货车发生正面碰撞后,客车内的座位被强冲击力冲击,从地板上拔出,全部挤压在客车中前段.乘客也随之被甩到客车的中前部位.客车座椅对乘客的挤压是导致17名乘客死亡、23名乘客伤亡的主要原因.


三是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一方面,企业是生产经营的利益主体,是安全保障的义务主体,具有安全生产的直接权利,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当事主体.另一方面,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企业直接控制生产经营的要素,企业对生产经营起决定作用,企业对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因此,只有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真正管好驾驶员、管好客运车辆,管好经营行为,客运安全形势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好转.

在很多起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中都能发现上述的问题.去年河南信阳京珠高速“7.22”特别重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企业就存在着对肇事车辆只收管理费,不管客车的营运安全的问题,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车辆不从车站发车、沿途四处揽客、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都得不到落实.所以,在事故责任追究与处理上,企业管理人员、车主等十几人都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种以包代管的方式在承包经营中相当普遍,特别是在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客运中比较突出,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非常严重.2009年哈尔滨“3.19”事故、去年的湖北荆州“10.1”事故、湖北随岳高速“7.4”事故、今年贵州兰海高速“1.4”事故等多起事故都暴露出了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