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点赞:22376 浏览:104190 近期更新时间:2024-03-28 作者:网友分享原创网站原创

摘 要:随着一系列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政策的出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防止失控漏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制约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发展的因素依然很多,应转变观念,调整思路,完善机制,使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创新局面.

关 键 词:派出所消防监督探讨

近年来,随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一系列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政策的出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对于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防止管理失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派出所消防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整体情况不尽人意,制约派出所消防工作发展的因素依然很多,工作的被动性、突击性、不协调性大量存在,完善的工作体系和良好的工作态势仍未形成.

一、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存在误区

一是部分机关和派出所认为消防部门是现役编制,派出所做消防工作是帮消防机构管,不是派出所工作的职责,而且只有责任,没有权和利,没有真正把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能来加以落实,因此对消防工作,往往存在依赖思想,满足于应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连续性.二是有些民警存在怕担责任的思想,认为消防监督工作责任重、压力大,一旦出事可能还要追究责任,得不偿失.因此对消防工作能推则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少数消防机构不愿对派出所放权,一方面怕当被告,一方面错误认为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会削弱消防机构的权力和威信,工作时与派出所缺乏应有的沟通,无论是建审、验收还是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办案等,往往是独来独往,与派出所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打击了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二)法规体制不健全

一是派出所消防监督法规不完善.尽管《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各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做出了规定,但对派出所的职责范围、权限只有定性的规定,没有定量的标准.消防执法的主体仍然是消防机构,派出所进行消防监督是受委托实施,并非是法律授权,其法律文书必须以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致使无法让派出所认为消防监督工作是其职责所在.二是、消防体制不统一.消防机构是现役编制,有垂直领导关系,同级机关对消防机构的人事、经费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基本上没有管辖权,因此,虽为上下级关系,同级机关对消防业务也不愿多管.同样,派出所的人、财、物完全由县级机关管理,不受消防机构的管辖和制约,消防机构对派出所的消防工作想管也管不了.虽然有关文件规定了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但对其上级机关却基本上没有要求,内部没有对应管理机构,缺乏领导和监督.三是派出所消防监督考核奖励机制不健全.现有的派出所等级评定标准对派出所的考核条款仅限于对派出所辖区内是否发生灾害事故等结果进行考核,考核范围小、内容少,没有对是否开展了工作进行考核,没有把消防监督工作列入派出所基础工作考评范围,没有与争先创优、升级达标和民警的切身利益挂钩.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削弱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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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法成本高

一是现有消防监督程序复杂,消防法律文书式样众多,大量使用消防术语,填写要求高,一起逾期不改的消防违法案件,要填写多种法律文书,还不包括调查取证等内容,派出所民警难以规范和掌握:二是内审程序烦琐.由于派出所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必须以消防机构名义做出,为此,派出所每发出一份法律文书,每做出一项行政处罚,都必须到消防机构审核审批,有的不仅要到大队审批还有的要到支队审批.有些派出所地处偏僻,对个人处罚1000多元钱,要来回几个小时跑消防大队、支队审批盖章,如果遇到有关领导不在,还要跑个两三趟,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消防执法成本太高.如此烦琐的执法程序,难免使派出所产生畏难情绪,进而导致即使开展监督检查,也常常走马观花,嘴上说得多,书面意见发的少,隐患仍然大量存在.

(四)人员经费少

基层民警工作十分繁重,现有警力普遍不足,大量的工作已使派出所难以应付,面对更为量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高的消防监督工作,派出所根本派不出人手,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有名无实.另外,派出所消防经费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派出所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所需消防经费主要包括:法律文书、档案资料制作费、消防宣传费、保安联防消防队器材装备配备维护费、消防监督器材装备费、保安联防消防队队员费等等.但这些经费上级机关不给、消防机构不给、街道乡镇不给,如此消防经费保障,要使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显然不切实际.

二、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想法

派出所具有点多、线广、面广、贴近基层、熟悉情况的特点,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笔者建议,加强和改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具体措施.

要转变观念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机关要切实转变消防工作是派出所额外工作的错误认识,真正把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能来加以落实.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是扩大社会消防监督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规定的一项基本社会行政管理职责.消防监督工作不仅是消防机构的职责,也是机关的职责,消防监督工作做不好机关同样应负责任.各级消防机构要大胆放权,要充分认识到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不是削弱了消防机构的权力和威信,而是增强了消防执法的权威,提高了消防工作的地位.因此,要大力扶持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切实加强与派出所的感情联络,发扬风格,坦诚相待,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接触群众广泛、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指导派出所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向政府、上级机关争取,努力帮助派出所解决经费不足等实际工作中的困难,消防监督员要积极与派出所民警建立良好的朋友关系,工作中无论是建审、验收还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行政办案等,都应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配合,联合执法,全面促进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二)要调整思路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在派出所消防工作现有法规体制关系不顺的情况下,各级消防机构应逐步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细化委托和调整工作思路,要着重把责、权、利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给予利益,切实做到划分有度,放管有序.要正视派出所警力不足和水平不高的事实,确实将那些规模不大、危险性较小、消防机构难以触及的单位委托给他们,委托面不要过宽过广,以减轻派出所的负担.在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坚持循序渐进的方法,每年着重强调一两项重点工作,将重点单位、公共场所消防监督、社区防范、行政办案、消防宣传、火灾调查等等,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按轻重缓急逐年重点开展,不要面面俱到,要求过高,使派出所感觉住不到重点、无所适从,从而出现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同时,要进一步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适时开展经验交流,实行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信息公开化.通过所与所之间的对比增强派出所做好消防工作的荣辱感,通过积分排名,相互舆论监督,提升消防考核在派出所等级评定中的地位.切实建立有效工作机制.

要简化程序完善考评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将消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程序和法律文书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可操作性.可将监督检查、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开业消防安全检查、数额较小的罚款处罚的审批权限,直接委托派出所所长实施;对派出所的需支队审批的案件,可由大队直接参与并负责各项审批手续.有条件的可积极实行网上审批.在部署派出所消防工作时,要充分发扬务实作风,坚决摒弃一切“花架子”,要积极引导派出所在进行社会治安防范检查的同时,要兼顾消防监督工作,,以克服警力不足的矛盾.对开展的阶段专项工作完成时间,要给派出所较大的弹性,要充分考虑治安、刑事案件等工作与消防工作可能产生的时间冲突;在建立档案台账、统计列管单位信息时,内容要尽量简化,不必面面俱到,以减少派出所工作量.在建立考评激励机制时,考评内容和工作量应符合派出所消防工作实际,要抓住主要工作,注重实效,科学制定.考评标准应简捷易于操作,考评结果要与派出所争先创优、升级达标和民警的切实利益挂钩.在部门机关没有将消防工作纳入派出所基础工作考评范围的情况下,各级消防机构要向机关主要领导积极争取由消防机构先行进行单项考评和奖励,切实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